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推理] 《碰瓷引发的血案》作者:岛城刘少【完结】
内容简介:
碰瓷,一个让人唯恐避之不及的词。善意之举被诬陷为做贼心虚,循规蹈矩亦会遭飞来横祸,不幸经历者徒留愤懑、哀叹、无奈。于是人们开始相互猜忌、冷眼以对、袖手旁观,传统美德被弃如敝履,社会悲剧也层出不穷。终于有人忍无可忍,向碰瓷者们挥下了制裁之刃。当社会的风气需要靠杀戮才能净化,法律和道德该何去何从?
序章 “瓷罐子”
李东阳蹲在闹市的一角,漠然地看着面前的行人来来往往,时不时地将夹在右手食指和中指上的香烟送到嘴边。
烟是十元一包的白沙,再贵的他就舍不得买了,偶尔抽上一支中华和利群都是别人递给他的。不过对他来说十元的烟和二十元、五十元的烟都是一样,他抽烟不是因为上瘾,而是因为心里乱得慌。
他在中环街菜市场呆了一个多星期了,每天就是蹲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看着摆摊卖菜的摊贩和来买菜的阿姨大妈,听着持续不断的叫卖声和此起彼伏的讨价还价声。
他已经记住了左边那个大姐卖的各种绿油油的蔬菜都是什么价格,也可以背出右边的汉子每天叫卖猪肉的吆喝声,甚至可以数清楚对面大妈鸡笼里那些肉鸡身上的羽毛到底有多少根。
在李东阳旁边摆摊的这几位早已经和他混熟了。他们之前问过他每天都蹲在这里为的是什么,但李东阳只是咧嘴笑了笑几声却什么也没说,他们就不再问了。不过他们每天都会和他打个招呼,闲下来的时候和他聊聊天。
而现在正是菜市场一天中最为忙碌的时候,旁边摆摊的那几位为了招呼客人正忙得不可开交,李东阳也只能默不作声地抽着烟,时不时地和对面鸡笼里的胖家伙们对对眼。
他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也难怪别人会来问他到底在做什么,李东阳不是不想回答,而是实在开不了口。因为他心里清楚自己要做的事情太不光彩了,甚至是对不起自己的良心的。这也就是他为什么心里乱得慌,导致每天留下满地烟头的原因。
他做这事有半年了,以前他是个跟着父亲一起种地的庄稼汉。他虽然喜欢看书,但是不爱上学,所以读完初中就没有再念下去,开始跟着父亲种地。但去年青黄不接,导致地里的东西歉收难以维持生计,于是他听母亲的话离乡到城里来找自己的舅舅,讨点活干,为家里补贴点家用。
李东阳的舅舅叫王有财,在城里打了快十年的工了。见到自己的外甥,王有财当然是满心欢喜,答应帮他找份好工作,说是不用像别的民工一样整天累死累活的却赚不了几张大票,而是只要轻轻松松的就能往口袋里揣进大把大把的百元大钞。
李东阳当时心想,还是舅舅疼外甥啊。他就开始跟着舅舅了。可是干了一次,他心里就开始堵得慌,提出要离开去另寻出路。这时王有财连忙劝住他,告诉李东阳说,他们现在是一根线上的蚂蚱,想独自走是不可能的,等赚足了钱他们自然会散了,到时都能开开心心地回家了。
既然是自己亲舅舅苦口婆心地劝,李东阳也只得妥协了。这半年来钱是没少挣,但是他心里却越发的不痛快,他总觉得再这么干下去迟早会遭报应的。
李东阳听王有财说他干这事也就一年左右,之前他是在一个建设公司下属的建筑队里,有一茬没一茬地接活干,一有活就累人得很。直到一年前,那个建设公司的老板——一个留着平头戴眼镜的男人来找他,问他愿不愿意轻轻松松赚大钱。虽然那男的强调这钱赚的不是很光彩,但王有财并不在意,就跟着那男人开始干了。
除了李东阳和王有财,和他们一起的还有五个人,和他们住在一块儿,都是些没什么文化但有膀子力气的外地人,就算在城里待了不短的时间也无法洗去那股子味儿。那个建设公司的老板则是个不折不扣的城里人,他们都叫他明哥。每次干活明哥都会把他们叫到一起严谨地吩咐每个人都该干什么。事成之后明哥从得到的钱里面拿出一部分给他们。
干的是什么呢?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叫讹诈,口语化说叫讹人,说得更通俗点叫碰瓷。
他们在闹市中等着有钱人的车开过来,其中一个人是“东家”,也就是故意骑着车或者人直接跑到车子面前,然后假装被撞倒的角色。之后,其他人组成的“托儿”,上前和开车的人纠缠在一起。最后由明哥出面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名义让对方——也被称为“肉头”掏出钱来息事宁人。这“东家”、“托儿”、“肉头”等代词都是明哥教给他们的。
这碰瓷的活儿,基本上十次里会有七八次成功的。每次讹来的钱少则几千,多则四五万——这要看开车的人肯花多少钱买平安了——分配下来每人都能拿到不少。一个月平均能成个三四回,这样一个月放进每个人口袋里的钱确实比在工地上辛苦打工赚得更快更轻松。
他们也并非定在一点不动,隔两个月左右就换换地方,毕竟时间长了就容易穿帮,以后再想做这事也就难了。中环街菜市场是他们这次的“工作”地点,这里路不算小,人流量大,偶尔也会有开车的人不喜欢绕远路从这里抄近,其中自然不乏有钱人。对李东阳他们来说这地方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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