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原来龙王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我心里稍微舒坦点了,我寻思也是龙公主嫁不出去,龙王想硬塞给一个凡人呢。
顿了顿。我又问道,“那这家伙是不是个暴君,特别骁勇善战那种?”
“昏不昏我没打听过,但骁勇善战是必然的嘛,哪个有本事的君王甘愿守着那一亩三分地,肯定要扩张的。”亚节引血。
山神爷捋捋胡子道,我瞧他那一脸的理直气壮,估计他也是没少强占别家的东西。
那这么说的话,龙王这“玲珑血凤”其实是讨好那家伙的,他又不娶人家女儿,那这东西对他来说也是个鸡肋。
我若借来看看,应该也是无伤大雅的。
我很快为自己找到了抢夺的借口。等我借来玩个一年半载,回天庭再还给他便是。打定主意,我就挥别了山神爷,屁颠颠地回到了寨子,开始筹划如何把血凤借来玩玩。
我把刘三诛叫来跟他说了这事,还说了我的计划。他立马对我刮目相看了,说了这么句:“大当家的,你这一身本事肯定是与生俱来的。想当年我落草为寇时,可是挣扎了很久的。”
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不顺耳?
但我急于说事,没跟他计较太多。我们俩在如此这般地说了很久,到天微明的时候,事情基本上确定下来了:干!
经过刘三诛和寨子里众多弟兄的多方打听,我们确定那护送“玲珑血凤”的军队会在今朝日落前从西边的官道越过漠河郡,直奔京都。
我权衡了一下,如果我在京都去守株待兔,不但省事而且成功率会很大。可如果我曝光了,这脸就丢大了,所以后来我们一致决定就在漠河郡外的官道上动手。
想当然,“玲珑血凤”如此珍贵,那护送之人肯定也是非常厉害的。寨子里的兄弟们大都是欺软怕硬的主,我对他们也就不报希望了。
我让刘三诛挑了几个身强力壮的给我打掩护,然后就雄赳赳气昂昂地出门了。
寨子里的人都呐喊着为我们壮行,我听着有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
……
夕阳西下时,余晖把山林照得通红。
山风有些诡异,一阵阵莫名的腐臭味充斥在空气中,令我想起了之前那些行走的死尸。而且,我们所在的地方腐烂味特别浓,感觉满地都是死尸一样。
我把刘三诛叫了过来,把气味往他鼻头扇了扇,“这怎么回事?是不是附近死了很多人啊?”
“大当家的,你还不知道啊?这山峦过去的连阴山是灵巫的地盘啊,气味就是那边飘出来的。这家伙巫术非常高明,一般人都不敢惹他。”
刘三诛似乎对这灵巫很忌惮,提及他时脸上还有些惧色。
“噢,西蜀皇帝也不敢吗?”
“灵巫的地位仅次于七曜相师,是异大陆上举足轻重的人物,这三国的皇帝见了都得给两分薄面的。再说,那家伙研究禁术,没事谁去招惹他啊。只要他没干出太出格的事情,大家都睁只眼闭只眼。”
“是么?他是不是在研究禁术,会指挥那些死尸行走杀人?”我蹙了蹙眉又问。
“对啊,那叫魂蛊,就是他控制了那些人的魂魄,就能远距离指挥他们了。听说,灵巫正在积极给西蜀皇帝抛出橄榄枝,想要取代七曜相师的地位为他效力,手中筹码就是魂蛊。他承诺帮西蜀皇帝踏平其他两国,想当西蜀的国师。”
“哟,这家伙野心勃勃啊,可你又如何知道的?”我瞄了眼刘三诛,觉得他看起来也像个死尸,神神叨叨的。
“他那都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听说还派死尸去刺杀北晋国的小王子了呢,不过听说失败了。小王子那么风骚的人物,不会轻易被干掉的。”
“……北晋国小王子?”
“听说长得非常俊美,是异大陆三绝之一。”
“叫什么?”
“溟袭。”
这家伙果然在骗我,哼!
我想起溟袭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商人的事情,满肚子都是火气。
凡人果然是奸诈阴险的生物,这地方要是待太久,即便是我这么高风亮节的人,肯定也会被同化的。
哎,等历练结束,我还是赶快回天庭,一刻都不能多呆。
“来了来了,大当家的你看!”
我正抑郁着,刘三诛推了推我的手,指着西边欣喜若狂地喊道。我举目望去,却只见一片尘土飞扬。瞧这阵仗,杀气腾腾的。
他们几个都摩拳擦掌,想要冲出去,我摆摆手,阻止了他们。他们那三脚猫功夫还比不得我一根手指头,出去不是浪费表情么?
“在这儿等我!”
我戴上面具,拿了条马鞭一身风骚地跃了出去,站在了垭口凸起的大石头上。我想我在这里是特别醒目的,因为天地间就我这么一身火红。
当尘埃铺天盖地卷席而来时,我马鞭一抖,荡起了一道结界拦住了路口。
“吁!”
尘埃中,一匹枣红色大马高高扬起蹄子,被结界挡住了。
马背上有一个身着蓝袍的男子,长得特别清秀干净,清雅得就跟画里走出来的人儿似得。他的身后还有一辆马车,赶车的是两个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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