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妖怪们那些事 第十章 终南峻府(一)道家少女
繁闹不息的街头,人潮涌动,彩灯闪耀,混合着商家放出的音乐,尽显城市特有的现代风彩。
一阵追逐声引来路人侧目相望,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一个手持木剑的少女正在追赶一个男性青年。
少女眉清目秀,满满的怒意跃于脸庞。
青年俊逸不凡,脸上挂着一丝无奈。
“你老追我干吗。”仓臻跑在前头,不像是在逃,脚步不快却让后边的少女追不着。
“除魔卫道是我辈的本份,妖孽你受死吧!”高芸高举着木剑大声喝斥。
仓臻是只妖,一只能迷惑世人的狐妖,与大多书中不同,仓臻是一只雄性狐妖,但绝不影响他迷惑人的本事。只是这一张脸蛋,身形就能叫众多人类女性痴狂。细想了下,这已是这半年来第二十二次被人追赶,其中有两次是除妖人,三次是星探,六次是某女人的男朋友,还有十一次是死缠着不放的女人。
虽然是妖,仓臻一直认为对任何雌性出手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面对高芸的追赶,他只能跑。
“别老妖啊妖的,我又没干坏事。”仓臻被追到一条无人的小巷子,停下脚步,转过身望着高芸。
“还敢说你没干坏事!”高芸持剑慢慢靠近,对方是一只百年狐妖,妖力不可小视。
“好吧,我承认不该勾引人类女性,可那也不是我的错,你要知道这就是我幻化形后的样子,没有故意改变迎合人类的审美标准。你又打不过我,不如就这么算了,各自回家睡觉,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仓臻说的确是实情,狐妖天生媚骨,不论雌雄都是如此,不像别的妖兽灵魅,需要刻意换妆才能吸引别人。
“你还敢说!”高芸持剑的手微微颤抖,神情已怒不可遏。
高芸自幼随师父修行已有十多个年头,刚满十八岁的时候,师父天年享尽逝世而去,把掌门之位传给了大师兄,却将师门至宝聚灵幡给了自己并附带一封信,说一定要找到信上的人。
信上地址位于国内西南部的一个小城,小城似乎没什么名气,只听说是歌仙刘山姐仙逝的地方,坐车前往亦不过一天多的时间。可是到了这里才发现,这是十多年前的地址,这小城说大不大,真要找一个人却不容易,胡乱找了一个星期始终没找到人,眼看着钱就要用完了,再这么下去只怕连那十五块钱一天的小旅店也住不下。高芸坐在路边拿出所剩不多的盘缠,沮丧的长叹一声。
“妹妹有空不,愿不愿和我们一起去玩一下。”三个年青人围到高芸身边,着装时尚,一看就知道是富家公子哥。
为首的叫林刚是个官二代,老爸是市里某公安分局副局长。站在他左别叫欧俊杰,是市里最大医药公司老总的儿子。开口说话的是林刚的表弟林义,仗着自己叔叔有权比林刚这个正版官二代还得瑟。
高芸第一次独自出远门,忽然见有陌生人搭话,不免有些紧张。
“不好意思,我没空。”
“别那么冷漠嘛,只是一起去唱唱歌,喝喝酒,吃些东西,所有的费用我们全包。”林义接着说,装出友好的样子。
“真的全包!”对方的话让高芸有些意外,吃饭又不是坏事,而且她也很喜欢唱歌,喝些酒倒是还可以。
“恩,只要你能吃得下,不管多少我们全包。”
“那太好了!”高芸正在为钱事发愁,没想到有人会请自己吃东西,高兴得不得了。
市中心的一处豪华夜总会内,彩灯飞旋,震耳欲聋的声音扰得人心不宁。高芸陪着三个人来到一间包厢里,望着陌生的一切,显得有些拘谨,可是随着一碟碟香喷喷的美食端上,高芸的心也跟着放下,不管身边的人唱歌有多难听,自顾的和美食大战着。
“就一乡里来的土妞有什么好玩的,像是三天没吃过东西。”林刚看着高芸的吃相,产生质疑,要不是欧俊杰一再坚持找新乐子,他才不甩这种乡下妹。
“偶而换换口味也好,你仔细看下,这妞要身材有身材,论相貌也不错,就是不太会打扮自己,若是让她换一换妆保证你满意。”欧俊杰与林刚低声接耳,俩人目光瞟向高芸。
“我可不管,有得玩就行!”林义插上一句。
三人低声说着同时笑起。
“芸妹别吃了,我们来喝些酒助助兴吧。”欧俊杰拿着酒杯坐到高芸身边,目光从高芸的衣领滑了下去,落到她欲渐饱满的胸脯上。
“好……好啊!”高芸今天只吃了一餐,先前饿得慌,连吃了几碟炒面,正好觉得口干,拿起身边酒杯和欧俊杰微微碰了下,一口气将杯里的酒喝尽。想不到城里人这么大方豪爽,性格和自己的师兄们差不多,并不像他们说的那么坏。
高芸的酒量很好,在山上常常和师兄们偷喝师父酿的清酒,时间一长竟然培养出些酒量,五十度以上的白酒,一两斤没问题,接连和三人碰了几杯一点酒意都没有。
“这妞也太能喝了吧,是不是这酒度数太低。”林刚手中是一瓶三十六度的马爹利洋酒,对高芸来说就像喝果汁差不多。再这么喝下去怕是还没玩上,三人先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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