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近一个小时,褚行风竟然惊叹时间过的如此之快。他低头看着眼前十多处都咬得露出骨头的尸体,心中竟然多了一丝恐惧,他仔细盯着青年的眼睛,因为脸和眼皮都被咬破,只剩下两颗大眼球。现在,那两颗白花花的眼球死死盯着自己,好像随时随刻都会突然扑过来。
想到这,褚行风吓得跌倒在地,朝着一边疯狂地跑去,还差点撞在胡同口的墙壁上。走出胡同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位穿着单薄的女子,他闪躲不及直接撞到女子的身体上,将她撞倒在地。
“大爷,你长不长眼啊!”褚行风不顾女子的埋怨,朝着前方一个劲的跑,身后传来女子的娇声,随后又是一声尖叫。
他低头一看,自己身上沾满了青年的血液,估计刚才撞到女子,血液沾到了她的衣服上,将她吓坏了吧。
其实她这么一声叫,也把褚行风给吓坏了,他彻底被拉回现实,刚才那种愉快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其微妙的罪恶感。
他杀人了。没错,他用自己的拳头和牙齿杀掉了一个和他没有半毛钱关系的青年,理论上说,他成了罪犯。
他害怕极了,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走到街上,寻求刺激,而且是利用撕咬这么变态的方式。他不敢打的,一路疯狂跑到家中,关上房门,一头扎进卫生间,瞅着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直发愣。
“我杀人了……我杀人了!”褚行风对着双手自言自语。他打开水龙头,脱掉上衣,将双手上的血液冲洗下去,然后是脸上的血液。捧着水洗涮脸上污垢的时候,他感到面门一阵疼痛,上面好像裂了一个口子,血液已经凝固,但是仍然钻心般疼。
他抬起头看着镜子,顿时吓得头皮发麻,镜子里,自己身后竟然站着一个没有脸皮的人,他的脸上只有血红的肌肉和两颗大眼球,而且在不断地流血。
“妈呀!”褚行风吓得一拳头打爆了镜子,猛的回头一看,身后没出现什么恐怖的东西,只有自己脱掉的衣服。
难道是幻觉?自己做了错事,心慌意乱,出现了幻觉也是正常的事情。
褚行风这样安慰着自己,手机突然一阵响,他打开手机,望着闪烁着金色光芒的屏幕,直接将手机扔了出去。
就在几秒前,他竟然从手机屏幕里看到了一张血红血红的脸,那张脸没有脸皮,只有眼球,和刚才看到的东西一模一样。
周围再没了动静,他战战兢兢走到手机前,发现手机外屏撞碎了一块,隐约看到屏幕上显示一条短信,那是自己的哥哥。
“行风,你是不是又发动人群攻击秦子扬了?”
他将手机踢到一边,现在他可没心情去管秦子扬的事情,现在,他的处境糟透了,他必须逃!
第三章 胜利骄阳
还记得刚刚走出被毁灭的迷城,和珈蓝进行全球旅行时,他的大脑里想的只有放松。或许迷城给他的压力太大,看着许许多多被燃烧的青年,他就像一个大病初愈的患者,迫切渴望窗户外面的空气。
如今他站在迷城的一角,望着开始接受新生的人们,脸上却没了微笑。那时候,他很想知道幽都下埋藏的到底是什么,可是现在,他却不想知道魔能在蓝帕的手上会变成什么样。那些能够复制人类dna和增强人类体能的魔能原料,以及控制室里那一群很有战略价值的蝎子都落入了“蚁巢”科学家的手中,它们后来发生的事,谁能保证还会向着秦子扬希望的方向去发展呢。他抬头看着蓝天白云,微微扬起嘴角,却感觉自己是在做作,他想笑,可是笑给谁看呢?
两个月过去了,樊狸好似一蹶不振,他虽然舍不得和珈蓝的那份情义,心想即便是珈蓝的身份特殊,也不必和她做的太绝,但是他不想牵扯进珈蓝所属的那一堆破事儿里,所以他和珈蓝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最近,新闻上传来了“efq”复出的消息和有关于“efq”演唱会的消息,倪梓琼和叶雨凝作为好友当然也参加了演出,据说这场演唱会座无虚席,但是秦子扬却没有进行巡演,而是放弃敛财的机会筹备选秀节目。
樊狸看着街边的秦子扬的海报直发呆。秦子扬果然是秦子扬,走到哪都是满满的自信,走到哪,背后都带着呼声。而他呢?两个月以来,他拿着“蚁巢”给的俸禄在迷城和京都之间闲转,偶尔累了就坐在某个小酒吧里听着酒吧女歌手的抒情民谣。他一天中的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路上,火车、班车或是飞机。他似乎爱上了这样的旅途生活,直到前两天。他梦到了伏雷得姆,也受到了“蚁巢”的调遣信。
伏雷得姆再次邀请他一起梦回草原,但耳边却不再是歌声,面前也不再是旺盛的花儿,他看到的只有一如既往的绿色世界,单一的绿色世界。伏雷得姆对他说,他要有使命感,曾经的蓝帕是一个聪慧的人,他手下的贾斯丁、沙克.格瑞和克拉姆.杨都是聪明人,在他们眼中。虽然叶雨凝给“蚁巢”带来的短时间效益超于一切,但是他们仍然认为像秦子扬和潘明月这样的人,价值比雨凝要大,原因就是一个——使命感。于是樊狸便没有拒绝这次蓝帕点名让他处理的案子,从京都晃晃悠悠来到西城。
西城的机场并不在城里,而是在距离城市四十分钟路程的郊外。樊狸拖着疲惫的身子从机场走出来,一眼就望见举着写着“樊狸”两字的大牌子的年轻人。他顿时愣在原地,差点把身后一个外国大妈的行李箱撞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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