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流小说家_[美]大卫·戈登【完结】(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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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死,杜克·约翰逊是白人。”我等着挨揍,但他与其说愤怒,不如说很沮丧。

  “对不起,”我说,“我没想伤害任何人的。”我想不出还能说什么。

  “该死,白人。”他喃喃道,思考着这个发现。莫里斯在金发女郎的大胸里号啕,红发姑娘摸着他的脑袋。RX738喝完他那杯酒。

  “唉,可你写得确实不赖。”他最后说,哈哈大笑,开玩笑地拍拍我的胳膊,只留下淡淡的瘀青,“去他妈的,我们都有秘密。我跟你实话实说,”他凑近我,“我是市郊子弟。长岛。上的是南峡高中。”

  “我也是。”达妮说,“三年级的时候我从霍利斯高中转学过去的,我父母希望我念个好学校,所以我们才会认识。”

  “我在学校里卖大麻和白粉,和血帮搞在了一起。”

  “是啊,”我连忙说,“对。”

  “该死,”他说,“杜克·约翰逊,但我还是想和你握个手。”

  我们握手。“谢谢你,RX738。”我说。我这辈子都没这么自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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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J·杜克·约翰逊所著《两点两瞪眼》第一章:

  “莫尔德凯·琼斯?有意思,你不像犹太人。”

  她淘气地笑着走进我的办公室。我听过这个笑话。我身高六英尺二英寸,心情好的时候体重两百磅,心情好不好皮肤都是深棕色。今天?还很难说,得看一个身材火辣、眼睛冰蓝的俏皮金发小妞说清楚她要什么了。

  “我母亲是埃塞俄比亚犹太人,”我解释道,“犹太教的传统是母系传递,所以从原则上说我确实是犹太人。”我伸出手,“但我并不严格遵守教规。您是……”

  “雪莉·布雷泽,我在玩家夜总会跳舞。酒保豪尔赫向我介绍了你。”她抖出一根万宝路特醇100,我觉得这根烟揭示了自相矛盾的性格,“我想请你找个失踪的人。我老爸。朱尼帕·布雷泽。”她在手包里翻找打火机。

  “你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我取出火柴。

  “十年前。”她说。

  我隔着桌子给她点火。“不容易,但有可能。”我说,“他当时在哪儿?”

  她看着我的眼睛,噘起红唇吐烟:“他的棺材里。”

  来到高低酒吧,两杯过后(她喝柠檬威士忌,我喝芝华士浇冰块),雪莉·布雷泽努力说明情况。现在很清楚了,这姑娘要么是疯子,要么在撒谎——也可能说的是实话,但如果是这样,我一定是发疯了才会去掺和。

  她老爸是个吹小号的,朱尼帕·“白皮”布雷泽,绰号来自吹奏的音色和他的肤色,五六十年代他这个白人混爵士圈也算一景。据说他技巧高超,高音能点中你心窝深处最柔软的部位,但到雪莉降生时,那种好日子早就是历史了。这会儿的老爸是条毒虫,在廉价酒馆卖艺,拎着个手提箱养活小雪莉。在四十二街你成长得很快,她十八岁那年,老爸一针下去过量而死,雪莉没有哭泣,而是跳上舞台。如今她二十八岁,看上去还相当不赖——只要你别看她的眼睛,就像我此刻这样。

  “咱们别兜圈子了,”我又帮她点了一根特醇100,“为什么来找我?”

  “我梦到了他。”

  “梦?”我混日子时听过很多故事,夜里听到的就更多了,但这个还是头一遭。我笑道:“好吧,我认输,说来听听。”我又叫了一轮酒。

  她没有笑,也没有生气。她慢慢喝酒,慢慢抽烟。她看着我的眼睛,开始讲述:

  “大约一个月前,我做了这个梦,我父亲在我的房间里演奏一首曲子。《再见了平顶帽》,他最喜欢的曲子。但在梦里他不是用小号演奏的,声音确实是小号的声音,但是从他的嘴唇里发出来的,他噘起嘴唇像是要亲吻谁。总而言之,梦里他抓着我的手,领着我走进壁橱,就是我现在家里的壁橱,但里面是一条长长的走廊,出去是我们以前在时代广场住的旅馆房间。他兴奋起来,演奏得越来越狂野和高亢,指着床底下要我看。最后我低头去看,床底下是他以前放小号的手提箱,里面满满都是鲜血。老爸开始尖叫,小号吹出的那种尖叫。我把手伸到血泊里,摸到一把匕首,然后就惊醒了。”

  “吓人。”我承认道,“我昨晚也做了一个疯狂的梦。我奶奶骑着大象走在百老汇大道上。每次我半夜吃大力水手炸鸡就会做这种梦。”

  “我明白,”她赶开烟雾,“人人都做怪梦,所以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我一次次做这个梦。我发现自己在哼那首曲子。我没法从脑海里赶走那个旋律。洗澡的时候,坐地铁的时候,工作的时候。快要逼疯我了。”

  “你确实遇到问题了,但我还是认为你需要的不是侦探,而是去海滩休息一个星期。”

  “我也这么想过。”

  “那就好。”我掏钱包。

  “直到我老爸开始给我发电子邮件。”

  “什么?”我的耳朵终于抖了一抖,鼻孔张开,像是猎犬闻到了新鲜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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