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人生_[美] 丹尼斯·勒翰【完结】(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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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走进池塘,一直走到警车乘客座旁边,水快淹到他的腰部了。车里没有其他人。他头伸进乘客座旁的车窗,尽管这样会更接近尸体。驾驶员被烤焦的热气不断散发出来。他又缩回头,确定他们刚才在田野上追逐时,这辆车里有两个警察。他又闻到另一股焦肉的气味,于是低头去看。

  另一个警察躺在乔脚边的池塘内。在充满沙子的池底,那尸体仰面躺着,左半边身体跟他的伙伴一样焦黑,右半边的肉凝结了,但仍然是白的。他跟乔的年龄相仿,或许大一岁。他的右臂往上举。大概原先是用那只手臂把自己拖出焚烧中的车子,随即往后跌进水里,死的时候就保持那个姿势。

  但那只手臂,看起来很像还在指着乔,信息很清楚:是你干的。

  你。不是别人。反正不是其他的活人。

  你是第一只白蚁。

  4 中心的洞

  回到波士顿,他丢掉在雷诺克斯偷的那辆车,换成一辆道奇126型汽车,他到多彻斯特时发现它停在宜人街边。他开到南波士顿的K街,来到他从小长大的那栋房子前,坐在车上思考自己有什么选项。结果并不多,等到天黑之后,大概连一个选项都没有了。

  下午版的报纸上都登了:

  三名皮茨菲尔德警察殉职

  《波士顿环球报》

  三名麻州警察被残忍杀害

  《标准晚报》

  西麻州警察遇害

  《美国人报》

  乔在池塘里发现的那两名警察是唐纳德·别林斯基和维吉尔·欧腾。两人都已婚,欧腾还有两个孩子。研究过他们的照片后,乔判断出欧腾是开车的,别林斯基则是在水里往上指着他的那个。

  他知道他们死的真正原因,是他们的一个警察同僚太蠢了,竟然在一辆行驶于凹凸不平路面的警车上拿出汤普森冲锋枪开火。他知道是这样没错。但他也知道自己是希基的白蚁,要不是他和巴托罗兄弟跑到那个小城抢一家小银行,唐纳德和维吉尔就绝对不会葬身在那片田野。

  第三个死掉的警察雅各布·佐伯是麻州州警,在十月山脉州立森林的边缘拦下一辆汽车。他肚子被射中第一枪,打得他弯下腰,接着,第二枪从他脑壳顶端穿入,让他送了命。凶手加速离开时,车子碾过他的脚踝,把他的腿骨碾断了。

  这个开枪的手法很像迪昂。他打架就是这样——先朝肚子来一拳,让对方弯腰,然后打脑袋,打到对方倒地不起。据乔所知,迪昂从没杀过人,不过有几次就差一点儿,而且他恨警察。

  调查人员还没查出任何嫌疑犯的身份,至少没有公开。其中两名嫌犯被证人描述为“壮硕”和“有外国血统和臭味”,但第三个——可能也是外国人——则脸部中枪。乔看着后视镜里的自己。严格来说,这个说法没错。耳垂就连在脸旁边,或者以他的例子来说,曾经连在一起。

  尽管还没有人查出他们的名字,但皮茨菲尔德警察局已经找了人像素描专家,画出了他们的模样。所以大部分报纸都在头版的下半版登了三名警察的照片,上半版则登了迪昂、保罗和乔的素描画像。迪昂和保罗看起来下巴太宽了,另外乔得问问艾玛,他的脸看起来是不是真的那么瘦、那么像狼,除此之外,的确画得非常像。

  警方已经针对麻州等四个州展开搜索。联邦调查局也正在联系中,据说会加入追捕行列。

  到现在,他父亲应该看到报纸了。他父亲,托马斯·考克林,波士顿警察局的副总警监。

  他的儿子,参与了一桩杀警案。

  自从两年前乔的母亲过世后,他父亲就一星期工作六天,总是忙到筋疲力尽。现在警方对他儿子布下了搜索网,他就会把行军床搬进办公室,在结案之前,大概都不会回家了。

  他们家是一栋四层楼的连栋房屋。屋子的结构优美,各层楼中央房间的弧形窗面对街道,构成了整栋建筑外凸的红砖正面。屋里有桃花心木楼梯、拉门、拼花地板、六间卧室,两间浴室都有抽水马桶,餐厅豪华到可以匹配英格兰城堡的大厅。

  有个女人曾问乔,像他这样出身高贵家庭、家世良好的人,怎么还会变成黑帮分子?乔的答案有两个:(a)他不是黑帮分子,而是法外之徒;(b)他是出身于高贵的住宅,而不是高贵的家庭。

  乔进入父亲的房子,用厨房的电话打到古尔德家,但没人接。他随身带着的那个皮革背包,里面装着六万两千块钱。就算只有三分之一,只要省着点儿用,也可以过个十年,或许十五年。乔不是节俭的人,在正常状况下,他猜这些钱够自己过个四年。但如果是跑路的话,顶多只能撑十八个月。到时候他应该可以想出一些办法。反正他很擅长随机应变。

  毫无疑问,他脑海里冒出一个声音,很像他大哥。到目前为止,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

  他打电话到博博大叔开的那家地下酒馆,也一样没人接。他想起艾玛今天晚上6点要去参加史泰勒饭店的开幕酒会,于是从背心里掏出怀表看:差十分钟就4点了。

  眼前,这个城市正在追杀他,而他还有两个小时要消耗。

  两个小时足够了。足以让警方查出他的名字、地址,列出他已知熟人和最常出没地点的清单。他们会锁定所有火车和巴士站,甚至是郊外地区的,而且会在每条道路设下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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