007系列之末日之子_[美]约翰·加德纳【完结】(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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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里面,姑娘们穿着加了边饰的夹克,短裙,牛仔长筒靴,帽子挂在脖子后面,端着托盘,盘上堆满了牛排、油炸食品和各种花色配菜,这些牛排可能是从猛犸身上而不是从牛身上取下的。

  在他右侧有一个吧台,他坐到一只长脚凳上,要了一杯红狗啤酒。他极想喝一杯伏特加马丁尼,但是,常识告诉他,在这儿只能考虑喝点儿女孩子们的饮料了。

  “一杯红狗?来啦。”酒吧男招待把那瓶酒推给他,问他是否要个杯子。

  邦德点点头,看到他拿来杯子时,轻轻扬起了眉毛。

  “嗨,比尔?”传来一个声音,他四下看了一下,看到挨着他坐着的是一位年轻女人,穿着水洗牛仔裤,斜纹粗棉布衬衫和夹克,牛仔裤折进一双带子系得很紧的小牛皮长筒靴中。口音明显是南部的。他预料她接着会说:

  “嘿,我真奇怪了。”

  “你是希拉里?”他凝视着她,仿佛试图要从他往事的回忆中想起她来。

  她长着一张圆脸,从脸上可以看出她在户外时间很长,肤色鲜丽,白皙中透着粉红,阔大的嘴,紫色的眼睛,一头浓密的瀑布样的金发。“我是希拉里呀。太妙了。我差点儿就没在这里停车。这事就好像是我在开车回到了过去似的。”她把过去俩字说成了“够去”。“伙计,我好长时间没看到你了。

  妈妈听到这事非得乐死不可。你怎么样啊?”

  “非常非常感谢你,”他微笑着说,有意识地用了一位小说中的间谍的口头禅。他总爱说“非常非常”。

  “嘿,你就像画儿一样,什么毛病都没有。比尔。我们凑到一起吃吧?”

  他们一起吃了几道菜,她没完没了地唠叨,几乎把他淹没了。过了一会儿,他告诉她这好像是掉到了《飘》的情境中了。说这些话时,他们已经吃光了几盘正餐牛排,吃完了几堆油炸食品,喝光了几杯咖啡。

  “你的车子在哪儿呢?”他们最终来到了外面,他问道。

  “就是停在那边那辆旧的黑色运货小卡车。”她的口音变得更熟悉了:

  斯佳丽·欧哈拉的所有痕迹都消失了,可能是随风飘去了。“这里很安全。

  在这里停几天都没有人注意它。这地方总是挤满了汽车。我要坐你的车子和你一起走,这是艾迪告诉我的。”

  “你怎么知道我要在威利氏狼窝停车呢?”

  “我不知道。我经过了你回到库尔·德阿伦的路,估计你可能在这里停车。我正要走,你走进来我就看见了你。你到哪儿去见布鲁图斯·科雷?”

  “就在一个叫作穆拉丽的地方外面的一个坟场中。”

  “那是个有趣的地方,詹姆斯。我能叫你詹姆斯吗,行吗?”

  “当然。我能叫你希拉里吗?”

  她微微一笑。“我的真名叫菲里希亚·贺尔德·施福利特。听起来似乎不像名字,朋友都叫我福利斯。”

  他们开车走了八英里山路。“七月四日山口,他们就这样叫它。”她告诉他。然后他们穿过两个名叫奥斯波恩和希尔威顿的小镇。走了九英里公路,穿过杜波森山口。福利斯一直不停地说。“如果你在这儿看见小的溪流,你就叫它们山洗,”她说。“绝不能叫它们山溪,否则他们就会纠正你。山洗就是山洗。”

  没有名字的沟谷。无名沟谷。水塘沟谷。“我看他们只能像在电影里那样这么起名字。”邦德笑着说。

  快到下午三点钟了,她让他向右折入一条名叫黑暗路的狭窄小巷。“我们穿过国王山口,离那里就不远了,”她说道。

  “差点儿把它错过去。”他很喜欢在这里开车,听她滔滔不绝地议论。

  这是一种经过奇异混合的壮观的美,那些小小的社区仿佛就要被他们用手指悬挂起来似的。

  当他停下车来的时候时间刚好是三点一刻,他们快步走到坟场中,坟场从路旁的坡地向上和一排树连在一起。青草长得很好,墓地井然有序。

  “过来,这儿有些东西你必须看看。”她伸出一只手拉着他来到墓碑之间。“这个东西你应该记住,”她指着一个墓碑,上面写道:彤克·彤克利西船长。此人是马克吐温的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生活原型。那里还有其他丰富多采的人物。比如,墨雷·波达姆,一名当地的妓女,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她曾在一场严重的天花流行病中看护了许多矿工。另一名妓女是以她的绰号受到人们纪念的:可怕的艾迪丝。

  在他看着这块特殊的墓碑时,邦德认为他听到了远处的雷声。天空晴朗,他环顾了四周,然后看着福利斯。“打雷了?”他问道,他说话的时候,意识到那是一种不同的雷声。又传来第二声雷声,脚下的大地咔哒咔哒作响,震动着。

  然后他看到了:三个深灰色的东西正从树上面逼近。冷战时代的老古玩:

  一架小型MH-1W 眼镜蛇飞机,飞得相当低,你甚至能看到那几枚陶式反坦克导弹,它的两侧是两架前苏联制造的Mil Mi-8s ——它们曾用过Hip Fs 的代号。

  “我敢说那位将军来了。”福利斯掀开夹克,露出一个大皮套,里面装着一把虽小却能致命的Tec-8 型自动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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