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伯克莱早年曾编辑出版过一本幽默散文集《一锅好料》(]ugged ]ournalism,1925)。这本被视为短篇小说创作的实用入门书,除了收入英国小说家P·G·伍德豪斯向福尔摩斯致敬的“谐模推理”作品《阿福与飞翔的女人》外,也同时囊括了他当时为《笨拙》(Punch)撰写的大部分短篇作。在这本书的开头部分,伯克莱高喊“杂志时代就要到来了”。当然,他说出如此豪语是有一定背景的,因为以颇受欢迎的时事讽刺杂志《笨拙》为代表,加上《幽默家》(Humorist)、《时秀》(Passing Show)等一批知名刊物的助力,有着庞大执笔阵容的英国杂志业正在兴起。1922年,以小说家崭露头角的伯克莱,开始着手整理出版伍德豪斯、柯南·道尔、威尔斯等人气作家的幽默短剧(humor-sketch)、谐模小说(parody,又称仿作、戏作)、短篇小说和超短篇小说(short-short,又称小小说、掌篇小说)。从涉足这个领域到1929年因经典名作《毒巧克力命案》(The Poisoned Chocolate Case,1929)而成为大师级作家的短短八年间,上述类型的作品总共发表了将近250篇。
此后,他组建了著名的“侦探俱乐部”(Detection Club)并担任首任名誉秘书。关于这家俱乐部,D·G·格林所著《卡尔评传》第八章中有详细论述。要言之,其宗旨是谋求推理作家间的和睦相处,恪守侦探小说的传统。“侦探俱乐部”可能是世界上最早和最重要的推理作家组织,其第一任会长是G·K·切斯特顿,成员都是当时英国最顶尖的侦探小说家,包括阿加莎·克里斯蒂、多萝西·塞耶斯等。一开始,只有撰写纯粹的解谜推理小说的作家才有资格入选会员,惊悚小说作家则被排除在外。后来,会员标准有所放宽,像派翠西亚·海史密斯这样的犯罪作家亦得以跻身其中。1931年,成员们还以接龙形式合作撰写了小说《漂浮的旗舰》。
安东尼?伯克莱在1939年突然宣布停止小说创作,一般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三个:早期军旅生涯带来的长期病痛;最后一部作品《至于女人》(As for thelj Voman,1939)的糟糕表现;从富裕的父亲那里继承的以不动产为主的一大笔遗产(到他去世的时候,其遗产总额达到了骇人的税后130余万英镑)。随后,伯克莱的写作活动转向以“法兰西斯·艾尔斯”的名义撰写书评。其实早在上世纪30年代中叶,他就已经在《每日电讯报》和《顺流逆流》(Time and Tide)卜发表书评r,但正式开始书评创作则是在“二战”之后。1953年至1956年间的《星期日泰晤士报》(Sunday Times)和1956年至1970年间的《曼彻斯特卫报》上,均有着伯克莱的书评专栏。他的书评深得读者信赖,经常结集印行。伯克莱很早就发现了鲁丝·伦德尔(Ruth Rendell)和费莉丝·多萝西·詹姆斯(Phyllis Dorothy James)等新锐作家的才能,他对美国作家的批评一般都是很辛辣的。1971年3月9日,伯克莱在位于伦敦西北部的圣约翰森林区的自家寓所中安然病逝,享年77岁。
◎迷糊侦探
安东尼?伯克莱的处女作是以其本名在1922年9月9日号《民主人士》(Democrat)杂志上发表的超短篇讽刺小说《我想知道》(I Wonder),主题是他一直关心的“夫妇间的爱情”。有趣的是,他在同一份杂志1922年12月30日号上发表的超短篇小说《杀人的权利》(Right to Kill)则是他关于犯罪题材的第一篇作品。
一般认为,对伯克莱的早期创作影响最巨的是幽默作家P.G·伍德豪斯(Pelham Grenville Wodehouse)。他的代表作之一《裁判有误》(Trial and Error,1937)就是献给伍德豪斯的。谁让伯克莱1925年写的四本书都是伍德豪斯的赫伯特·詹金斯出版社(Herbert Jenkins)出版的呢?另外,他的第一部长篇推理小说《莱登庭神秘事件》(The Layton Court Mystery,1925)、描写降灵会中“不可能消失”事件的《西塞莉消失》(Cicely Disappears,1926)①、以“A·B·考克斯”名义出版的感人长篇《普莱斯利先生的难题》(Mr. Priestley’s Problem,1927),都洋溢着伍德豪斯式的幽默感。
①最初于1926年3月以“A.B·考克斯”的名义在《每日镜报》上连载,题作《温特林汉姆谜案》(The Wintringham Mystery),翌年由约翰·隆出版社推出单行本时则改以“A·蒙茅斯·普拉特斯”(A Monmouth Platts)的名义,该笔名在伯克莱一生中只使用过这一次。
至于伯克莱是怎样染指侦探小说的,作者在1923年3月28日号的《笨拙》杂志上刊登的一篇名为《发端》的文章中写得很清楚。如果我们相信那些话,就完全可以这样说——伯克莱很早以前就想写侦探小说,凶为他知道侦探小说特别来钱。当时正值古典推理“黄金时代”的黎明期,长篇推理作品都卖疯了。伯克莱1924年创作的密室推理小说《莱登庭神秘事件》,翌年以“?”这一极其怪异的笔名问世,该书开头有写给父亲的献辞。在这部小说里,只要涉及侦探的部分,总是尽量描写实际生活中可能有的行动,有意营造出一种自然的氛围,对于其发现的证据也尽可能采取平铺直叙和实事求是。也就是说,伯克莱在黄金时代的作家群体中,是最早提倡真实性和公平性原则的,他主张有效地发挥情节(plot)在整个故事中的作用。
《莱登庭神秘事件》这部小说,描写的是伯克莱笔下的主要侦探角色罗杰·谢林汉姆(Roger Sheringham)跟他的朋友阿莱克·古连森滞留“莱登庭”的时候,庄园主人斯坦瓦斯被人发现死于自内上锁的书斋里,他的头被手枪射穿,桌上有疑似他亲笔留言的字条·一切都呈现出自杀的状态。罗杰·谢林汉姆在小说中以一个对犯罪学感兴趣的畅销书作家身份登场,他让古连森装扮成化名瓦特森的助手,自己则扮演侦探一角。本书的密室诡计谈不上有太大创意,但出人意料的凶手、急转直下的情节以及成其系列推理小说特征的细节描写,都是可圈可点的。伯克莱的幽默笔调在作品中也发挥得淋漓尽致,比如罗杰·谢林汉姆看似掌握了解开事件之谜的钥——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场面中,他对每个人说教训诫,反驳警方所提出的自杀论调,直陈这是经过精心伪装的谋杀案,然后在书中剩下的篇幅甲,时而摆出傲慢身段明察暗访,时而道貌岸然地循循善诱,试图查出是谁干的好事。由于罗杰·谢林汉姆招人怨恨的形象塑造极为成功,某评论家曾出言讥笑他的办案模式是:跑到酒吧坐下,叫来五六品脱的啤酒喝光后所有疑云便一扫而空!这种叫人感到意外的搞笑性格,真是令人捧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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