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jection法官大人!」小暮大叫:「反对辩方律师提及跟本案无关的资料!」
「证人,本席再次提醒妳只有律师才可以Objection……」
小暮含恨地抓住证人栏的栏杆,用力瞪着全大状,嘴巴低声做出「你敢说出来我就杀了你」的唇形。
「法官大人,她恐吓我!」全大状感到自身安全受威胁,急忙指控。可惜没别人看到刚才一幕。
「小暮小姐,Objection请留给我说……」控方律师努力安抚客户:「Objection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的实际年龄并不重要。」
他出示一张照片:「这是她们在案发前一小时所拍的照片,可见当天她们都穿着如同小女孩一样的娃娃装──」
「那是百变小樱的角色。」小暮严格地纠正。
「加上案发时环境昏暗,被告自然会以为她们是廿二岁以下的年轻女性。」
法官很感兴趣地细看照片,又看看小暮,点头说:「反对有效。」
接下来换控方律师盘问A小姐,可惜A小姐守口如瓶,反而趁机为魏军趾说了很多好话,说他绝对是正人君子等等。控方律师心知对方仍依赖魏军趾的影响力和片约,一定是得了好处,很挫败。
「啧,明明只要几句话就可以套出那家伙有甚么性癖啊。控方的攻击太软弱了。」小暮双手交迭胸前,一脸可惜地喃喃自语。控方律师都听到了。
接下来,坐着轮椅的魏军趾便在被告席接受盘问了。他虽快到四十岁,但外表保养得很好,还经常演青年角色。只是目前因有伤在身,所以脸色苍白。旁听席里有些死忠粉丝突然举出「永远支持你」的牌子,他还能挤出笑容挥手回应。扰嚷一番后,牌子终于被庭警收走。
控方律师收拾心情,开始盘问这位名人。
「被告,请问你二月十四日晚上十二点左右在哪里?」
「我在冷清街附近散步,思考下一部电影的事。」
「请问你当时的打扮,一如我的证人刚才所描述吗?」
「是的。」
「你可否解释一下,为何你会裸体走到距离你住所那么远的地方?」
「这是可以解释的。」大明星一脸严肃认真地说:「我正在考虑开拍以『国王的新衣』为题材的新电影,可是要怎么为人人都耳熟能详的故事加入新元素呢?我要怎么演才能让观众认同这个经典角色,拍出说服力呢?我经过漫长的思考,认为需要亲身感受在街上裸露的感觉,才能突破创作瓶颈,完成电影的构思。又正巧我好像有一点感冒,才会戴着口罩外出。」
「那墨镜和电枪又怎么解释!」
「墨镜是经年累月的习惯,名人就有这个烦恼,你不会明白的。」大明星一脸无辜地苦笑:「电枪?我不知道你说甚么。我又怎可能会有那种犯法的攻击性武器呢?」
「魏先生,你别装疯扮傻,我们有证据!正常人都知道在街上裸露是犯法的……」
「我当然知道,我是奉公守法的市民,怎会知法犯法呢?我虽然没穿内衣裤,但没有露体,我穿着一件足以完全遮盖我身体的长雨衣。路人见到我,根本不会看到我完美的BODY。我只是要得到心理上体验,并无意惊吓或引诱其他人。」他微笑着回答。
「你说谎!你不就跳到我的当事人面对故意露械吗?」
「唉,你这么说我很受伤害。」大明星难过地说:「明明我才是受害者啊!她们突然跳出来,强行扯开我的雨衣非礼我,我只好动手反抗。结果……结果那个女人!对!就是这个女人!她竟然用雨伞捅我……」
他指着小暮,双眼溢出痛苦的泪水:「我当场受到重伤倒地,她们怕弄出人命,就丢下我逃走了。」
控方律师哑然,没想到这人能无耻到这样黑白反过来说。
「你、你扯这谎也太大了!明明就是你自己露械,你有甚么证据证明我的当事人主动袭击你?这太荒谬了!」
「Objection法官大人,蔡大状根本没有证据证明我的当事人主动揭开雨衣,除了那位女性的同伴,现场也没有任何证人可以作证。」
「他一个大男人,怎可能会被两个女孩子袭击?」
「蔡大状,你到底有没有做功课?」全大状不屑地冷哼一声:「这位小暮小姐的同伴,其实,是一位乔装成女孩的男性!何况二对一他们当然有能力袭击我的当事人。」
「对啊,而且我起初以为是影迷向我索取签名,他们扑过来也没注意……」魏军趾自作聪明地跟着解释。
「有漏洞!你戴着墨镜口罩,她们又怎会认得你是谁?」
「我、我这么受欢迎,就算戴着墨镜和口罩,都会被一些影迷认出来!」他连忙辩解。
「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说的重点是那两人是有意识地袭击他。她们也许只要见到男性就会攻击,有没有认出我的当事人不是重点。」全大状瞪了多嘴的名人一眼,出手挽回。
「法官大人,证人根本没有理由袭击他!这分明是他狡辩的谎话!试问一个正常人又怎可能裸体穿着雨衣深夜四处游荡?他分明图谋不轨!再说,小暮小姐的朋友虽然生理上是男性,但体形仿如女孩瘦小,又怎可能是曾经演出动作电影的被告的对手!」
「正如我的当事人所说,他当事没有戒心,疏于防范,才会被他们偷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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