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在这一刻停滞。最后我放下剑。“今天我住手,是因为你曾经是我的兄弟,”我告诉他,“曾经的你,也是比现在更好的一个人。但如果再次狭路相逢,我只当所有情谊都一笔勾销了。”然后对约翰说:“你自由了,约翰。”
我们三个——我、约翰和查尔斯——转身准备离开。
“叛徒!”布雷多克叫道,“那就滚吧。跟他们一起去白忙活吧。哪天你发现自己浑身重伤,躺在哪个黑漆漆的洞底等死的时候,但愿我今天这番话是你这辈子最后记得的东西。”
说着,他跨过下属的尸体,侧身挤过围观人群,大踏步走开。在波士顿街上,你永远不会离巡逻的英军太远,且布雷多克随时能叫来增援。我们决定低调,不让他们那么好找。他走后,我望向泥地里倒伏的一个个红衣军,心想,单就补充兵源而言,这个下午不能算成功。
市民如预料地给我们让开一条大道。我们一路匆忙赶回绿龙酒馆,身上溅满了泥水血点,查尔斯边跑边手忙脚乱地套上衣服。与此同时,约翰很想知道我对布雷多克的恨意从何而来。我告诉他船头那场屠杀,末了我说,“打那以后,事情就每况愈下。我们一起出征了几次,但每次行动都比上一次更让人心生不安。他杀个不停:不管敌人还是盟友,士兵还是平民,有罪还是清白——都不在乎。只要他断定谁是个障碍,他们就得死。他执拗地认为暴力是最有效率的解决办法。那成了他最信奉的手段。我彻底心寒了。”
“我们应该阻止他。”约翰回头看了一眼,好像马上要去践行这句话。
“我想你是对的……但我仍抱着愚笨的希望,他可能还有救,可能还说得通道理。我明白,我明白这很蠢……相信一个深陷杀欲的人会突然之间改变。”
真有这么蠢吗?我边走边想:毕竟,我不是变了吗?
1754年7月14日
一
在绿龙酒馆,足不出户便能打听到一切针对我们的不利传言,我的好伙伴托马斯又是个消息通。当然了,刺探军情对他不是什么苦差事:想捕捉密谋的蛛丝马迹,他只要啜着啤酒、竖起耳朵,顶多再使点计从别人嘴里套话就行了。他做起来驾轻就熟;这项长处也是我们亟须的。只因我们给自己树了敌:塞拉斯自不必说,最让人忧心忡忡的还是爱德华·布雷多克将军。
昨晚,我坐在卧房的书桌前写日记。一旁桌上搁着袖剑,长剑摆在手边,提防布雷多克随时可能发动的、无可避免的报复性打击。我知道往后这就是常态:睡不了安稳觉,武器永远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时不时偷瞄自己身后,看每张陌生面孔都像潜在的敌人。想想就身心俱疲。但有得选吗?照斯莱特的意思,布雷多克已经摒弃了圣殿骑士团。他如今是一门失控的火炮,而唯一比失控的火炮更麻烦的,是这门炮后头还跟了一支大军。
我聊以自慰的是身边这个自己亲手遴选出的小团体。这一次酒馆里屋的再聚首,由于约翰·皮特凯恩的加盟,阵容更加强大,今后对两大劲敌均能形成更有力的震慑。
我走进房间,全体起身致意——连托马斯都站了起来,平日的醉态也消减了几分。依次望去:本杰明伤势恢复良好;约翰似乎摆脱了布雷多克军营生活的桎梏,一改最初心事重重的样子,整个人变得活泼;查尔斯继续担任英军军官,他唯恐被布雷多克召回,但凡没有托马斯在旁边让他产生优越感时,就满脸的愁容;而威廉手里捏着羽毛笔,站在小稿台前,这些日子他孜孜不倦地将护身符上的纹样和那本笔记的内容、自己的地图相互比较,却仍是百般迷惘,始终摸不到关键线索。对此我已经有了主意。
我示意众人落座,然后坐到他们中间。
“先生们,我自信找到了问题的答案。确切地说,是奥德修斯替我找到的。”
这位古希腊英雄的名字在伙伴间反响各异,威廉、查尔斯和本杰明皆会心点头,约翰和托马斯则多少有些茫然,托马斯是最缺乏自知之明的一个。
“奥德修斯?新人吗?”他打了个酒嗝。
“是位希腊传说英雄,你这呆瓜。”查尔斯一脸嫌恶。
“容我阐述计划,”我道,“我们先伪装成他们的人,潜入塞拉斯的要塞。等进到内部,再攻他们一个猝不及防:释放俘虏,杀掉奴隶贩子。”
我观察众人消化这条方案。托马斯又是头一个开口的。“狡猾,真狡猾,”他露齿一笑,“我喜欢。”
“那么开始吧,”我继续,“首先,我们需要找到一支押运队,收归己用……”
二
我和查尔斯站在屋顶俯瞰波士顿的一座广场。我们都穿了红色的制服。
我低头看自己那身。斯莱特的血迹还零星残留于褐色皮带上,白袜子那也有一块脏污,除此之外伪装很像样;查尔斯也是,不过他非得挑衣服的刺。
“我都忘记这一套穿在身上有多难受了。”
“难受恐怕也是必要的,”我说,“不然不够以假乱真。”
我望着他。好歹他不用再忍太久。“押运队应该很快就到,”我说,“听我信号发起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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