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流小说家_[美]大卫·戈登【完结】(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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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杀的第一个活物是只沙鼠。也可能是豚鼠。我不记得两者的区别了。小动物的主人是另一个寄养儿童。一个女孩,叫贝茨。格雷琴夫人很喜欢她。她比较喜欢女孩,因为她说女孩爱干净。总之贝茨有只沙鼠——或者豚鼠。还是仓鼠?对,是仓鼠。仓鼠活在玻璃缸里,有个轮子当玩具,缸底垫着松木屑接小粪球,还有个带金属小喷嘴的饮水瓶。贝茨是个自私鬼,年龄比我大。我好像七岁还是八岁。我在寄养机构已经待了两三年。每个寄养父母都有最喜欢的孩子,但从来轮不到我。好吧,有些男人挺喜欢我。反正贝茨本来可以让我玩仓鼠的,让我抚爱它,但她从来不允许。

  有一天放学后她留下排练话剧。好像是《安妮》。格雷琴夫人在院子里喝酒。她的男人还没下班。我溜进去,取出仓鼠,放在我的大腿上抚摸。我还记得它有多么柔软,你的手像是放在了貂皮手套里,两只黑色的眼睛像是纽扣。想象一下它们能看见什么真是很有意思,对吧?它的小小大脑、小小意识,透过针尖大的小眼睛看世界,转着仓鼠的那些小念头?小小的生命,和你我一样,和万事万物一样。很难不这么想,对吧?告诉你我是怎么看的吧。就像浪头退去后的沙滩。无论是大海本身,还是海里的一个浪头,还是沙滩上留下的一汪水,还是小贝壳里的一滴水,水永远是同样的水。我记得我怎么抚摸那只仓鼠——唐尼,好像是这个名字——感觉小小的心脏跳得那么剧烈,我忍不住加大了手上的力气,想着我有多么憎恨贝茨,感觉小小的骨头在我手里断裂,我使劲捏下去,直到它的心脏停止跳动。我把尸体放回玻璃缸里,放在转轮上,然后出去玩耍。贝茨发现仓鼠死了,大家都以为它是在转轮上奔跑时突发了心脏病。我们把它埋在屋后的小树林里。

  你应该已经知道——或者猜到了,我母亲和我一直保持着联系,并没有中断多久。她找到我,我们偷偷见面。一段违法的亲情。放学后她带我去吃冰激凌,或者我撒谎说和朋友去看电影,其实是和她去的。当然了,她还在站街,接客,带男人回她的住处。有时候我等在外面,后来她租了套小公寓,我就在厨房等。有时候我趴在门缝上看。事情就这么持续到我十六岁——也可能是十七岁,高中最后一年。我母亲带了个嫖客回家,他揍得我母亲满地乱爬。这倒不是新鲜事。不消说,她不怕裸露身体。她换衣服或洗完澡出来时我经常见到她身上有各种瘀青。我觉得她挺喜欢这样。我见过男人打她,挨打让她性欲高涨。但这次有点失控。我听见她惨叫咒骂还击,有什么东西砸碎了。我打开门,看见她在流鼻血。那男人是个大块头,至少高六英尺,体重两百磅,铆足了力气打她的脸,打得她飞起来,嘴里吐血。刚开始我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当时我还小。然后他双手扼住我母亲的喉咙使劲掐,像玩洋娃娃似的晃动她。我知道他要杀人了,于是就抓起一把刀,带锯齿的大号面包刀,想也没想——根本没时间思考——就跑过去跳上他的脊背。我感觉自己像是在驯马。他伸手到背后想拍开我,家里还有其他人肯定吓了他一跳,我死死抓住他的头发,把他的头部向后拉,一刀割了他的喉咙。他的血喷得像杀猪,他翻腾颤抖,我骑在他背上,我母亲在他身下挣扎。就是这样。其实很容易。困难的是把这个大家伙从我母亲身上翻过来和处理尸体。她冲澡洗掉血迹,我在外面拖地。我们在浴缸分尸,一袋一袋把尸块运出去,在口袋里装上煤渣砖或红砖,扔进河里。我们卖了他的手表、戒指和信用卡。

  后面就自然而然了。我和母亲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高中毕业后离开寄养系统就住进了她家。然后我们到处旅行,哪儿都去。我和她都接客——在酒吧、公园、男厕所——就像两个渔夫,一个人先网到猎物,另一个就跟着。大多数时候只是真的接客。她给男人口交,让男人搞她。我让基佬给我口交。拿到钱就收工。有时候我会揍嫖客,抢走现金、珠宝和信用卡。我还会溜进房间,一棒敲晕她的嫖客。嫖客不会报警。怎么可能呢?有时候还会更进一步。我也越来越在行。怎么说呢?有点着迷。哈,你想知道对吧?为什么选这个不选那个?我知道你想问我这个,但我只能说你问错了。他们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只是尸体而已。眼珠子会动、心脏在跳、脑袋里装满念头的尸体而已。只是几滴血,飘在永远起起落落的血海上。我要不要把这几滴血洒回血海里,那具尸体能不能再跳腾几年,到底有什么关系呢?只是一滴血而已,就像海面上的小雨点。就像那只沙鼠。就像我和你。

  二十岁那年我破了处。我知道这够迟的。我挺英俊,但我生性羞怯,见了姑娘不敢笑,因为我这口牙嘛。我有点口吃,动作笨拙,还很穷。有天晚上我在酒吧里被一个女人盯上了,她灌醉我,我们去了她家。她年纪挺大,估计有三十五四十了,她教我怎么做。她带着我进入她的身体,告诉我什么时候快、什么时候慢、什么时候重。告诉我没问题,捏她的胸吧,使劲捏,揪她的头发,打她的屁股,就像男人对我母亲那样。她尖叫得像是我母亲,我射精了。我回家告诉母亲,她说好的,不过你最好回去处理一下她。她说那个女人搞不好会怀孕,然后来找你。她说女人比男人还难搞。她从不信任女人,她自己除外。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去敲那女人的门,她笑着让我进去,我们又做了一次,但这次我扼住她的脖子不放。我掐死了她。我母亲等在车里,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但事后我抬起头,发现她在看。她溜进房间确保不会出错。我们用毛毯包起尸体,装进车里,开到乡下,和生石灰一起埋在树林里,这样警察就不会发现我的DNA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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