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薇站在五十呎外对她微笑。身上的衣裙并无血迹,喉咙也完好。她讲话并不开口,瑞秋却听得很清楚,比鸟叫声还清晰。
你尽力了。
“我还不够努力。”
他们有可能杀掉你。
“那我早该死了。”
那谁来把我的故事说给别人听?
“没人在乎你的故事。”
可是我活过啊。
瑞秋的泪一滴滴落在泥地上、枯叶间。“你之前那么穷,又是黑人,还住在一个没人鸟的岛上。”
没人鸟,可是你鸟啊。
她的视线越过林间,定定望着小薇。“你会死,是因为我劝你躲起来。你说得没错。他们要是早一点找到你,会强暴你,但不会割你喉咙,不会的,他们会留你一条命。”
什么命?
“一条人命啊!”瑞秋大叫。
我不想要那条命。
“可是我要你活着。”瑞秋恳求。“我需要你活着。”
可是我已经走了。让我走吧,瑞秋小姐。让我走。
瑞秋凝望着她,然后才发现自己凝望的是树。她拿袖子擦了擦眼睛鼻子,清清喉咙,用力吸了口林间的空气。
然后她居然听见母亲的声音,天啊。肯定是因为脱水、过劳、血糖过低,要不就是她已经对自己脑袋开枪,一命呜呼。但伊莉莎白.柴尔兹出现了,带着浸满尼古丁的嗓音。
躺下吧,母亲的语气明显带着不耐的和蔼,我们很快就会团聚了。就像你病得下不了床那周,我一直守在你身边。我会准备所有你爱吃的菜。
瑞秋发现自己猛摇头,仿佛母亲真的看得见她,树也看得见她,仿佛她根本不是孤伶伶一个人。人就是这样疯的吗?沦落到在街角自言自语、夜宿大楼门前、全身长满了疮?
去他的。
她把枪放回口袋,站起身来,环视周遭的林木,心里很清楚,她不能死,不能便宜了布莱恩或凯斯勒,也不能让以为她弱小可欺的人称心如意。
“我没疯。”她对着母亲、对着树说:“下辈子我可不想和你在一起,妈。”她望向天空。“跟你过一辈子已经够久了。”
●
她走回车子时已是下午一点,开回二〇一号公路得花两小时,然后还要在那条路上开三小时,才会碰上设有巴士站的镇。她得指望晚上六点以后还有巴士会经过那个镇,而且前提是她能顺利从这里开到目的地。因为她开的车简直像被吊车吊到高空再往下摔,若没被警方拦下算她走运。
她发动引擎,把车开上泥土路。过了约莫一哩路,躺在后座的男人忽地开口:“哇靠迦勒的车怎么啦?喔对了,你气色不错。”
他坐起身,在后照镜中对着她微笑。
布莱恩。
第三十章 原始的自我她猛力踩下煞车、打到停车档、松开安全带。布莱恩才从后座半起身,她已钻进前座中央的空隙,朝他侧脸就是一拳。她从没揍过人,尤其是握拳揍(想不到指节会这么痛),不过她听得出是否正中目标。她击中布莱恩脸颊那瞬间,发出空前尖锐又结实的一声。她眼睁睁看着他被打得眼中含泪,头昏眼花。
于是她再补上一拳,跟着用双膝压住他肩头,朝着他耳朵和眼睛猛挥拳,并再次攻向脸颊。他用上半身奋力抵挡,她力量显然不如他,她心知此时的唯一法则就是继续猛攻,打到被迫停手为止。她听见他叫她别打了,也听见自己不断骂他操你妈的王八蛋,看到他的眼在她频频出拳间皱了起来。他奋力挣脱右肩,害她倒向左侧,他又使劲蹬着座位前放脚的空间和后座,想让自己坐起来。她跌回前座中央的空隙,他随即起身,朝她逼近。
她用力踹他脸。
这一踹的杀伤力比她刚刚的第一拳还厉害,只听得骨头或韧带喀啦一声,他后脑袋撞上后车窗,嘴开阖了几次,仿佛小口小口吞下空气,随即白眼一翻,昏了过去。
我。把。人。踹。昏。了。
她看着布莱恩的双眼在浮肿的眼皮下闪动,不禁轻轻噗哧一笑。她右手已经肿了,沾着血,滑滑的。他的血。她惊觉他的脸被揍得很惨,也意外自己为何生出关切之情。她很肯定,那张脸五分钟前还好好的。
是我揍的?
她拔下车钥匙,拿了枪,下车站在马路上。七年前戒烟以来,她从没像现在这么渴望一根烟,只好改吸新鲜得不可思议的林间空气,完全无法想像自己才一小时前的模样。一小时前的她还想过要自杀,想过放弃。
去你妈的放弃。我死了才叫放弃。要死,也不会是我自己动手。
他那侧的车门喀一声开了,车窗上方出现他的双掌,人则躲在车顶轮廓线下。“你够了没?”
“什么够了没?”
“扁我扁够了没?”
她右手痛得要命,却还是握紧了枪。“嗯,我想够了吧。”
他的头冒出车窗上缘,她立时拿枪对准他。
“老天爷!”他又蹲下身去。
她三大步便走到他旁边,枪仍对准他。“空包弹吗?”
他放下抱头的手,站直了身子,忽地决定认命。“什么?”
“你这支枪也装了空包弹对不对?”
52书库推荐浏览: 丹尼斯·勒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