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没事,真的没事,你继续说,后来呢?”
“好吧。”他叹一口气继续说下去,“医生和办案警察都怀疑她当时已经精神失常,于是把她转到了一家精神病院,起初她只是在医生的询问下一遍遍重复自己当晚的经历,当医生问她当时为何要跳楼时,她只字不答。过了几天,她出现了很多状况,按照医学上来说,都属于精神分裂的症状,渐渐,这种症状越来越明显,久而久之,她也就变成了一个普通的精神病人。后来的事情你都知道了,她的家人几次上诉,都未被受理,三年后的一个晚上,她在病区楼顶跳楼自杀了。巧合的是那天也是六月二日,所以,后来就更有一些流言传出,当然,可以想见,都是有关灵异的。”
六月二日……我自言自语着,想不出这个日子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怎么了?沫沫,这个日子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没有啊,想不出有什么特别。”我看着他,“你今天就查到这些呀?”我伸手理了理他有些零乱的头发,突然想起了什么,“对了,你带去警局验指纹的那个文件袋怎么了?有没有结果?”
“我把那个袋子给了技术科的同事,他说上面的指纹不多,但是可能因为这个袋子在那里放得时间比较久了,所以有些指纹比较模糊,能够清晰提炼出的只有你的指纹,当然,还有我的,因为比较新鲜,其他的看起来至少有一年左右的时间了,所以,要清晰提炼并加以判断还需要几天的时间。”
“也就是说,几天后,当指纹的鉴定有了结果,我们首先就可以判断是谁把那个文件袋放在那里了,而这个人,一定和这些事情有着某些关联,我想,他至少应该是个知情者。”我拿起水杯喝下一大口水,“可是有一点我不明白,不管是谁把这个文件袋放在那里的,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B座已经很多年没有人住,放在那里根本就不会有人发现啊。”
“或者他就是不愿意让人发现呢?”
“拜托,如果他不愿意让人发现,他根本就不需要费心收集这些报道了。”我瞥了他一眼。
“那如果收集资料的人和藏文件袋的人不是同一个人呢?”时明看向我,眨了一下眼睛,清澈的眼眸在夜里显得格外深邃。
他的话着实让我吓了一跳,不得不承认,在他说出这句话之前我从来不曾设想过这种可能,并且必须承认,他的话是对的。那晚我在相同的地方发现了尸体,警察在勘察现场的时候并没有说找到其他东西,那么,也就是说,这个文件袋是在那之后被人放进那个壁橱里的!
我觉得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你在想什么?”时明的声音将我的思绪拉了回来。
“一间被发现了尸体的公寓房,普通人应该不会再去,甚至会刻意避免去,对不对?”
“对。”
“既然尸体被发现之前是藏在壁橱里,普通人应该更不会去接触那个橱,对不对?”
“对。”
“如果有人故意把东西放到那里,原因就只可能有一个,他不想那件东西被人找到,对不对?”
“对。并且我判断这个人在把东西放进橱里的时候戴了手套或是使用了防止指纹被留下的特殊胶水,不然在上面不会找不到第三个人的清晰指纹。”他漫不经心地说着,顺手将A4纸翻过一页。
“原来你早就想到这个文件袋为什么会被放在那里?”我吃惊地看着他。
“只是有一件事情,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还是想不通。”他的眉头微微皱起。
“什么?”
“既然他费尽心机不想让别人找到这件东西,又为什么不干脆把它烧了,反正只是几张报纸,一把火烧了岂不是一了百了?还免得夜长梦多。”
“对啊……我居然没想到这个……”
“好啦,这个慢慢再想,还有一件事情,你绝对想不到。”时明把脸凑过来,露出坏坏的笑。
“什么?”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这种情况下他还能有调侃的心情,是不是警察当得久了都会对这些事情麻木?
“我今天很用功哦,还附带查了一下十三年前的那宗案子。”
“什么?你也查了那件案子的卷宗吗?”
“嗯,况且,还有一个惊天发现呢。”他得意地笑起来,“你猜猜是什么?”
“什么?”难道是贺进阳又隐瞒了什么吗?天,到底他隐瞒了多少事情?!
“十三年前在B座租房的是一家三口,男主人叫齐飞,当时四十岁。妻子叫杜雪梅,当时三十七岁,女儿叫齐甜甜,当时十八岁,正准备参加高考,当时住在C座的女孩叫唐晓冰,家里很有钱,父母都出国了,一个人住在这里。后来的事情你都知道,我就不重复了,但是有一件事情你一定不知道。”他说着笑起来。
“嗯?我听说她当时杀完人已经有些神智不清了,大概是因为受刺激太重的缘故吧。”
“答对,不过后来的你一定不知道,杜雪梅杀死唐晓冰之后被警察带回警局,当时她已经神智不清,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她已经得了精神分裂症,也就是说,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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