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华想了想,说道:“会不会是医院内部人员所为。”
谢新山说道:“现在不得而知,目前还只是初步断定,队长,您要没什么事的话,别陪着罗支队干耗时间了,我找别人辅助他查案,您还是去医院看看现场吧!”
萧华点了点头,说道:“好吧!量这个罗支队也查不出什么新鲜的,过两天,没什么线索,估计就会自动请辞了,走!咱们去医院。”
萧华和谢新山刚走出门口,就看到姚莎莎穿着警服走了进来,萧华皱着眉头问道:“喂!你不回家给师傅老老实实做衣服,出来干什么?”
姚莎莎指了指肩上的徽章,说道:“我是警察,当然要办案了,刚才听说医院丢了尸体。”
萧华把姚莎莎拉到楼道,说道:“宝贝,回去吧!以后我养你。”
姚莎莎小嘴一撅,转向另一边去,说道:“你养我啊?先把师傅的红酒赔完,再说吧!”
萧华叹了一口气,说道:“行了,说不过你,咱们去医院看看现场吧!”
伊利莎娜医院,是松海市一家有名的全科医院,目前医院的太平间已经封闭起来,刑警队一众人赶到现场后,萧华说道:“把太平间的管理员找来!”
不一会儿,一名警员带着一个上岁数的老头走了过来,老头六十来岁,医院的临时工,专门负责从病房将尸体运送会太平间。
萧华问道:“说说吧!这几天什么情况。”
老头看到这多警察明显有些紧张,眼神不停的左右看了看。
萧华微微一笑,“老师傅,不用紧张,我们今天来只是了解一下情况,还请您配合。”
看到萧华说话很客气,老头精神放松了许多,“这个差事不好干嘞!接连两天丢了3具尸体,要不是有院长拦着,我这把老骨头非得让病人家属揍死。”
“两天?为什么今天才报案!”萧华问道。
老头解释道:“报案是院长的决定,本想说帮着找找,以为是哪位家属弄错了,可是,到了今天早上,又无缘无故少了两具尸体!院长这才报案。”
☆、第114章 恋尸癖
萧华听得满脑子都是疑问,“尸体还能领错吗?你们医院领走尸体不需要手续吗?”
老头着急的解释道:“当然需要了,院长这么做只不过拖延时间罢了。”
萧华叹了口气说道:“你们院长呢?出了这么大事,丢了三具尸体才想着报案,这差事还想不想干了?”
谢新山转头对一名警员说道:“去!把医院院长找来。”
萧华问道:“医院的太平间就一个人值班吗?”
老头摇了摇头,说道:“不是,一共三个人,都是临时工,其中一个是俺老伴。”系东私技。
萧华疑问道:“你们两口子都在太平间上班吗?”
老头点了点头,说道:“太平间的工作比较清闲,平时没什么活,俺们岁数大了,只能干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萧华点了点头,对着谢新山说道:“把这三个管理员都带回刑警队,问清楚了,这医院是怎么办事的,丢了尸体居然说帮着找找!”
姚莎莎拿着案例走了过来,对着萧华说道:“我发现个疑点,你听听,死者一:刘畅,女24岁,服用大量安眠药致死!死亡时间三天前。死者二:谢欣,28岁,子宫癌晚期,一天前死亡!死者三:柳佳,31岁,溺水,一天前死亡。”
萧华说道:“我知道,这些都有什么疑点?”
姚莎莎将萧华拉到办公室的病案前,指着上面的遗体资料,说道:“这里面的女性死者,不止咱们手里的三个人,你看这个死者,被捅了4刀身亡,这个,车祸死亡!这个颈动脉破裂,大出血死亡。”
萧华疑问的表情,看着桌上的记录,说道:“什么意思,嫌疑犯还会再来盗尸?”
姚莎莎摇了摇头,说道:“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同样都是年轻的女死者,为什么被偷走的尸体,全部都是完好无损的,没有伤痕的尸体。而且,我查过了,这里剩下的女尸,不是七老八十的,就是身上带有伤痕的,完好无损的三具尸体都被盗走!”
“恋尸癖!”萧华脱口而出,“莎莎,你的预感准吗?”
姚莎莎肯定的点了点头,说道:“按照你的推理,贩卖器官可能性不大,器官贩卖都会采用活体移植,不会死后那么长时间,再进行盗取尸体,况且,如果真是器官贩卖,凶手充足的作案时间,为什么不把器官取下带走,拖着一具尸体,不是更累赘吗?”
萧华沉思了一会儿,“不错!你分析的有道理,极有可能是个变态狂所为!”
恋尸癖这个很生僻的字眼,在萧华脑海中不停思索,一般情况,恋尸癖是通过奸污尸体获得性满足,这类人群自认为死人比活人还好。
姚莎莎继续说道:“假设有一个恋尸癖的凶手,将尸体盗走,而且都是干净的尸体……”
萧华打断姚莎莎的话,“不对,照你这么分析,尸体拉回家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腐烂,那凶手还怎么猥亵,即便是用冷柜保存,那也……”
姚莎莎点了点头,说道:“不错,一旦尸体腐烂,丧失了利用价值,他还会继续作案。”
这时,谢新山走了进来,“队长,打扰一下。”
萧华不耐烦的说道:“你确实打扰到我们了,赶紧说啊!”
谢新山尴尬的笑了一下,说道:“院长来了,您需要问话吗?”
52书库推荐浏览: 神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