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达克却默默的没有说话。沉了一会,斯达克小声的说:“今天白天会有教会的骑士兵团来捕杀你们。”说完立刻跃入海面,踏着海水奔向了意大利的西海岸。
刘氓看着这个还略显稚嫩的背影,默默的说:“希望还有见面的日子。”
当日正午,意大利第勒尼安海上的阳光分外毒烈。一些神秘的人登上了刘氓等血族乘坐的客轮。其中一个向船长出示了意大利国家安全局的证件,然后除了十几个住在头等仓英国客人,其他的人都悄然撤离到了另一艘船上。
静悄悄的客仓内没有任何声音,只能听到外面海浪拍打船体的响声。一个战斗牧师悄无声息的做出手势,一个白银骑士紧张的点了下头,一脚踹开了房门,身后其他的人连续向房间里射出了几十发银制子弹。
房间内没有传出任何惨叫,也没有预料中冲杀出来的吸血鬼。教会的人小心的进入客房后,才发现这里已经是人去楼空了。床上的被褥收拾的非常干净,只有空气中还散发着淡淡玫瑰花的香味。
同时,水下一百米的地方,一艘潜艇静悄悄的向西行驶。
艇舱内,老约克对刘氓说:“少爷,我置以万分的歉意,时间太紧,没有安排到大一点的船只。您受委屈了。”
刘氓笑了笑说:“这已经很好了,至少比棺木内宽敞得多了。”
三天后,巴特氏族的两位第四代血族,一位第七代血族,十几个血族仆人,重新登上了英格兰岛,几经风雨,又回到了海边古堡。
海边古堡有着温柔的夜色,古堡海边的夜色依然温柔。刘氓一行回到古堡后,连仆人们都有掩饰不住的喜悦,似乎是忠诚,但更像亲情。失去了阳光下的一切,只好把所有感情释放到这个古老的家族,释放到这古老的城堡。
晚上,厨房的仆人们准备了丰盛的晚宴,雨潮也亲自下厨做了两道中国菜。虽然是用色拉油代替了花生油,用圆葱代替了大葱,但欧洲的血族基本尝不出与正宗的中国菜有什么不同,唯一能尝出味道不对的刘氓却没口子的夸奖个不停,让其他血族更认为雨潮的中国菜做的非常地道。
餐桌上老约克说起意大利之行刘氓在氏族聚会上大出风头,让巴特乐得合不上嘴,当场叫人从自己房间里拿出了一把剑送给了刘氓。刘氓看着送给自己的剑,表面上看来造型非常简单,也没有什么装饰,只是剑柄非常光滑,显然被无数人握在过手里。刘氓伸手拔出长剑,突然眼前出现了幻象,仿佛自己曾经是一个握着这柄长剑的剑客,在与一生最强大的对手决斗,当时的一招一式都清清楚楚的出现在眼前。幻象不断,接连四十二位不同的剑客影象依次出现在眼前。当刘氓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那四十二位剑客的剑法居然完整的留在了刘氓的记忆里,已经成了刘氓自己的剑法。这竟然是一把带有灵魂和记忆的长剑。
巴特说:“这把剑到底有多少年的历史,我也不清楚,只是从剑的记忆里知道它从欧洲、亚洲、北美洲三个大陆呆过,被无数用剑高手使用过。而被这么多剑客用过的剑显然不仅仅是因为它带有记忆,一定还有不少其他的好处。我一生与画笔作伴,明明知道这是把无双的利器,却也改不了用画笔的习惯了。这把剑你好好使用,不要对不起前面几十位剑客的盛名。”
听到巴特这么说,刘氓赶紧单膝跪地,双手将剑举过头顶,说:“学生一定谨记导师教诲,不使导师失望,不有损于几十位前辈的名声。”
雨潮非常羡慕刘氓可以拥有这么好的武器,但同时又想,刘氓有了这把剑就可以更好的保护他自己了,也觉得很高兴,对刘氓说:“你给这把剑取个名字吧。”
刘氓微一沉吟,用中国话念出一首词: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又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
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刘氓说:“这柄剑就叫天狼剑吧。”
雨潮完全明白刘氓借苏东坡的词所表达的内涵和理想,巴特研究中国文化多年,也明白天狼剑之所指。只是大部分血族仆人都不明白“tianlang”是什么意思。一名仆人悄悄问老约克说:“管家大人,少爷给剑起的名字翻译成英文是什么意思?”老约克随着巴特去过中国几趟,会一些中文,说:“Wolf
Sword(狼之剑)”。那个仆人恍然大悟,说:“好名字,有野性,够锋利”。刘氓和雨潮听了哈哈大笑。
巴特听了老约克说起刘氓的战斗过程,看出刘氓的战斗方式已经具有了召唤法师的通用形态,就是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一边躲闪一边召唤大量生物、元素体进行战斗,同时辅助使用攻击性魔法。由于血族天生的高速飞行能力,所以这种战斗方式有很大的优势,以至于刘氓一直能够险中求胜。但是当遇到同样飞行能力的血族,或是在特定环境下不允许躲闪的情况下,召唤法师就会受到非常大的近身伤害。而当刘氓通过这把剑拥有了一定的近身作战能力的时候,就弥补了自己最短缺的部分,以后在复杂环境中的战斗能力将会大大提高。
刘氓说:“师姐,你有没有听过《三个女人和一百零五个男人的故事》啊?”
52书库推荐浏览: 听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