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应该怎么看王小石呢?
其实,他只不过是一个拿人钱财,替人牵线,最终从钱眼里掉进法网里的小人物而已。王小石的犯罪应该归罪于他个人的贪心,而不能全部归罪于公司上市过程的不规范。别人常在河边走都没有湿鞋,王小石的脚要是不试探着往水里迈一下,他怎么就掉进水沟里去了呢?
王小石之所以沦落成罪犯,当然与他个人的贪欲有关,同时很大程度上跟他所在的环境有关。他所在的部门“权力大得让人眼红”,在那里工作最火,也最容易出事。
众所周知,由于掌握着公司上市的“生杀大权”,众多等待上市的公司都紧盯着王小石所在的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只要有机会接触王小石这样的人,很多公司就不惜重金,全力以赴“攻关”。
王小石在证监会的权力非常小,但有一条是别人做不到的,他可以提前知道发审委名单。这份名单就相当于作战当中敌方的火力配备状况,有这份名单在手,“攻关”的时候当然可以“有的放矢”了。但是,很多人猜测的王小石出卖发审委名单而获罪,在法庭上并没有得到证实,检察院也没有以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证券掮客王小石(2)
王小石还有另外的一个便利,就是可以把自己的同事叫出去“吃顿便饭”,这仿佛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正是这顿便饭,就把手握大权的证监会官员和上市公司的人员,聚集到一个私人化的圆桌前面,把一件有条不紊按规矩办的大事情,变成了觥筹交错的交杯酒。
王小石出事后,他的很多朋友甚至亲人都感到莫名其妙,很多人甚至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因为在他们的印象中,王小石连自己亲友的忙都不愿意帮,是一个廉洁得不近人情的人,平时毫无受贿的迹象。而且,王小石的经济状况不错,他的妻子曾供职于某保险公司,后赴澳大利亚学习两年,两人收入都比较高,而且还有两处房产,王小石没有什么经济负担。他的父母甚至感慨:“我们做了一辈子党政工作,没想到自己的孩子竟然在这上面出了问题。”
高潮退去、尘埃落定之后,中国公关业经过一段时间冷静思考,公开表明态度的时候到了。
王小石的根本错误在于权钱结合,其实质就是依托权力假借公关为自己捞取好处的的一个典型案例。王小石案的出现暴露出了我们证券制度和机制上的严重缺陷,也说明我国财经公关还很不规范。所以在证券业诚恳地检查自己的同时,公关业也应该从该案中思考。
首先是潜规则使上市企业偏离了方向。不可否认的是,很多企业上市的目的已经降低到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通过上市大把圈钱。由于企业上市关卡重重,权力失控是财经公关痼疾的根源。在企业上市过程中,证监会发审委有很大的权力,这就为权力寻租提供了条件。这就是为什么王小石张罗着吃顿饭就获得70多万元的报酬的原因。
我们不能仅仅把王小石案看成个案,而应该把小人物和小问题和整个制度结合起来看。我们不能一味指责中国证监会,作为企业上市审批机构,证监会官员手握重权是毫无疑问的。但不能说掌权就必然意味着腐败,在任何一个社会形态和任何一个时代,都不可避免地有人掌握着这样那样的权力,而且这些权力甚至是生杀大权,难道掌权的就一定腐败吗?答案很简单,不。
我们要针对的是王小石所揭开的公司上市的公关潜规则,以及那些把潜规则当作法定游戏规则的人。王小石就是把潜规则当作法定规则,这才是他真正的悲哀。
第四章铁齿铜牙杨彦明(1)
因贪污、挪用公款近1亿元,原中国银河证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总经理杨彦明受到了法律最严厉的惩罚。2005年12月13日,杨彦明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死刑。杨彦明成为目前中国证券业界被一审判处死刑的第一人,也因此在2005年中国证券硕鼠榜上独占鳌头。但是,由于杨彦明拒不交代赃款去向,致使7216万元赃款至今下落不明。
更让人难以相信的是,法院认定的杨彦明贪污的7216万元,是1998年6月到2003年8月的5年之间,杨彦明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指使营业部财务人员违规从营业部的资金账户内提取的现金,而且每次提取的数额都不大,基本都是在几万元、十几万元左右。在杨彦明担任证券营业部领导期间,整整这样累积了5年,终于累积成如此触目惊心的巨大数额。
从杨彦明的这种贪污手段看,他小数额地从单位里不停地往外拿钱,而且从不间断地拿了5年,实在跟昼夜不停从粮仓往自己的窝里偷米的老鼠一样,所以他被称为证券硕鼠,可谓名副其实。但自始至终让人疑惑不解并令办案人员头痛不已的是,这个疯狂贪污数千万元的证券公司总经理,宁可两次选择自杀,宁可以沉默的方式选择死刑,也坚决不肯说出赃款的下落。面对办案人员苦口婆心的教育和劝导,杨彦明的回答始终只有一句话:“我说不清楚。”杨彦明不仅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的数额大得惊人,而且还天生一副铁齿铜牙,标准的宁可自杀也不说的“硬汉”。
而在一审判决书上,赫然写着“继续追缴被告人杨彦明犯罪所得发还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杨彦明在一审判决之后,立即提起上诉。目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之中,那么,在接下来的审判中,这个雪藏7000多万元赃款的谜团能不能解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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