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他就发现了一门适合吸血鬼修炼的血海魔功,属于顶级功法,需要一百万点能量币,不过如果是分层来购买的话,第一层只需要一千点能量币,练成之后就可以初步掌控体内的血能,施展出各种初级的血系法术了。
杨小乐犹豫了一下,就将这门功法购买了下来。
很快,大量的知识就注入了杨小乐的大脑,令他掌握了这门血海魔功的第一层功法,其中包括了血能的修炼之法,以及各种初级学习法术的修炼之法。
可惜,功法不是技能,是必须经过修炼才能够施展的。
接着,杨小乐又花了一千点能量币,分别强化了猫科动物血统和犬科动物血统,结果,他的力量属性和感知属性都分别提升到了三十点,肌肉力量变得更加强大,视力、听觉、嗅觉、味觉、触觉等五感也变得更加敏锐了。
而且,杨小乐发现自己发动血族变身之后长出的利爪,似乎也变得更加坚硬锋利了一些。
此时,杨小乐只剩下一百二十点能量币了,勉强只够传送回地球了。
这时候,刘雪梅说道:“我们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那就在这里探索一下吧,看看有什么奇遇,如果没有,再传送回去!”
杨小乐等人面面相觑了一会儿,最后都点了点头。
于是,杨小乐等人继续在这个小城镇中搜索了起来。
这座小城镇中的居民似乎都已经变成了僵尸,或者被僵尸杀死了,只剩下了一些残缺的尸骸和一些财物。
不过,看这些尸骸和僵尸的外貌,这个世界的人似乎和地球人是很相似的,只不过在毛发颜色、身高、轮廓、五官上有些差别而已。
刘雪梅一边搜索一边说道:“这个世界的人和地球人这么相似,似乎和地球人是同宗同源的,不过既然这里有空间通道可以通往地球,那么这里的物种和地球同宗同源也并不奇怪!”
杨小乐翻动着一具衣衫染血的尸骸,说道:“他们身上穿的衣服好像是麻布制成的,而且还没有纽扣,只有衣带来绑紧,这个世界的文明看来还很落后!”
突然,杨小乐从那具尸骸的衣兜里掏出了几枚印着花边的银色钱币和一枚印着头戴皇冠女子的金色钱币。
杨小乐学着电视上那些古代财迷的样子,在那些银色钱币上吹了口气,然后拿到耳边听了听,接着兴奋地说道:“有嗡嗡声,这应该是银币!”
然后,他又用牙齿咬了咬那枚金色金币,发现上面留下了一个淡淡的牙齿印,顿时再次欢呼道:“比牙齿还软,这应该是金币,发了,我们发了!”
第十四章 修炼魔功
但是刘雪梅、李金燕和苏樱却似乎并没有太大兴趣的样子。
苏樱好像是豪门出身,看见银币、金币不在意倒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刘雪梅和李金燕好像只是普通的老师和校医,也这么视钱财如粪土,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杨小乐不解地问道:“你们怎么了,怎么看见金子银子也没点反应?”
李金燕不屑地说道:“难道你不知道在公共空间可以用能量币来兑换钱币吗,一点能量币就可以兑换上万美金呢,执行一次任务就可以赚上千万美金了,谁还会在乎这点金银?”
“什么,能量币可以用来换钱,是真的吗?”杨小乐闻言双眼一亮。
苏樱在旁边说道:“是真的,我刚进来的时候,为了快速提升实力,就曾经用钱来兑换能量币!”
杨小乐心中一动,说道:“那就更应该在这里多搜刮一些金银财宝了,穿越一次要花一百能量币呢,那就是上百万美金啊!”
说着,杨小乐开始更加卖力地搜索了起来。
他融合了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的血统之后,五感变得敏锐无比,特别是嗅觉,甚至能够嗅出埋在地下的钱币。
杨小乐孜孜不倦地搜刮了半天,将整个小城镇中的钱币都搜刮了出来,竟然获得了上万枚银币和上千枚金币,几十件玉佩、玉镯、玉簪、珍珠项链之类的珠宝首饰,另外还有很多铜币,但他实在拿不动这么多铜币,只好放弃了。
上万枚银币和上千枚金币合在一起,也有几十公斤了,杨小乐用一块毛毯将它们裹了起来,背在了背上。
而那些珠宝首饰,杨小乐则用一个盒子装了起来,提在了手上。
李金燕见状连连冷笑,嘲讽道:“真是个财迷!”
杨小乐哼道:“我这是自食其力,靠力气赚钱,关你什么事!”
刘雪梅打圆场道:“好了,现在地球那边应该也快天亮了,我们传送回去吧,这个世界文明太落后了,又有这么多僵尸,恐怕人都死光了,应该是没有什么值得我们探索的了,我们还是回去吧!”
李金燕和苏樱点了点头,都相继选择了传送。
杨小乐本来也想跟着传送,但是就在他即将传送出去的时候,却突然通过敏锐的听觉听见远处传来了一阵马蹄声。
杨小乐心中一动,连忙隐藏到了一间房子之中。
过了一会儿,一群骑着骏马、身穿盔甲、腰胯刀剑的士兵奔驰到了小镇之中。
这些士兵的身高很高,大多有一米八以上,皮肤大多为黄棕色,但是头发五颜六色都有。
当他们看见小镇中横七竖八的尸骸,顿时纷纷摇头叹息,有些甚至落下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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