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也受案了,到韦校长家附近抓了两个写大字的人,拘留了几天。警方能做的,也就这些了。
其次,是两段视频。一段是事发当天下午,花花冒雪抱着一摞卷子走进校长办公楼的大门。另一段是二十七分钟后,花花跌跌撞撞地离开校长办公楼。
这两段视频不是监控视频,而是有人拿手机拍摄的。警方查了一下,查不到拍摄者是谁。但是这视频更是给了网民一些说辞:警察你说,如果不是校长动了手脚,这两段前后状态完全不一致的视频怎么解释?
再次,是一张照片。照片里是市领导和包括韦氏忠在内的校董成员们握手的照片,气氛显得格外亲热。这只是一张放在学校网站上的照片,题为“市领导亲切慰问我校教职员工,并表彰优秀教师”,照片上注明了市领导、韦氏忠,用以说明两者之间的亲密关系。网民们都确信韦氏忠的“背景”不一般,却并没有人去看看这张照片的出处。
最后,也是最具杀伤力的一波。一个圆脸的中年女人,在镜头前哭诉,说自己的女儿在小学的时候,曾经被时任某小学校长的韦氏忠长期性侵和威胁。
这段视频基本上是坐实了韦校长性侵女学生的“事实”。网民们都觉得韦校长长期利用自己坚实的“背景”做一些令人不齿的勾当,政府、公安都成了他的保护伞,受害者家属为了孩子考虑也不敢发声,以致他现在还逍遥法外。
虽然警方尽全力去寻找这个哭诉的母亲,但始终找不到她的真实身份。
一方面鉴于后来这些所谓的“证据”的蹊跷,另一方面也确实是顶不住舆论的压力,在省公安厅的介入下,南安市公安局正式受理,并复核此案。
未曾想,这一复核,还真就复核出了问题。
3
这里所说的问题,并不是韦校长有什么问题。
在经过了两天的复核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侦查部门,几乎找到了原来所有可以做证的人,甚至找到了更多可以证实韦校长品行的人。但其实这是没有用的,因为网民可以说他是“道貌岸然”。
刑警们也尝试去找那些故意放出所谓证据的人、拍摄花花当天视频的人和那个在镜头前哭诉的母亲,也一样丝毫没有头绪。
这就有意思了,既然可以在镜头前哭诉自己女儿的遭遇、可以公布自己拍摄的证据,为什么就不选择去报警呢?甚至连警方去寻找,都找不到。这是一个挺矛盾的问题。
而真正发现确实有问题的,是萧望、萧朗的妈妈——萧闻天的老婆傅如熙。
显然,复核案件不可能仅仅是重新调查。为了防止下级公安机关有舞弊现象,或者因为能力有限而出现鉴定错误,所有的鉴定还是要重新做一遍的。
花花会阴部没有损伤这一点,倒是没有争议,毕竟区公安分局的女法医在妇科医生对花花进行妇科检查的时候,进行了拍照,并且录像。如果真的有隐瞒下来的损伤,视频里也就完全暴露了。
有争议的,是内裤上的血。
区公安分局DNA检验师的工作流程是这样的:拿到嫌疑内裤,对内裤上的血迹剪取了三小块,直接进行前期处理,并放进了机器,得出的结果是,未见男性DNA基因型,DNA基因型和花花本人一致。
在傅如熙的眼里,这样的操作,是不完善的。
1996年DNA技术开始在全国推广以后,迅速取代了血型鉴定技术。因为血型鉴定只能排除、不能认定,所以在可以直接进行同一认定的DNA检验技术面前瞬间失去了它的功效。可是,这不能说它是无用的。
以前,在血型鉴定之前,要先进行预实验,考虑是血之后,再进行确认实验,确定这个斑迹就是血,然后进行种属实验,确定是人血,最终才进行ABO血型的鉴定。而现在,DNA实验室把前面的步骤几乎全部省略掉了。因为很简单,如果不是血,就做不出DNA,如果不是人血,就做不出仅仅属于人类的DNA图谱。所以,看起来,那些费事的步骤是没有用的。
对可疑斑迹进行预实验、确认实验的,基本都是法医在现场发现了斑迹,做一下实验,这样可以保证送检的检材是有效的。
而在这个案子中,这个环节就被忽略掉了。
送检的办案人员认为,这条内裤上不是血还能是什么?所以并没有进行前期实验。而DNA检验师们,直接把检材放进了机器做DNA,也确实做出了DNA,那么这不是血还能是什么?
他们忽略了一点,内裤上的分泌物,也是可以做出DNA的。
严谨的傅如熙,依旧保持着良好的职业习惯。虽然送到她这里来的检材100%都是没问题的,但这并没有让她轻易省略掉工作步骤。傅如熙按照操作规程,剪取了小块内裤,进行了血迹的预实验,结果是,阴性。傅如熙很是惊讶,于是又剪了一块,还是阴性。确证试验,依旧是阴性。
通俗点说,内裤上没血。
DNA的结果,是内裤上黏附的分泌物的DNA。
既然不是血,那这一大片红色又会是什么呢?傅如熙连夜叫来了理化部门,对内裤上的红色斑迹进行了理化成分的分析。
结果是:甘油、酒精、甲醛、树胶、抗氧化剂、酸性大红等。
通俗点说,这和红墨水的成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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