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_万木春【完结】(129)

阅读记录

  玄虚的天道成了替罪羊,宁无一人痛恨真正的幕后凶手任自然。

  其实呢,古奇安也并没有彻底死掉。

  他的野心,他的反抗,仅仅不适合这方仙侠小世界。一卷卫生纸一条袜子也用它的用处,古奇安的野心和反抗完全可以用来刺探主神空间底限。任自然天劫抹杀古奇安同时,解析摄像机迅速记录复制他的记忆体,等未来克隆人复活又是一条好汉。如果将其复制体投放到伪剧情世界,恐怕古奇安十有**会这样想:哎呦,我渡劫失败了,某某原因,来到这诡异的主神空间。

  凡此等等,杨典和任自然这对夫妻搭档,越来越丧心病狂漠视生命。

  这也是克隆式永生相关科技面世的后遗症。

  智慧生命的可复制性,扒掉了智慧生命的神圣外衣,回归到纯粹的物质属性。正如圆柱巨镜真相的揭秘令高高在上的神明圣人瞬间矮化成“只买不造”的懵懂庸人,智慧生命的可复制性也令智慧生命彻底失去了神圣性。似210份韩良泽的记忆体以及衍生出来的数万复制体,哪个不是韩良泽,或者说哪个是韩良泽呢?基因技术和记忆体认知标准判断,他们无疑都是真的韩良泽;而用对错各有说法的哲学标准,那就随你怎么想了。如果确信所有韩良泽都是真的韩良泽,那么杀掉一个复制体还他一个复制体,算杀人吗?

  又似今日的古奇安。

  鱼州圣地小仙侠世界,古奇安渡劫失败死了,但他的记忆还在,智慧传输到克隆体仍可无缝延续他的生命。这种情况下,能说古奇安死了么?如果不告诉古奇安真相,他必然百分之百认为渡劫失败而重生,坚决不信自己已然死去的事实。这种背景下的杀害,是否属于谋杀,是否需要判罪,恐怕已非现实世界21世纪法律所能制裁。法律目的是解决问题,不能用1世纪法律否决21世纪法律,也不能用21世纪法律否决未来的法律。时间留下的伦理纠结,且留给时间哲学吧。

  克隆式永生衍生效应还有很多。

  譬如,提前获知意识思维无限复制的存在,即时刻录一百一万乃至一亿复制体。由于时效性接近,一亿复制体或能紧密团结起来,可谁是分身呢,谁是本尊呢?分身杀害本尊算犯罪吗,本尊杀害分身算犯罪吗?如果是犯罪,惩处所有智慧生命,还是惩处其一?如果决定惩处其一,彼有无权利再次刻录复制体?如果有权利刻录复制体,杀人犯杀人之后立刻刻录复制体逃逸,岂非令法律失去意义?等等,这不是一个问题,而是一串儿问题,一张令人无法呼吸的伦理大网。

  越是了解克隆式永生,杨典越是感慨金风细雨楼原队长何安安那句:“直觉告诉我,我若将意识转移到克隆人大脑,我就不再是我了。”

  杨典不信玄虚式的武者直觉,但何安安能够凭借武者直觉屡屡死中逃生,武者直觉显然是事实存在的。参考伪造天道思维推测,武者直觉恐怕也是某种工具的伪装,这使得何安安骤然神秘起来。或许,主神真正想选拔想试练的是何安安,其余夏璇、韩良泽等等轮回者都是随机凑数的配角?

  思维发散的太远了。

  现下,参考天国阶梯智慧生命哲学观,参考里林帝国智慧生命哲学观,杨典也为了解决伦理纠结重新定义生命。

  第一条,生命是过程,数据、冬眠等方法储存的记忆,是记忆体不是生命。

  第二条,生命需要时间沧桑,参考人类十月怀胎,暂行规定:记忆体转化到复制体之后,该复制体本身寿命大于10月,是合法生命;小于十月,则不是合法生命。

  第三条,生命死亡基于自主选择和时间双重因素判定,暂行规定:凡有主观意识克隆式永生者,视之为传承;非主观意识克隆式永生者,视为记忆体式复制。

  第四条,记忆体是生命载体,但,有时效期。储存期大于十年者,摧毁记忆体行为判其无罪;储存期小于十年者,且记忆体原主人正常存活,摧毁记忆体行为判其故意伤害罪;储存期小于十年,且记忆体原主人死亡,摧毁记忆体行为判其过失杀人罪或故意杀人罪。

  ……

  第九条,记忆体暂由国家统一管理。

  凡此九条,杨典重新定义了生命,也重新定义了与之相关的法律。

  如此,杨典丧心病狂的克隆复制体实验,就成了“可理解”的文化冲突。

  重新定义生命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由此衍生出来的思维变革,却令杨典更深层次理解物质世界的人文规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正如农业社会的条条框框不适合工业时代,工业时代的条条框框也不适合克隆式永生时代。想往前看往前走,就要果断去芜存菁提炼工业时代人文思想,研究他们,却不能被他们约束。

  自我觉醒茫然探索新路期间,时间轴悄然滑到天国阶梯237年。

  这一年比较特殊,天国阶梯237年即是地球公元2050年,原著里,天国阶梯第二部曲文明之墓剧情的揭幕日。尽管杨典的外来干涉将地球提前数十年带到地狱,可那些距离地球无数光年远、几乎独立运行的关键剧情点,却不受地球存亡的影响。

  天国阶梯237年8月13日,风暴悄无声息的降临了。

  最先警觉的是任自然。

  监控室里,任自然失口咦了一声,向杨典竖起手腕的手链:“它在害怕。”

52书库推荐浏览: 万木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