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别人不一样罢了。
规规矩矩、温柔可爱的凯特今天晚上又很准时。她总是在七点四十五分到八点钟的时候离开癌症病房。正像他一样,她每天的日程都很有规律。
她是查佩尔山北卡罗莱那大学医学院第一年的见习医生,但她从一月份起,同时又在杜克大学参加了一个合作研究项目,就在癌症病房里搞实验。他对凯特。麦克蒂尔南了解得一清二楚。
再过几个星期她就三十一岁了。她必须要工作三年来支付她上大学和医学院的学费。她还曾和她生病的母亲一起在西弗吉尼亚的巴克市住过两年。
她沿着佛罗尔斯路朝医院那个多层停车场信步走去。他不得不加快脚步才能跟上她。同时他始终贪婪地瞧着她那修长的双腿。要是这双腿再晒黑一点儿就更好了。
没时间去晒太阳吗,凯特?怕晒出了小黑斑吗?
她手上夹着几本厚厚的医学书籍,看上去又有模样儿,又有头脑。她计划将来回到西弗吉尼亚她出生的地方去行医。她似乎对赚很多钱并不是太感兴趣。是啊,对她来说,钱太多有什么用呢?买它十双高腰儿的黑球鞋吗?
凯特。麦克蒂尔南穿着她通常在学校的那身打扮:一件皱巴巴的白色医学院外套、卡基布衬衫、一条发黄的裤子,再就是那双永远不变的黑球鞋。这身装束对凯特来说很合适,因为她有她的个性。显然这身打扮有点落伍,但在她身上却有一种神奇的迷人的效果。
无论是什么衣服,穿在凯特。麦克蒂尔南身上都很好看,甚至就连那些最最不起眼,最最便宜的东西也不例外。他尤其喜欢凯特对大学和医学院,特别是对那不可一世的医学院所持的超然的态度,这可以从她的穿着打扮,从她十分随意的举止,以及她生活方式中看得出来。她很少化妆,看上去十分自然。他在她身上没有看出半点矫揉造作和自命不凡。
他发现她居然还有几分腼腆。前几天,他看到她在帕金斯图书馆外面的护拦上绊了一跤,臀部撞到了旁边的一条长凳上。当时,她脸上一下羞得绯红。这不禁令他十分感动。他是可以被感动的,他也有七情六欲。他想得到凯特的爱……他也想用自己的爱去回报她。
这一点使他和别人都不一样,这一点把他和所有他听说过和读到过的那些头脑简单、嗜血如命的杀人凶手区别了开来。他读过大量有关这一方面的书籍。他是有感情的,他可以去爱,对此他深信不疑。
凯特向路上遇到的一位四十多岁的教授说了一句诙谐的话。风流浪子听不清她说的是什么,接着,他又看到凯特扭过脸对那位教授的话巧妙回应了一句,继续往前走了,留下那位教授自己细细品味着她那灿烂的微笑。
当凯特转过身和教授简短交谈的时候,他看到她的身体轻轻摆动了一下。她的乳房不大不小刚刚好,那褐色的秀发浓密而卷曲,略微呈现出一缕红色,在夕阳的照耀下闪闪发亮。这一切都恰到好处。
他已经观察了她四个星期了,他知道她正是自己在追寻的那个人。他爱凯特。
麦克蒂尔南可以胜过任何其他的女人。他确实是这样想的。他确实希望这是真的。
他轻轻地念诵着她的名字:凯特……
凯特医生。
滴滴答答……
十一
在从华盛顿到北卡罗莱那四个小时的长途旅途中,我和萨姆森两个轮流开车。
我开车的时候,萨姆森这位巨人就在一旁睡觉。他穿了一件T 恤衫,上面直截了当地写了两个字“保安”,简单明了。
轮到萨姆森驾驶我那辆老掉牙的保时捷,我戴上一副旧耳机,听着乔。威尔姆斯的音乐,想着“小出溜”的事,心里觉得没着没落的。
我睡不着觉,昨天晚上总共才睡了不到一个小时。我就像一个失去了独生女儿的父亲,悲痛难耐。我还感觉到这个案子有些不对头。
中午的时候,我们到了南部。我就出生在离这里大约一百英里的温斯顿。萨兰姆,十岁以后就一直没回过家乡。那一年我母亲去世了,我和哥哥去了华盛顿。
我以前来过达拉谟一次,是来参加内奥米的毕业典礼。她当时刚从杜克大学本科毕业,在毕业典礼上赢得了学校有史以来最热烈的喝彩声。克劳斯家的人都到场助威。对我们所有的人来说,那是最高兴、最自豪的一天。
内奥米是我哥哥阿伦的独生女儿。阿伦三十三岁上死于肝硬化。他去世之后内奥米成熟得很快。许多年来,她母亲为了家里的生计不得不每周工作六十个小时,因此内奥米从十岁左右就开始把家里的事情管了起来。别看她小小年纪,却十分干练。
她是个早熟的女孩儿,还在四岁的时候就从《镜里所见》这本书里知道了艾丽斯的种种冒险经历。我们家的一个朋友在她小的时候曾教过她拉小提琴,她拉得很好。她很喜欢音乐,现在只要有时间仍爱拉琴。她在华盛顿的约翰。凯罗尔高中毕业时,成绩是全班第一。尽管功课繁忙,她仍然抽空写了许多有关在贫民区里长大的散文。她使我想起了年轻的艾丽斯。沃尔克。
生性聪慧!
与众不同!
已经失踪了四天多了。
我们在达拉谟那座新盖的警察局大楼里并没有受到热情的接待,甚至在我和萨姆森把华府警察局的警徽亮出来之后,那位值班警官仍然对我们十分冷淡。
52书库推荐浏览: [美]詹姆斯·帕特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