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拉冷冷道:“司马小姐,你望着我也没有用。我不是凶手,不知道凶手的想法。”
“那我代你回答吧。当你在现场发现尼尔斯的血字遗言‘505’,第一时间肯定会联想到5 05号房,以及密室杀人的布置。可是博士根本不可能知道房间对调之事,如此一来唯一能够写下血字的人就只有本杰明。”
司马伶继续说:“于是你认为本杰明到最后关头为了自保而选择背叛,在调包405和505号房的时候顺便留下密室提示用来威胁自己,因此你就约他到505号房滩牌。”
“说到底你们二人只不过是利害一致而互助利用。我想本杰明看到地毯上的血字时,同样会认为是你写来要胁自己的吧;简直就是拿殊平衡崩溃的一瞬间,你和本杰明就因为博士的血字而变得互相猜忌,于是在50 5号房见面时终于起了争执。”
“然而在争执期间,你惊觉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于是就把心一横便开枪杀死本杰明——”
“什么叫绝好的机会?”莎拉立即反驳道:“最近本杰明为了未婚妻的身后事经常早出晚归,单独在外的时间多得是!假如我是凶手为什么要特意选择在自己的酒店杀人?”
“不是在酒店内杀死本杰明,而是在50 5号房,这个才是重点。”司马伶回想起前天发生的事情,“在本杰明遇害当日我曾经返回现场,发觉505号房隐约有一阵漂白水的气味;这实在奇怪,明明五楼一直没有人住。我问过阿曼达最近也没有打扫五楼,那为何会有漂白水的气味?答案很简单,因为博士的血字警察难免会到50 5号房搜证,所以凶手不得不用漂白水彻底清洁房间。也许是推理小说的知识,但你肯定知道漂白水能够扰乱血迹鉴证。
“可是无论如何努力清洗,你还是不能放心?,万一被警察知道50 5号房有博士的血迹,那么整个密室杀人的布局就会作废。因此你和本杰明在50 5号房起争执的时候,你灵机一动就想出隐藏博士血迹的最佳方法——就是在房内制造另一具尸体,用本杰明的血来掩饰博士的血作保险。
“这真是残酷的方法,但不要紧,反正本杰明早晚都会被你背叛。回想起来,整个杀害博士的布局其实有两个目的:一是要替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二是当发生什么意外都可以把责任推到本杰明身上。
“因为你憎恨赫茨森一家,而本杰明更是你的污点。为了报仇居然要接近一个讨厌的人,对你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吧。所以杀死本杰明的一刻你大概是充满快感。”
“你胡说!”莎拉骂道:“我没有杀害赫茨森一家的必要,而且赫茨森前来度假也不是我能够控制得到,怎能布局杀害他们丨?”
司马伶却非常肯定地回答:“你为了杀害博士借故亲近本杰明,便能够怂恿本杰明提议博士在海鹦酒店住宿,好让你能够布局杀害博士!”
“没证据的别含血喷人!”
紧接莎拉的话,一直沉默的戴娜居然开口帮莎拉说:“其实来海鹦酒店住宿是父亲的主意,这个我可以做证。”
“看吧?”莎拉冷嘲道:“相反你跟游先生才是偷情嘛?整天出双入对。我看你只是为了帮小情人开脱罪名所以才诬陷我杀人之罪。”
司马伶面色一沉,连忙摇头说:“也许在本杰明游说之前刚好博士决定入住海鹦酒店而已,这不能掩饰你之后杀死本杰明的事!”司马伶续说。.“依助手的证言,案发当日他曾经独自在50 5号房调查一遍,然后隔了几分钟重临505号房则突然发现本杰明伏尸在房内。换言之短短几分钟凶手把本杰明带到酒店房杀死并逃之夭夭,虽然难以令人信服,但事实就是这样。”
接着司马伶解释,在杀死尼尔斯博士后本杰明主要负责清理证据,包括将博士的人头弃置到酒店外面。完事后,本杰明理应需要跟莎拉交换情报,不过酒店大厅和电梯都有闭路电视,因此本杰明只能从后门进入酒店,并跟随莎拉上楼梯到50 5号房商讨。
听起来,在我第一次搭电梯离开五楼时便刚好与梯间的莎拉以及本杰明错过了。然后在5 05号房所发生的事情正如司马伶之前所说一样,莎拉把505的血字告诉本杰明,二人发生争执,莎拉最后将本杰明击毙。整个过程不用几分钟,也就是我在电梯内折返回五楼的时间。
“只不过游生的嫌疑犯体质实在太过奇妙了,只要有人被杀,就有他的身影。正是这样巧合,莎拉在杀人后听见走廊外传来电梯开门的声音,她知道无处可逃,狗急跳墙,只好选择打破玻璃窗爬到外面。这也都能够解释为何玻璃窗会被打烂,而且现场找不到凶器同样因为是凶手把凶器一同带走。”
莎拉听着司马伶的指控,再次驳道:“我并没有这么好身手能够从窗外逃脱。”
“我想也是,不然你也不会失手并跌断了双腿和几根骨头。”
换言之莎拉的断骨不是在灯塔被人推跌?只见司马伶她们的语气越来越具挑衅性,二人都想把对方置诸死地。
7
“你别乱说!”莎拉大发雷霆道:“我跌断脚是因为晚上被人推下灯塔,白天根本没有发生过你所说的事。再者中午我与丹尼一起在酒店当值,他可以做证我没有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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