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现在在哪里?”
庞玉娟说:“离婚的时候,它是我从那个家里唯一带出来的东西,现在跟我一起生活在出租屋里。”
金一田起身说:“可以带我去见见你这条狗吗?”
庞玉娟说:“当然可以。”
离开咖啡屋后,她坐上金一田的小车,二十来分钟后,回到了位于青龙嘴菜市场附近的出租屋。一打开门,被关了一整天的小狗拉拉就欢快地扑进了女主人的怀抱。
庞玉娟高兴地说:“拉拉,今天有客人来看你了。”
拉拉仿佛听懂了她的话,朝金一田看了看,摇了摇尾巴。金一田拍拍手说:“拉拉好乖,让我抱抱你。”他抱起小狗,一边抚摸着它的头,一边在它身上仔细检查,最后在其一条后腿内侧发现了一枚黄豆大小的青紫色印记。他问:“这个是你弄的吗?”
庞玉娟摇头说:“不是,我一般只给它梳理身上的狗毛,这个位置很少注意,这个印记应该不是我弄上去的。”
金一田把拉拉抱到灯光下,仔细观察那枚印记,发现有印记的地方,似乎有一些黏黏的强力胶水。他放开拉拉,想了一下,说:“问题还真出在这只狗身上。”
庞玉娟问:“怎么了?”
金一田说:“你丈夫应该知道你有什么心里话,都会跟拉拉说,所以上一次,你丈夫并不是要掐死拉拉,而是在它身上的隐秘处粘上了一枚微型窃听器。你对着拉拉说出的每一句话,都被他窃听到了,你的杀人计划,自然也早就在他的掌握之中。等他的目的达到之后,又悄悄从拉拉身上取走了窃听器,所以这里只留下了一个黏黏的印记。”
庞玉娟一呆,说:“是我太大意了,竟然没有注意到他在拉拉身上偷偷安装了窃听器。”
金一田说:“这个不能怪你。他粘贴窃听器的位置十分隐蔽,而且可能选用的是一枚颜色跟狗毛相近的窃听器,所以很难被人发现。”
如此一来,真正的杀人凶手,就变成了马从军。马从军多次逼妻子离婚不成,最后竟想出一条毒计。他通过在小狗拉拉身上安装的窃听器,偷听到了妻子要动手谋杀他的详细计划,包括时间地点、杀人方式及如何处理尸体等,都了解得一清二楚。于是他将计就计,从外面杀了一个人,并且这个人身上流出的鲜血都被他收集起来,然后将其尸体装在车里带回家。
他假装被庞玉娟杀死之后,趁她没有注意,把别人的鲜血洒在了地板上,然后又趁庞玉娟到后院挖坑的时候,自己从裹尸袋里钻出,把事先准备好的尸体放进去。所以庞玉娟最后埋葬的,就变成了另一个人的尸体。
马从军“死”而复生后,知道妻子惊慌失措之下,定会刨出尸体看个究竟,所以他悄悄躲在家里,将她刨尸的全过程用手机拍下,并且制造谎言,让庞玉娟相信自己所杀的是另一个人。如此一来,他就抓住了妻子的“把柄”,再逼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就易如反掌了。
事后,马从军怕在自己车上留下杀人痕迹,所以一上班,就把车开到洗车行洗车,并且重点清洗曾经放置过尸体的后备厢。
“不过可惜的是,我悄悄检查过马从军的车尾箱,他已经把里面的垫子全都换了新的,所以现在已经找不到任何他曾经装过尸体的痕迹。”金一田说,“所以我们现在的推理,也只是在理论上能够成立,而实际上完全没有任何实证能够证明马从军跟你埋葬的那具尸体有关系。”
庞玉娟听说埋葬在后院的那个人,并不是自己所杀,真正的杀人凶手是马从军,不由得大大地松了口气,刚看到一线希望,但听金一田这么一说,又紧张起来,问:“那怎么办?咱们现在虽然知道那个人是马从军杀的,但是没有证据,警察也不能把他抓起来啊!”
金一田说:“是的,最重要的是,咱们虽然能够推断出马从军是杀人凶手,但是没有证据,还是没有办法洗脱你身上的杀人嫌疑。”
“是啊,这可怎么办呢?”
“接下来,咱们的重点工作,就是寻找证据。”金一田想了一下,又问,“对了,你刨出尸体的时候,看过死者的脸,是吧?”
庞玉娟点头说:“是的。”
“那你看清他的相貌没有?是你认识的人吗?”
庞玉娟摇摇头,脸上显出恐惧的表情,仿佛那具可怕的尸体,就躺在她眼前一样。
金一田见她光摇头,不说话,又追问了一句:“是没有看清,还是不认识他?”
庞玉娟低下头去,说:“当时我很害怕,只是拉开裹尸袋的拉链往里面看了一眼,根本没有看清那个人的具体相貌,他的脸已经开始腐烂,我只记得他左边嘴角有一颗绿豆大小的黑痣,很醒目。”
“大概有多大年纪?”
“大约三十来岁的样子,应该是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男人。”
“我已经请我那个做刑警的师姐帮我查过,这半个月内,全市报告的失踪人口共有五名,三女二男,两个男的,一个是离家出走的中学生,另一个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年痴呆症患者,其中并没有中年男子。如果被害人是本地人,失踪已经半个多月,其家人没有理由不报警。所以我猜想,死者是外地人的可能性比较大。”
52书库推荐浏览: 岳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