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到既孤单又无助,根本拿不定主意。我需要建议,更需要同情。我看了看手表。才凌晨两点钟。我还是决定给托尼打电话。他告诉我的号码是多少?6——1098。他说阿曼达房里的分机可以用。
我走上后楼梯,沿着走廊来到我房间对面的屋子,打开了灯。和可怜的玛莎住的地方相比,这里就是天堂!阿曼达的安乐窝到处闪耀着白色缎带般的光泽,就像银匠用来装银质餐具的盒子一样闪闪发光。淡紫色是房间的主色调,中间夹杂着少许黑色和白色。护墙是由淡紫色缎带制成的,薄纱一般的窗帘如瀑布般垂在高高的窗前,屋里还有黑檀木、柚木质地的椅架,椅子上的装饰品都是淡紫色的。带大理石壁炉台的黑色炉箅前铺着一块白色的毛皮毯。黑檀木的床上铺着雪白的床罩和淡紫色的被子。床边的小桌上放着一部电话。带白色釉面电话听筒的拨号盘是唯一具有现代感的设计。我拿起听筒听着拨号音,里面什么声音也没有。
我摇了摇听筒架上的操纵杆,还是没有声音。这是一部便携式电话吗,难道没插插头?我看了看白色的电话线。是便携式的,没有插插头。白色的塑料插头被放在离壁脚板两英寸远的地方,已经碎成了几部分,好像有人在插头上踩了几脚。
我把听筒放回原处,转过头打量着房间。高高的、了无生气的屋子空荡荡的。穿衣镜里,一双惊恐的眼睛正盯着我看——是我自己的眼睛。现在,我有理由恐惧。我听到的从楼梯上传来的声音不是想象出来的。房子里确实有人,那个人在不久前故意弄坏了电话的插头——也许是在托尼检查过这里之后发生的。
我试着打电话的时候,把手电筒落在了阿曼达的床上。我穿过走廊,跑回自己的房间。我轻轻地关上房门,用颤抖的手摸索着身上睡袍的腰带。我得穿好衣服,在五分钟之内离开房间……
失去五分钟的体面有什么大不了?为什么一定要浪费时间去穿衣服?我的睡袍是高领、长袖、下摆很宽的那种——比女装晚礼服和适宜在海滩上穿的衣服更加高贵典雅——现在,情况紧急。我得马上离开,找到离我最近的警察。除了鲁伯特的包裹外,任何事都不能令我停留。
就在这时,什么东西啪的响了一声。是老房子在寂静的夜里自言自语吗?还是地板被人踩在脚下发出的声音?
我盯着手表,一动不动地一边等一边听。一分钟——两分钟——没有任何声音。我有预感,这一回,我走投无路了。除非……我也许能蒙混过关,不过,得先把钱藏好。藏在哪儿呢?房间太小,根本没地方可藏。
藏到烟囱里?太明显了。放在外面的窗台上?悬疑电影都是这么演的。放在自己的衣服里?或者把它固定在带软垫的椅子下面?聪明人一找就能找到……
突然间,我想到个主意。
我从手提箱里拿出剪子,剪开了我那件蓝色的狐皮大衣的内衬。开口足够大,我把包裹拽了出来。我就是这样带着钱通过海关的——把钱放在狐皮大衣的内衬和皮毛之间。我用手臂的力量支撑着包裹,大衣鼓鼓囊囊的,没人注意到有什么不对劲。
我来到桌前,在包裹皮上写下我的名字和我在华盛顿的地址。分类架上有一封三美分的邮票。我不知道包裹有多重,我把所有邮票都贴在上面,然后写上一类邮件。我探着身朝窗外望去。俱乐部会所的花园依然沉浸在黑暗里。我撤回右手,用尽全身力气把包裹扔了出去。包裹划出一道曲线,刚刚越过围墙,粉色的
包装纸在灯光下泛着白光。
这种俱乐部里的服务员应该很可靠。如果他们找到包裹,会以为是某个会员掉在那里的。他们会寄走包裹。如果明早按照
一类邮件邮寄,明天下午我到华盛顿的时候就能收到。前提是,我能从这儿离开……
我刚想动手把窗户关上,又停了下来,这么闷热的晚上关着窗会令人觉得不自然。别人可能会猜到我的办法,开着窗反而不会引起别人的特别注意。
我从钱包掏出所有的钱,把它和我的金表、金项链和宝石戒指一起包在手绢里。我在一张信纸上留了言:这是我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然后,我又一次来到门口。
这一次,打开房门需要更大的勇气。为了找出真相,离开这间温暖舒适、亮着灯的房间到漆黑一片的客厅是一回事,可是,现在就动身面对屋子里的那个人是另一回事。所有这一切——废弃的灯泡,屋外传来的声音,甚至是玛莎的死——都可能是意外。但是,有一件事是人为的——被毁坏的电话插头。如果是托尼检查房间的时候不小心踩坏的,他不会告诉我阿曼达房间里的电话分机还能用。也许是玛莎早些时候弄坏的,但是,托尼检查电话的时候一定会发现。
也许有人在托尼离开之后闯进来偷东西,不小心碰坏了插头,或者是他为了切断这栋房子与外界的联系故意这样做的。
我打开了房门。外面鸦雀无声,黑漆漆的一片,长方形的窗影映在地板上。我把刚才包好的值钱的东西留在走廊的桌子上。我跑回自己的屋子,关上了房门。
手表的指针指向两点半。五点钟天就蒙蒙亮了。房门是结实的胡桃木做成的。我为什么不躲在屋子里,挨过接下来的两个半小时?这样做不比跑下漆黑的楼梯,在前门手忙脚乱地开门,然后到废弃的街道上找寻避难所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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