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会是还想告诉我们,该去哪里吃饭吧?”“掘墓者”约恩斯讽剌地问,“只能吃警察套餐?”布赖斯队长没有回答。
安德森扫了一眼挂在桌子后面,墙上的电子表,说:“你们执行任务的时候,顺便调查一下吧。”
两位黑人警察先到楼上的警察办公室,签下了离开的时间,然后走向后门,从值班警察身旁径直出去了。他们下了楼梯,走进被砖墙围起来的庭院。安德森已经在那里等他们了。自从德克·俄马列从这里逃出去之后,这个庭院就一直这么灯火通明。
安德森看上去很虚弱,直勾勾的目光中,有一种奇怪的脆弱。
“对不起,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安德森队长低声说。
“拜你所赐。”“棺材桶子”埃德没有任何表情地控诉道。
“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但是,不会有多久了,要有点儿耐心。”安德森队长劝说道,“队长不希望留下一个混乱的警区,你们不能责怪他。”
两个黑人警察互相看了看。他们参差不齐的短发,都掺杂着一点灰色,尤以中间的头发为甚。两人的脸上,都布满了在哈莱姆执行任务时,留下的肿块和疤痕。
自从十二年前,成为一级地区警察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晋升过,薪水的上涨幅度,完全跟不上物价的上涨速度,房子的贷款还没有付清,车还是赊账买的。但是,他们没收过一毛钱的贿赂。
他们的整个警察生涯,就像是一场长长的暴乱——不是被暴徒打肿,就是被上司打肿。这几年状况开始有些好转了,他们也就不再指望,再发生什么改变了。
“我们不会责怪队长的。”“掘墓者”约恩斯低声说。
“我们只是羡慕而已。”“棺材桶子”埃德附和了一句。
“我不久之后就要接手这里了。”安德森试着去安慰他们。
“对极了。”“棺材桶子”埃德说,他拒绝这种同情。
安德森的脸红了,他转过脸去,语带挖苦地说了句:“祝你们吃得开心。”
但是,根本没有人理睬于他。
第12章
他们踮起脚尖,尽力睁大眼睛。
“喂,让我来看一看。”
“好吧,你来看吧。”
“你看到什么了?”
这才是问题的重点,他们什么都没有看见。紧接着,几乎就是同时,三批醒目的游行队伍,陡然出现在了视线中。
一批人从东边的第一百二十五街走过来,往西边的大道行进。游行的人群在一辆遍体泥浆、脏得不成样子的汽车的带领下,气势昂扬地向前行进着,那车看起来就像是刚刚从依斯特河底下开出来的——从来没有见过那么脏的车。车里,一个光着大腿的黑人青年握着方向盘,直视着前方。之所以可以清楚地看到司机裸露的大腿,是因为这辆车破得连门都没有。
一个同样光着大腿、坐在他旁边的白人青年,就像对待亲兄弟那样搂着他。但是,这个白人青年的拥抱,却似乎带有一种暗示,比起黑人青年的腿,白人的腿看上去亮得触目惊心。两种肤色以这种形态呈现出来,的确吸引了不少哈莱姆区市民的眼球。但是,要是在美国南方,这将完全会是另外一种情形。在这两个兄弟般的青年后面,坐着一个长相非常英俊的、棕色皮肤的青年。他一副紧张的表情,身体有些微微颤抖着。和他坐在一起的,是一个穿着短裙的中年白人妇女,她看起来完全投入进去了。
他们拉着一条巨大的横幅,上面写着:兄弟情谊!兄弟的爱是最伟大的!
这辆车上午后面,跟着声势浩大的、光着膀子的游行队伍,总共十二排,每一排四个人——两个白人两个黑人——排列整齐,每一排都举着一条与车上那条,一模一样的标语。不知道为什么,队伍里的黑人,看上去格外的黑,而白人则是不健康的白。
游行队伍的后面,跟着一群笑着、跳着、抱着、吻着的黑人和白人,男女老少都有。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半小时之前还互不相识,而到了现在,他们的各种行为,已经俨然成为种族隔离主义者的一个噩梦。可是,令人不解的是,哈莱姆的黑人市民,对此竟然表示反感。
“这简直像是一场狂欢!……”有人喊道。
另一个爱开玩笑的人叫喊道:“上帝不会原谅他们做这些事情的。”
“垃圾的白种人!……”一个故作高贵的黑人妇女,嗤之以鼻地说道。
“成天和这些狗屁黑人待在一起,还能变成什么样?”站在她边上,和她一样做作的同伴,忍住笑说道。
但是,没有人对此表示愤怒,也没有人觉得惊奇。这是个节日,每个人都准备着狂欢。
但是,当人们把注意力,转向从南边走来的游行队伍时,很多黑人惊得连眼珠都要掉出来了。游行队伍从第七大道的东边,向北行进而去,先后经过了斯可黑勒泽德酒馆和多宗派教堂,教堂门口的告示牌上,醒目地写着:不信神的人都是蠢货!不要做蠢蛋!
队伍最前面有个大影子,引得街边那些头昏眼花的市民,一个个都瞪大了眼睛争相观看。是一尊黑人耶稣的雕像,立在一辆镶着金边的、紫色的凯迪拉克的前保险杠上,它伸出的双手滴着黑色的血液,一根白色的绳子,从它折断了的脖子上垂了下来,脸上带着一种狂怒又惊恐的表情,牙齿露在外面,甚至血液里都夹杂着酒精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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