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头向她抛了个媚眼,这是个错误。他可能不清醒,但面对一个傻站在那儿不动的人,他还是可以打中的。我回头时他给了我一拳,没有准备的受别人一拳很痛。他出拳很用力,打在我颚骨的后端。
我向侧面走,试图迈开步子,走丝绸地毯溜出去。我一会儿栽倒在这儿,一会儿栽倒在那儿,头猛地撞在一件比它坚硬的家具上。
那一瞬,虽然看不太清楚,我仍看到他红着脸,胜利般地嘲笑我。我为他感到一丝难过——即使是在那个时候。
黑暗渐近,我走了出去。
我醒来的时候,光透过窗户正好照在我的眼睛上。我脑后隐隐作痛。除了痛,还感觉那黏黏的。我慢慢地挪动,像一只猫到了一间陌生的房子。我坐在腿上,伸手去拿长沙发旁边的小凳子上的一瓶苏格兰威士忌。奇迹般地,我竟稳稳抓住了酒瓶。我栽倒时头撞上了爪子模样的椅腿,这比小基特给我的一拳还痛。我能感觉到下巴隐隐作痛,但它没有重要到要写进我的日记里。
我站了起来,狂喝威士忌,环顾四周,也没什么好看的,房间空荡荡的,一片静默。还记得这里有一股好闻的香水味道。这种香水就像树上残留的最后一片叶子,只有等它飘落你才会发现它竟是最后一片,只有等它飘散不见,你才会意识到它的淡淡清香。我的头又开始作痛,我用手帕摸了摸黏黏的地方,确定那没什么好大喊大叫的,接着又喝了一口酒。
我坐下来,酒瓶放在膝盖上,听着远处的交通噪音,看着漂亮的房间。哈丽特·亨特里斯小姐是个好女孩,她不过是认识几个不好的人,但谁没有呢?我不应该对这样的小事持太多偏颇。我又喝了一口酒,瓶子里的酒少了很多。酒很滑口,不知不觉就喝了下去。喉咙都还没感受到酒的味道酒就已经下肚了。这酒就像是一些我不得不喝的东西,我又喝了好几口。我的头现在感觉没什么问题了,感觉好了很多,好得想唱《丑角》(戏剧)的开场曲了。是的,她是一个好女孩,如果她自己付房租,那就再好不过。我这么做都是为了她,她确实很漂亮。我又喝了一些她的苏格兰威士忌。
酒瓶里还剩半瓶酒,我轻轻摇了摇,把它塞进我的大衣口袋,戴上帽子走了出去,按了电梯,电梯一上来我就下去了。我走出电梯来到大厅。
霍金斯,那个房管,又倚在桌子尾端,盯着阿里巴巴油桶。
之前那个职员在做着跟之前一样的动作:摸着他可爱的胡子。我对他笑了笑,他也朝我笑了,霍金斯向我微笑,我又朝他笑笑。
每个人都很好。
我第一次走了前门,给了门卫一点点小费,走下台阶,沿着小径走到大街上,找到我的车。加州的黄昏踏着匆匆的步伐已悄然而至,真是个美好的夜晚。西方的金星很明亮,闪耀如路灯,如生命,如亨特里斯小姐的眼睛,又如一瓶苏格兰威士忌。这提醒了我,于是我拿出那个装着威士忌的方形酒瓶,小心地拔出木塞,又塞回去,然后塞进衣服里。要喝到家还是足够的。
我回去的路上闯了五次红灯,还好运气不错,没人来撵我。
我将车差不多停在我的公寓楼附近前面,就在路边不远。我乘电梯到我住的楼层,门有点打不开,于是我用酒瓶帮自己解决了这个问题。我插进钥匙,打开门,走进屋,打开电灯开关,又喝了口酒,以免体力消耗殆尽,然后走向厨房,取来一些冰和姜汁,喝点真正意义的药。
公寓里有股奇怪的气味——说不上是什么气味——像是一种药的气味。不是我身上的味道,我走之前房里也没有那种气味,但我确定房里有股异味,于是我从厨房开始搜。
走到一半时,他们从壁床旁边的更衣室走出来,几乎并排着——两个人——手里拿着枪。高个咧嘴笑着,帽子低垂着戴在前额,V字脸,尖下巴,下巴尖得就像钻石的尖头一样,眼睛黑黑的,很水灵,鼻子毫无血色,好似白蜡做的假鼻子一般。他拿着一把柯尔特护林者手枪,枪柄很长,前面用来瞄准的部分被卸了下来,这意味着他认为自己枪法很好。
另一个混混有点像梗犬,一头又粗又硬的红发,没戴帽子,眼睛无神,但水汪汪的,蝙蝠耳,脚很小,穿着脏脏的白色运动鞋。他拿着一杆自动手枪,一幅小人扛大枪的画面,但他似乎喜欢拿着枪。他张开嘴嘟囔着,散发着一阵一阵的气味,那就是我嗅到的气味——薄荷醇。
“混蛋,举起手来。”他说。
我举起手,别的什么也做不了。
小个子绕着来到我身边,“说我们不能侥幸逃脱。”他嘲笑道。
“你们不能侥幸逃脱。”我说。
高个继续惬意笑着,他的鼻子依旧看上去像是白蜡做的。小个子向我的地毯吐了口唾液,“呸!”他走近我,一脸邪笑,拿大枪挑逗着我的下巴。
我躲开了。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得不接受,也不会那么讨厌,但那时我兴奋异常,觉得无人能敌。我要把他们都收拾了,连人带枪一起。我扼住那小个子的喉咙,猛地将他拉过来,贴住他的后背,一只手抓住他的小枪,把枪打落在地。不费吹灰之力,也没有毁坏什么东西,但小个子变得呼吸急促,嘴唇上冒出唾沫星子,还一边唾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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