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店招牌菜_[美]斯坦利·艾林【完结】(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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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的声音又将我唤回现实。“哦,”她温柔地抗议道,“我正看一篇有关沃尔特?温切尔②的报道,看到一半呢……”

  我把报纸还给她。“抱歉,看到这张照片让我大受打击。我认识他。”

  她的双眼因为感兴趣而亮了起来,发现自己身处——哪怕只是间接关系——某件丑闻的中心。“真的吗?什么时候的事?”

  “哦,在我们一家还住在布鲁克林的时候。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孩子。他曾是我最好的朋友。”

  妻子又习惯性地挖苦道:“真不得了啊,我不知道你小时候还和问题儿童混在一起。”

  “他不是什么问题儿童。事实上——”

  “别这么较真嘛。”她不在意地冲我温柔一笑,又回到有关沃尔特?温切尔的报道上去了,很明显,那篇报道比我说的话更新鲜刺激。“不管怎样,”她说,“我不会太在意那件事的,亲爱的,毕竟已经过去好多年了。”

  确实过去好多年了。那是可以在大马路上踢球的时代;一九三二年,布鲁克林的郊区很少能看到汽车。而贝斯海滩,我们居住的地方,更是郊区中的郊区。对面是格雷夫森德湾,乘电车往东几分钟就是科尼岛,要去戴克高地及其高尔夫球场更是只要往西步行几分钟就到了,这几处之间都隔着还没被房地产开发商发现的荒芜草甸。

  因此,正如我所说,你可以放心大胆地在大街上踢球,丝毫不用害怕汽车。黄昏降临时,你可以看着街两边的煤油灯依次点亮,或者躲在位于第八大道的消防站后面,运气好的话,就能看到消防车拉响高声警笛,穿梭在大街上,水管迅速对准着火点,从碾压轮喷嘴中喷出水柱。又或者,运气好的时候,你可以高高跳起,跟着骄傲地划过天际的双翼飞机奔跑。

  这些都是我夏日里的活动,和伊格内斯?科瓦奇一起,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的邻居。他家是一幢两层楼的木屋,外墙刷着朴素的油漆,和我家差不多。贝斯海滩的大部分房子都这个样,房前有个小花园,房后有个小院子。在我们这个街区唯独一幢例外,位于街角,外形招摇,属于新搬来的罗斯先生。那幢房子很大且外墙刷着白浆,简直是幢大楼,四周是宽阔的草坪,车道尽头是刷了白浆的可容下两辆车的车库。

  那条车道引发了我和伊格③的无限遐思。上面不时停着罗斯先生的轿车,一辆灰色的派克,像磁石一般吸引着我们。那辆车不单远看漂亮极了,走近看更是壮观得如同火车头,即便只是静静地停在那儿,也能让我们感受到雷鸣般的震撼。后车座外有两个踏脚板,一上一下,方便上车。说实话,就我们所知,这附近还没有哪辆车像派克这么气派。

  因此,一旦发现它停在车道上,我们就悄悄靠过去,妄想神不知鬼不觉地爬上踏脚板。但我们从未得逞。车边总有人看着,不是罗斯先生本人就是车库另一边的住户。每次都是顺着车道走不到几码,房子里或车库里的人就会推开一扇窗,接着就是嘶吼般的威胁。把我们吓得转身就逃,争先恐后地跑出车道,才能逃离他们的视线。

  这种事我们不常做。第一次看到这辆车时我们正在散步,发现它纯属偶然。加上本能地认为邻居们都是好人,因此一开始没能听懂那些恐吓的话。我们就站在原地,惊恐地看着罗斯先生,直到他突然从窗边消失,接着出现在我们面前,一把抓住伊格的胳膊。

  伊格试图挣脱但徒劳无功。“放开我!”他恐惧地高声尖叫,“我们什么都没做!放开我,否则我会去告诉我爸爸,那你可就惨了!”

  罗斯先生似乎不以为然。他不停摇晃着伊格——这并不难办到,在同龄人中伊格也算是又瘦又小的——我则站在原地,仿佛脚下生了根,移动不了分毫。

  附近确实住着几个暴躁的邻居,如果我们在他们的房子前面弄出点噪声,他们就会把我们赶走,但从来没有人像罗斯先生这样对待我们。事发时我曾猜测过,大概因为刚来此地,他还不知道这儿的人的行事习惯。如今回想,我认为事实八成就是这样的。然而无论具体原因是什么,这场风波都足够把伊格吓得又哭又叫,同时提醒我们以后再靠近派克时要小心谨慎。但车子的吸引力太大了,慑于罗斯先生的恐怖威胁,我们俩就像两只兔子,在狩猎期横冲直撞。还好幸运女神大部分时候都站在我们这边。

  我不希望这些往事给大家留下我们俩曾是坏孩子的印象。对我来说,法律条款非常重要,并且很年轻时就明白对善良、爱好和平,同时腿脚不那么灵光的人——这三点在我身上都有着夸张的体现——来说,最好的生存法则是不越雷池半步。而伊格的缺点是容易冲动、行事鲁莽。他就像水银一样不稳定,不安分,爱搞恶作剧。

  那时流行每周最后一天老师对每位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估,然后根据得分重新分配座位——表现最好的学生坐在第一排,次好的坐在第二排,以此类推。我认为据此能最好地描述伊格这个人,他的座位不是在第一排,就是在第六排。大部分学生顶多移动一排;伊格则要么冲到第一排,要么沦为羞耻的第六排,然后下一周星期五又突然爬至顶峰,回到第一排。很明显,科瓦奇先生在知道儿子这种糟糕的情况后采取了一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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