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族馆杀人事件_[日]青崎有吾【完结】(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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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

这样好吗?留下自己一个人?到底要去外面做什么——

“您好。”

有个人迅速地坐进身旁的座位上。那是一小时前将自己逼入绝路的人。端正的脸容,还有倦怠的双眼皮。顶不住炎热的天气而脱下了制服外套,卷起了衬衣的袖子。

“哎呀,终于可以进来了。”

关上车门之后,里染天马交杂着叹息说道。

“我一直都等待着这个时候。啊,最好还是不要有逃跑的想法喔。刑警们还留在车子的外面。”

“我不会逃跑的。”

“是吗。”

他的手上握着一束像是什么票卷之类的东西,用指尖弹了弹。

“丸美的免费入场卷,通用百年。”

“诶,是从馆长手上拿到的吗。那真是太好了。”

“不好。拿到这种东西也没使用的机会。连续三天都去,已经去够了。”

“别这么说嘛,以后再和女朋友一起去吧。”

“就说才不是女朋友……阿嚏!”

里染突然打了个喷嚏。

“啊啊,不好意思。好奇怪呀。肯定是被车站月台上的某人在背后说坏话吧。”

他说出莫名其妙的话。

“……那,有什么事吗?”

“也算不上是什么事,只是想让您听我说些话。您只用听的就好了。毕竟只是自我满足罢了。”

“自我满足?”

“完全没有确实的证据。只是想将想法说出来罢了。噢,只是自说自话。”

“真搞不懂。什么事呢?”

“关于犯罪的动机。”

咔嚓,手铐的锁链发出声响。也许因为用上了力,手腕略感痛楚。

“最初进入现场,看到凶器是在比开口部更深处的位置上的时候。我就觉得奇怪。”

里染开始说起来。

一小时前的饶舌像是虚假的一样,是以沉稳的语气说话的。

“明明就完全没有将凶器丢在深处的必要。这样子简直就像是要强调他杀一样。这样重新思考过之后,发现还有其他几个奇怪的地方。首先是足迹。踩在湿濡纸张上离去的足迹只有一道。任谁看到都会认为是犯人逃跑的足迹。还有就是留在拖把上的血。就算要略微清洗也不用放在旁边。简直像是要故意留下血迹一样。悬挂天桥上的血海也是,以自杀来说的话就太奇怪了。”

沾血的足迹。血海。沾血的拖把。

“还有刚才说过的凶器。如果是假装自杀,是不可能故意包上毛巾,还丢到那么远的地方的。这是很明显的他杀证据。可是,那不就很奇怪了吗。通常来说,计划杀人的犯人即便会伪装成自杀,也不会做出强调他杀的行为。即便这次的情况是关乎纸上的足迹和诡计所以无可奈何,但将凶器丢到深处,只能认为是故意的。

“既然都要杀人,最好还是故弄玄虚吧?反正别人都会认为是他杀的吧,只是心血来潮而已,心血来潮。”

“这么想来,那根拖把也很奇怪。”

芝浦并没有回话,里染继续说下去。

“既然拖把是为了袭击雨宫才带进去的,那么打晕他之后就没有用处了。在撒上纸和水的时候就应该立在旁边才对。这样的话会沾上大量纸质纤维就太奇怪了吧。不将拖把按压在纸上就无法沾上纸质纤维。不过,在撒上纸之前拖把就没有用处了。”

“这个你在解谜的时候就说过了吧?为了掩饰殴打雨宫的时候沾上的血……”

“嗯。不过,我还发觉到另一个目的。也就是说,是为了强调拖把是沾上血液和纸质纤维才会被从现场带走的。如果拖把在悬挂天桥外面被找到,就会成为他杀的证据。拖把也只是用水桶的水略微清洗,这么考虑的话我就理解了。”

芝浦瞒着对方暗中咬牙切齿。拖把。全部都怪那根黄色的拖把——

“在水族馆这种地方杀人,本身就很奇怪了。光天化日的,明明出入口还被摄像机监视着,居然还会在水槽上面杀人。甚至还特意布置限时装置,让尸体掉落水槽。而且犯人还想要强调杀人行为。

选择悬挂天桥作为行凶地点,是为了更容易让尸体掉落鲨鱼水槽吧。可是,为何必须要让尸体掉落去呢?还有,为何要强调他杀呢?如果尸体被鲨鱼吃掉,警察将其断定为杀人事件的话,犯人会得到什么利益呢?”

芝浦用恐惧的目光凝视着脸无表情地说着的少年侧脸。

不行。被发现了。

“发生事件之后,鲨鱼很快就被卡车运走,送去解剖了。于是,柠檬鲨就这么从丸美水族馆消失。送去解剖是为了检验胃里的尸体。检验了尸体,警察就会判断事件带有杀人性质。会这么判断,是因为从现场找到的好几个杀人证据。也就是说,您的目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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