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苦笑:“坏女人也是女人啊,你哥我可是好男人!哦、对了,时候不早了、咱们回家去。”
转身就要离开。
然而现在才意识到我的眼睛还感觉酸胀,根本就没办法睁大一点去辨别前面的道路。
我只好对馒头说:“等一下。好歹救了她一条命,不要点利息就这样一走了之,这个亏你吃得下去吗?”
馒头简单利索地说:“当然吃不下!”
不过因为刚才挨打的是我,我才算是主要当事人;最主要的原因是,馒头不还是个孩子吗?我怕我自己等会儿控制不住情绪说出过头话来。
所以还是叫馒头回避到手环里,有我自己和杨英翠交涉就好。
“你还想干嘛?”杨英翠冷冷的问。
我说:“难道我刚才说的话你没听见啊!我特么亏大了,本钱就不说了,来要点利息。”
“哈哈哈,不就是想让我给你治眼睛吗?我还从没见过,求人求得像你这样理直气壮的。”
“杨英翠你给我听清楚了,并不是我在求你。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呢!
那些感谢的话就不用说了,不爱听!
但你总该把我的眼睛治一治咱们从此两不相欠,是不是这个理儿?”
我感觉自己对这句话于情于理应该都还过得去。
可事实是,在杨英翠面前是没法讲道理。
因为她所坚持的东西,是无法用道理来解释和说服的。
甚至连她自己都说懒得跟我讲道理。
至于谁欠谁,不如从头捋一下:
如果她真欠我的她就帮我治眼睛;而要是我欠她的,她也同意给我治眼睛,但前提是我必须承诺拿一些实质的东西来交易。
“行行行,就这么办!只要确保公平,交易就交易,这样大家都求个心安理得。”
于是我不得不懊恼无比地搔着头,开始和她从头梳理前因后果,真的像做生意一样,开始斤斤计较讨价还价。
首先在朝对方用药的事情上,我们互耍心眼,都算计了对方,这一点算是扯平了,过。
接下来,我把她弄得半身不遂,但也让馒头把杨英翠扔到水潭里解毒,我做到了仁至义尽;而她技不如人,当然就不对怪我喽。
也算过了。
杨英翠则说,既然我这么想做君子,那好、她就用君子的标准来看看我到底哪儿没有做到位:
她受到了袭击向我呼救,杨英翠说我有三点做得让人心寒:
一是她已经没有自保能力,而我却没有及时作出反应,这叫见死不救。“你差点害死了我知道吗?”
二,我的脑子实在太笨,没有在最短时间内作出准备判断,差点让她死于非命,“你那差劲的危机处理,简直能把人气死。”
最后,我借着给她作急救的机会趁人之危、占她便宜,——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君子行为,这叫猥琐少女好吧?
不是,我说这也太强词夺理了吧!
杨英翠说的第一条理由,她失去了自保能力怎么能怪我?要知道我这可是一报还一报,当初我不是这样被她整治得好苦的吗?
可杨英翠说,当时她可没有一走了之,“不要忘了,是我把你从桥头背回村里的;而你呢、你是怎么做的?”
呃……我当时怎么知道她是真受到袭击还是给我下套?
“反正你就是欠我的,这不错吧?”
好吧,这条貌似辩不过,认了。
后面第二条,我脑子笨也是罪过?真好笑。既然你知道我笨,就是真的被气死也不能怪我吧?不要再胡搅蛮缠的了!
这一条杨英翠倒是没有纠缠,饶过了。
最后一个理由则是争辩得最为激烈的。
我这是救人好不好?怎么就变成别有用心占她便宜了?我犯得着吗我?好心变成驴肝肺了,哎呀我这心、简直哇凉哇凉的!
但是现在浑身是嘴也说不清。
杨英翠说:“你亲了我,这是不是事实?”
当然不是事实。
“那你说,嘴唇和嘴唇有没有接触?”
我去,越说越离谱了!
我再次强调说这不是亲,当时情况紧急、我这是为了救人,是:人工呼吸、人工呼吸、人工呼吸,三遍了啊!
我坚持说,反正我没有那个心思,我是有女朋友的人。
杨英翠则说:“自己有女朋友还对我做这种事情,更可恶!第一有即成事实、第二不是我自愿的;所以你说怎么办吧!”
现在的我真是满着大汗,碰上个这么不讲理的,你怎么解释都没有用。
我定定神说:“不用再跟我绕弯子了,回到正题:我这眼睛你还治不治了?”
杨英翠则回答:“只要你承认对我做过的事情,我就治。”
真烦!还来劲了是不是?
我发火说:“尼玛,劳子还怕你拿毒药当解药呢!不治了不治了,我回城去住医院。”
杨英翠说:“随便。反正你是骑不了摩托车的,那就走着回城去吧;不过,我告诉你,你眼睛中的毒同样也是红蘑菇系列哦,要是超过四小时,你就等着在黑暗中过下辈子吧!信不信由你。”
我……我貌似真的又中圈套了!
竟然又是“红蘑菇系列”!不管信不信,想想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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