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咱们去的那个假如是范志生前长住的地方,那么案发现场又是什么呢?假如说他不住在那里,为什么卢正平认为那里是范志的住处,他还可以好多次带着卢正平和其他人到案发现场打牌?如果说他当初的确是住在案发现场,又为什么不把自己的随身物品从郊外那套房子里都收拾起来带走呢?这算是怎么一回事儿啊?在外面惹过的麻烦特别多,所以来了个‘狡兔三窑’?免得被人抓到了他的行踪,把他堵在老窝里没有办法脱身?”
汤力想了想,摇了摇头:“狡兔三窑需要花钱,我觉得很可能是鸠占鹊巢。”
第五十七章 破绽
“鸠占鹊巢?这话怎么讲?”贺宁有些好奇的问。
“范庆说的对,如果范志有钱租房,就不用找他借房子了。你想一想咱们掌握到的范志平日里的所作所为。”汤力说完递给贺宁一个“你自己想”的眼神。
好吧,点到为止倒也符合汤力的个性,能一口气说这么长的一句话,都已经是托了话题与案件有关的福,贺宁没打算浪费口舌去刨根问底,自己顺着汤力启发的思路去考虑起来,很快就大概有了一个概念。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范志在遇害之前的一段时间,就已经没有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了,被王经理的代驾公司开除之后就一直都没有稳定的工作过,甚至为了骗取信任获取收入,还一直在冒充王经理那个公司的代驾员,当时范志的处境也是可以想见的,在这种情况下,放着免费可以住的房子不住,再跑出去另外花钱租一套,这似乎有些不大合理。其次,汤力特意提到了他们眼下所掌握的关于范志平日里的所作所为,贺宁很快就联想到了他利用他人的弱点去敲诈勒索的事实,范志做这种事做的实在是太多了,从吃吃喝喝,到穿的用的,几乎没有他不好意思张嘴向别人提要求的时候,再结合刚刚汤力的那一句“鸠占鹊巢”,贺宁顿时就有了领悟,一个向别人勒索钱财索要物品的人,要求被自己抓住了把柄的人给自己提供场所供他带朋友过去热闹,这种事范志又怎么会做不出来!
这样的假设也与卢正平之前所供述的情况比较符合,卢正平以为案发现场是范志的住所,但是在准备试试打砸的时候,因为发现屋内住着的是别人,所以仓皇离开,没能按照原计划实施,这样一来就说得通了。
然而,假如事实真的是这样,范志当初带人到案发现场是“鸠占鹊巢”,那么他最终又是在案发现场遇害身亡,那整个案件的过程就变得不大一样了。原本贺宁和汤力都认为,范志是被人杀死在自己租住的出租屋里面,之后又对现场进行了掩饰,现在看来,真正的情况很有可能是那个出租屋真正的租客反而是凶手,将范志杀死在自己租住的出租屋内,然后清理并逃离了现场。
如此一来,在范志被杀当时,那个房子真正的租客是谁就成了至关重要的问题,并且这个问题又把之前的一个老问题重新提上了台面——时浩然人在哪里。
“时浩然那边有消息了么?”贺宁问汤力,这件事他们已经拜托给了其他的同事帮忙寻找线索,一直在试图找到时浩然本人,但一直没有什么消息。
汤力摇摇头:“之前收到消息说时浩然在一个地方打工,找过去人已经走了。”
贺宁有些灰心的重重叹了一口气:“那现在没有显示,岂不是前功尽弃了?”
“不一定,”汤力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咱们有线索,只是太零碎。”
“那不也是白搭么?”贺宁听了这话,有些气馁。
“不会,”汤力似乎心里面已经有了底似的,并没有贺宁那样的担忧,“拼图也零碎。”
贺宁一愣,一瞬间也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赶忙收起自己之前的消极情绪,点点头,重新打起精神来。
两个人谁也没有再说什么,一路上安安静静的各自思索着回到了公安局,一到办公室贺宁就把汤力拉到桌旁坐下来,打算和他一起讨论一下范志的这个案子。
“你说鸠占鹊巢,我明白你的意思,那你觉得那个可能被范志抓住了小辫子的真正的租客,是不是咱们已经调查过的人里面的?”刚一坐下,贺宁就抛过来一个问题。
汤力想了想,点点头:“很有可能。范志也不可能得罪全世界的人。”
“可是咱们还没找到时浩然,没办法确定租客身份啊!”贺宁忍不住有点心急。
汤力比她可要淡定许多,摆摆手,示意她不要着急:“等笔迹鉴定的结果出来再说。”
笔迹鉴定结果出来的速度比他们预期的还要快了一点,结果也和他们预期的一样—那个小笔记本上面的字迹确实是范志自己亲笔书写的,与当初他留给父母的欠条相一致。这样的结果让贺宁感到很振奋,因为这样一来,那个小笔记本上面记着的那些东西就都有了价值。
贺宁和汤力把小笔记本再一次摊在面前,研究起上面的那些地址,还要每个地址后面的时间。
贺宁刚到a市不久,对地址还不算很熟,只知道上面记录的是一些宾馆的名字,还有几个光是看起来好像是店名,但是又不太容易从名字判断场所类型,倒是汤力,虽然也不算是地道的a是人,但是好歹在这里生活了很久,所以对路名也好,一些场所也罢,都要比贺宁更熟悉一些,因此当他再一次注意到那上面的几个名字时,眉头瞬间就皱了起来,很快的就又再次舒展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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