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凌漠他偏偏就记住了。
“因为现场只有三种血足迹,所以我就用红、黄、蓝三种颜色的标记来区分三双拖鞋的痕迹。”凌漠先在图上标出了一个红色的箭头,“箭头,就是鞋尖的朝向方向,也就是凶手的行走方向。请大家给我一点时间,等我画完,大家就能看出名堂了。”
出于对凌漠这种“超能力”的敬仰,在接下来的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会场里鸦雀无声。大家都默默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看着大屏幕上,不同颜色的箭头一个一个地填满了整张空白页。
“二百六十九、二百七十、二百七十一。”凌漠长出了一口气,说,“画完了,能看出点什么来吗?”
如果只是现场清一色的血足迹,别说只看照片了,即便是到了现场,也根本不可能总结出什么结论来。不过经过凌漠用这种一目了然的方式一还原,似乎血足迹的走向就明确了。
“红色的足迹从中心现场开始,一直延续到了1号房间,然后居然断了,就没有回头的足迹了。反而是黄色的足迹不知道怎么进入了1号房间,凭空从1号房间里走了出来。”萧朗的眼睛最尖,其宏观掌控力也最强,所以最先发现了端倪,“2、3、4、5、6号房间的情况其实都差不多,这些足迹很多都是‘有来无回’或者‘无来有回’的!只有在中心现场和院落过道里有非常多的交叉。不过仔细看这种交叉,也没有完整的行走路线。”
“对!就是这么回事!”凌漠的眉毛扬了一扬,脸上的疤痕也拉长了一些,“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看出,每个房间至少都有两种鞋印,这两种鞋印如果是一种,还好解释来去的路线,但分开来,就都不能解释。”
“什么意思?”唐铛铛虽然也看出了这种异常的情况,却还没有意识到这条线索的指向性。
“意思就是,作案人,只有一人。”凌漠总结道。
“一人?”程子墨也有一些诧异。
“对!一人!”萧朗说,“这个人手持两双拖鞋,穿着一双拖鞋,在现场行走。他从中心现场走到1号房间,翻乱1号房间之后,就换了一双拖鞋,再走到2号房间进行翻找。以此类推。他除了在中心现场和院落走道里做出了许许多多鞋印交叉以外,在房间里的鞋印,就暴露了他的行为。”
“萧朗说得对。”凌漠说,“我最初产生怀疑,是因为聂哥说了,五具尸体都只有浅表的威逼伤,而且抵抗伤轻微。那么既然少有抵抗,为什么中心现场的鞋印那么复杂?这就让我萌生了研究足迹走向的想法。真没想到,天大的秘密,居然就藏在足迹里。”
“凶手何必这么大费周章?”程子墨问。
“伪装。”凌漠说,“当我们第二次回到这个词的时候,就基本上接近真相了。”
“伪装?”萧朗说,“这伪装的,实在有一些复杂啊。”
“我先问一个问题吧。”程子墨举了举手,说,“假设是凶手伪装了现场,可是凶手怎么知道他抛甩的财物恰好被三个人捡走?显然,三个嫌疑人捡的就是赃物,而此时,凶手肯定已经完成了作案过程,不然赃物哪儿来的呢?”
“这就又要回到前面说的割颈了。”凌漠说,“凶手控制住人,割完颈就离开的话,完全可以做到脚上不黏附任何血迹而离开。三双鞋子都沾满了血迹,而且到处走动,是不是感觉有些多余呢?所以我觉得割颈是为了取血伪装。”
“你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程子墨重复了一遍,“他怎么知道会有三个人来捡走财物,难道他知道这三个人当天晚上会经过这里?即便是这样,也不能确保在这之前有人经过捡走啊。”
“不,凶手是先杀人,再取财物,然后丢弃到指定位置,并且守候在那里。”凌漠说,“等他看到有三个人捡走了财物,才回来用三双拖鞋沾了血,去踩脚印。”
“其实他真正翻找东西的时候,鞋上是没有沾血的?”程子墨问。
“即便是沾了少量的血或者泥,也都被大量的拖鞋血足迹覆盖隐藏了。”聂之轩说。
“那凶手怎么知道这三个人肯定会私吞财产?”程子墨接着问道。
“我觉得这是比拼心理吧。”凌漠说,“凶手在暗处观察,他分析出三个人肯定会私吞财产,所以想了这个办法来栽赃,而自己躲过法律的惩罚。如果他分析认为三个人肯定会把财物上缴给派出所,他就要想出别的方法来避罪了。他之所以把手机卡拿掉,手机数据抹掉,就是防止财物上缴之后,民警可以迅速找到赵元家。因为凶手还需要时间返回去根据实际情况来伪装现场。”
“有道理。”程子墨看起来是被凌漠说服了。
“现在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凶手的心理。”凌漠站在讲台中间,饶有兴趣地说,“既然坐实了他是伪装,那么就可以分析一下他的真实企图了。他伪装成谋财的现场,又丢弃了现场所得的所有财物,显然,他是为了谋人。”
“可是我刚才等你的时候翻看了当时的卷宗,对于几名死者的社会矛盾关系调查,没有发现任何一点点线索啊。”萧朗说。
52书库推荐浏览: 法医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