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这个……我经常在他的卧室里教他女儿做功课,可能是以前留下吧。
问:你还在狡辩。根据王凤枝本人说:你教她做功课时,大多在她的厨房完成。
答:不,有时也在她爸爸的卧室里教,因为卧室的灯比厨房的灯亮。
…………
第3次和第4次笔录和前两次差不多。第5次笔录就不太一样了:
问:马小杰,想好了吗?
答:想好了。
问:是你杀了张天向吗?
答:是。
问:你是用什么东西杀死张天向的?
答:我忘记了。
问:是不是用剔骨刀?
答:哦,是的,我用他家挂在厨房墙上的剔骨刀杀的。
问:一共捅了他多少刀?
答:我记不清了,好像是捅了几刀吧。
问:是不是捅了4刀。
答:是的。
问:你为什么要杀张天向?
答:他欺负我爸爸妈妈,我从小就很恨他。
问:那你为什么还经常去他家玩?
答:我喜欢和他女儿在一起玩。
问:你把剔骨刀藏到哪去了?
答:扔到马坳村大桥下的水潭里。
…………
第6次笔录:
问:马小杰,你到底把剔骨刀扔到哪去了?
答:让我想一想,当时我很害怕,脑子一片,真的不知道扔到哪去了。
问:是不是扔在你家后面的风水林里?
答:好像是吧。
问:如果不是怎么办?
答:是……肯定是扔在风水林里。
…………
这6份笔录每份都注明做笔录时的时间、地点、问讯人和记录人,还有笔录的编号。有趣的是:每份笔录的时间都相隔8到9小时,有两份分别为凌晨2点钟,都是在三天内完成,只有第6份笔录是在马小杰认被刑拘后的第5天做的,问讯人和做笔录人几乎都不相同。沈雄看了有些兴奋,这些笔录的时间说明了当时的专案组使用了疲劳审讯法,而且讯问人有明显的诱供嫌疑。
一个未成年人在强大的专案组折磨下,不得不承认自己犯罪了。可想而知,当时马小杰是处于生不如死的状态,要不,谁都不会承认自己杀人,当然,笔录不可能把讯问人威逼被讯问人的话写在上面。当时没条件在预审室里安装录像,不可能把逼供马小杰的细节呈现出来,但沈雄已能想象出当时马小杰承受着多大压力。
逼供和诱供是中国部分办案人惯用的手法,一是没有敬业精神,不去查找更多的证据来证明嫌疑人有罪,而是逼嫌疑人承认自己有罪;二是迫于上级领导限时破案的压力,没时间让办案人有更充足的时间去查找罪证,从容地破案。当然,还有别的各种原因。其中大气候的原因最为重要。据不完全统计,“文革”时中国冤死了近一百万人,这就是个证明,多么残酷血腥的数字啊!
沈雄翻到开庭审笔录部分,审判长对马小杰进行了以下对话——
问:马小杰,你是否承认起诉书中所指控的杀人行为?
答:是的,我有罪。
问:你是怎么杀害张天向的?
答:我拿着他家的剔骨刀,跑到他卧室里,见张天向在床上睡得像死猪,就连续捅他4刀。
问:你在公安局交待的属实吗?
答:属实。
问:办案人有没打你?
答:没有。
问:有没诱供?
答:没有。
问: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答:没有,我自作自受。
…………
沈雄整整用了一上午才看完所有案卷,一看已经下午1点了,牛奶和面包早已不知消化哪去了,肚子在“咕咕咕”地向他提出抗议,他才把案卷放下。在吃午饭时,他边吃边想,觉得马小杰一案90%以上是个冤案。他很有把握能把此案翻过来。
8
沈雄再次来到鲁院长的办公室,鲁院长问他看了案卷以后有什么发现和收获。
“看了案卷后,我有九成的把握证明这是一个错案,一是办案人有逼供和诱供的嫌疑,三天三夜不让马小杰睡觉,足以让一个未成年人的精神崩溃,这点从马小杰的笔录上可以看出来,前5份口供笔录的时间是连续的,相隔不到9小时,而且是三天之内完成的;二是目击者刘满山没看见马小杰从张天向家跑出来时,他手上握有那把杀人的剔骨刀;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假如张天向是马小杰所杀的,那么马小杰的衣服肯定会喷溅上张天向的血迹,如果能找到当时马小杰所穿着的那套天蓝色校服,拿去检测一下,看看是否有张天向的血迹,如果没有,就能证明马小杰是无辜的。因为从勘查现场的照片上看,张天向的床上、墙上都有喷溅状血迹,那么他的血迹肯定会喷溅到马小杰的衣服上。”
“沈老师,我承认你的观察力很强,分析得很有道理,推理也很有说服力,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谁知道当年马小杰穿的那套衣服是否还在?如果真的找到那套校服,能不能化验出来呢?”
“如果那套衣服还在话,即使马小杰洗过100次,血迹被稀释一万倍,也照样能化验出来张天向的血迹。农药残留问题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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