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一个人应我。
我沿着走廊走去,乘夜间电梯下到市政厅前厅,然后走到春街,往一个长长的坡走下去,冷风袭袭,走到街尽头时我点了一支烟。我的车还在基特家。于是我抬起脚向街对面的停在半个街区外的一辆出租车走去。突然从一辆停着的车里传来一个声音。
“你过来。”
是一个男人生冷僵硬的声音,是马蒂·埃斯特尔。他在一辆大型轿车里,两个男人坐在前排座位上。我走向那辆车。后窗摇下,马蒂·埃斯特尔戴着手套的手放在车窗上。
“进来。”他推开门,我钻进车里,我太累了什么都不想说。“斯金,开车吧。”
汽车穿过幽暗静谧整洁的大街向西行驶。晚上的空气不是很纯净,但很凉爽。开往一座山的时候车加快了速度。
“他们审问得怎么样了?”埃斯特尔冷冷地问。
“他们没告诉我。但他们还没打倒那个司机。”
“在这个镇子,你无法为一单涉价几百万美元的谋杀案定罪,”叫斯金的司机背对着我,笑着说道。“现在我可能无法提取我那5万美元了……她喜欢上你了。”
“嗯。那又如何?”
“别搭理她。”
“这么做对我有什么好处?”
“如果你不这么做的话,那有你受的。”
“我当然知道,”我说,“你要怎么做就去做吧。我累了。”我闭上眼睛,倒在车角,就这样睡着了。有时候在承受一阵压力过后,我闭上眼睛就能睡着。
不知过了多久,我被摇醒了。车已经在我公寓前停下。
“到家了,”马蒂·埃斯特尔说道,“记住了,不要搭理她。”
“为什么送我回家?只是为了告诉我这个?”
“她让我找你,这就是为什么你现在被放出来了。她喜欢你,我喜欢她。现在你清楚了吗?你不想麻烦越来越多吧。”
“麻烦。”我说道,顿了顿没继续说。我实在不想继续这样的废话,一晚上听都听烦了。“谢谢你送了我一程,但恐怕让你白费口舌了。”我转身走进公寓。
门上的锁仍然很松,但此刻没人在屋里等我。蜡鼻子早就被他们带走了。我打开门和窗户,正嗅着警察抽剩的烟头,这时电话响了。是她的声音,酷酷的,略显生硬,没有受一点影响,甚至有点开心。很可能是因为她的经历造就了她这样的性情。
“嗨,褐眼男,顺利到家了吗?”
“你的朋友马蒂送我回来,他叫我别理你了。如果非要说点什么的话,我真心感谢你,但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
“马洛先生,有点怕了吗?”
“没有。等我的电话吧。晚安,天使。”
“晚安,褐眼男。”
我挂了电话,把它放在一旁,关好门,拉下床,光着身子在寒冷中躺了一会儿。
然后我起床喝了一杯酒,洗了个澡就上床睡觉了。
他们最终还是打倒了乔治,但不够彻底。他说这个女孩和小基特大吵一架,小基特拿下壁炉架上的枪,乔治跟他厮打起来,随后枪走火了。当然,所有这一切在字面上都是可能的。他们没有把加斯特的命案罪责加在乔治身上,也没加在别人身上。他们没找到杀加斯特的那把枪,反正蜡鼻子的枪不是作案凶器。蜡鼻子消失了,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他们没有惩罚老基特,因为他中风还没好。他只能躺在医院,由护士照顾着,然后告诉别人他是如何在大萧条中做到分毫不失的。
马蒂·埃斯特尔给我打了四次电话让我别再跟哈丽特·亨特里斯有什么牵连,我有点同情这个可怜的家伙,他对她可是痴心一片。我和她出去约会过两次,也和她在家待过两次,喝着她的苏格兰威士忌。感觉还不错,但是我没钱,没衣服,没时间,也没绅士风度。随后她离开了埃尔米拉诺,我听说她去了纽约。
我很高兴她走了,尽管她连声招呼都没跟我打。
(本文译者 卢婷、蒲若茜)
狗痴
门前有一辆崭新的铝灰色迪索托轿车。我绕过它,上了三阶白色台阶,穿过一扇玻璃门,又上了三阶铺有地毯的台阶,然后按响了墙上的门铃。
顷刻间传来一群震耳欲聋的狗吠声。我任凭那些狗在那又吼又叫,只顾看凹进去的办公室和等候室。办公室不大,里面有张拉盖书桌,等候室有张方皮椅,墙上挂着三张证书,还有一张方桌,上面随便摆放着几本复印的《爱狗者公报》。
屋里的人制止了狗的狂吠,门打开,出来一个脸庞英俊的矮个子男人,他穿着褐色罩衫和白胶鞋,留着八字胡,满脸堆笑。他看看四周,又打量打量我,没有看到狗。于是他安心地笑了。
他说:“我想好好收拾它们这毛病,可就没法子。每次一听到门铃的叮叮声就闹腾起来。这群家伙百无聊赖,一听这声就知道是有客人到了。”
我应了一句:“是吧。”一边把我的名片递给他。他前后翻看我的名片,反反复复看了四遍。“您是私人侦探,”他舔了舔湿润的嘴唇,柔和地说道,“嗯哼,我是医生夏普,请问您有何贵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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