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切2:诺曼兹旅馆侦探竞拍事件_[日]北山猛邦【完结】(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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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完美了,可以说谜团已经都解开了。”

  “太好了,”我在她旁边坐下。“然后呢,你知道了些什么?”

  “就算是结姐姐大人,现在也应该想明白了吧?”

  “……唔——嗯,感觉有点明白了吧,我觉得……这种事应该也是有可能的。”

  ——在不进入房间的情况下,将身在室内的被害者掐死的办法。

  ——上下颠倒的掐痕。

  ——不存在的四楼,以及不应该存在的天台。

  从这一切当中,能够想到的只有一个可能。

  “不管是多么匪夷所思的事情,只要是排除其他可能性之后得出的结论,那就一定是真相。也就是说——犯人是在窗外采取头上脚下的姿势,将手臂从铁栏杆之间伸进室内,将室内的被害者掐死的。”

  “但是……刚才我也实际试过,从悬崖上把身体探出来的时候行动很受限制啊,在这种情况下杀人是不可能的。”

  “天台上没有什么桩子之类的东西可以用来固定身体吗?”

  “啊,不过不是桩子,有什么像是钢筋一样的东西从地上伸出来。”

  “那就是用来挂安全绳的钩子啊。要想像姐姐大人刚才那样把手从窗口伸进室内,要是不把脚固定住,行动应该会相当不便,因此就要挂上绳子,把下半身固定住。”

  只要把下半身牢牢固定在天台上,就算把上半身探出悬崖之外,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自由行动。

  “但是倒吊着去掐别人的脖子……不是相当困难吗?”

  “我想这应该需要训练,至少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不是所有人都做得到。我认为犯人是经过了长时间的艰苦训练才正式付诸行动的。”

  “咦……可是,你等一下。”

  我发觉她的推理当中有一个重大缺陷。

  就算犯人能够从窗外将手臂伸进室内,犯人也仍然无法掐住被害者的脖子。

  要问原因的话,那是因为被害者不一定就在窗口附近。

  如果被害者人不在那个地方,那犯人的手就够不到。

  不,准确来说,被害者是不可能在那里的。

  “我说,雾切妹妹,果然还是不可能啊,因为被害者偶然在窗口附近这种状况并不常见吧?”

  “是犯人把被害者引到窗口边上来的,不知道是制造出什么响动把被害者引过来,还是自己出声叫的……如果是自己出声叫的,说不定是骗被害者说‘我有办法逃出去’。只要犯人说自己是逃出来之后才到这里来的,那么这种引诱的话也就十分有效果了。”

  “这样啊……”

  我差点就要同意了,赶紧拼命摇头。

  “不对,问题不在这里!窗口所在的位置不是很高吗?至少以茶下先生的身高,就连他的头顶也没有窗口高啊。这样就算是把茶下先生引到了窗口附近,犯人的手臂也够不到对方的脖子。”

  “没错,这的确是个问题,”雾切竖起食指说。“犯人究竟是如何掐被害者的脖子的,在思考这一点之前,让我们来回顾一下第一个晚上的杀人案如何?这样你说不定就能发现其中的重点了。”

  “回顾……我不大擅长。”

  首先,犯人在门禁时间十点到来之前,在“312”号室设置了将门卡住的机关,用来完成凭空消失的手法。犯人将绳子系在将门卡住的东西上面,将绳子一端投到窗外。

  在此之后,十点钟夜间时段开始后,犯人有意让我们目击到他的身影,令我们误以为他逃进了空房间,实际上他进的是另一个房间。

  “犯人逃进的那个房间并不是空房间,也不是被害者的房间,对吧?”

  “是啊。”

  “那是哪个房间?”

  “当然是犯人自己的房间啊。”

  我回想了一下第一个晚上房间分配的情况。

  “之后犯人做了什么?”

  “从自己的房间里出去,爬到天台上。当晚十个房间几乎都处于密室状态,但唯有犯人自己的房间不是密室。想必犯人房间的铁栏杆很容易就能卸下来吧。”

  “犯人从窗口爬出来,然后上了天台?”

  “应该就是这样。说不定他为了方便自己上去,事先设置了绳索之类的东西。”

  一旦到了天台上,就不用担心会被别人看到,也不会被房间和房间之间的墙壁阻碍,可以径直去往目标所在的房间。

  “登上天台之后,犯人就立刻去拉垂在空房间窗外的绳子对吧。”

  那根绳子是用来卸掉卡住门的东西的。

  “是啊。那根绳子也有可能事先拉到了犯人自己房间的窗子里面,通过天台上的钩子。”

  “这样啊……考虑到我们经过走廊拐角处的时机,犯人没有时间走到空房间呢。他进入自己的房间之后,立刻去拉绳子……”

  犯人一拉绳子,就让我们目睹到了消失现象。

  然而这个手法是个陷阱。

  结果上来说,他在空房间里绊住了我和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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