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宫大体和县城没啥区别,唯一的不同就是活人与死人的区别,我那时候没进过城,猛地被眼前的场景给吸引住了。望着街边一个卖糖葫芦的老头就跑了过去。
“大叔,给我一串糖葫芦!”这是我本来想说的话,可“大”字刚出口,就被傻缺一把捂住了嘴巴,老鹰抓小鸡似的拎了回去。嘴里忍不住骂,可我听不懂他说什么。
接着,傻缺把我和二狗子领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悄悄说道:“这里是阴宫,可不是阳界,说人话等于找死。一旦被走尸游魂发现我们的身份,整个阴宫的鬼怪都会对我们发动进攻,明白么?”
我和二狗子点点头,再也不敢说话了。
为了我们交流方便,又不用说鬼语,傻缺给我和二狗子每个人脑门上贴了一张符文,这样,只要符文不掉,我和二狗子,傻缺的交流就不会被发现了。
全世界,大大小小的阴宫比阳界的城镇还多,几百年来,因为各种仇各种怨而没有转世投胎的阴煞或者走尸,全部聚集在此。所以,在这里泄露阳气,绝对会引来杀身之祸。不过,这些走尸级别相对较低,并非王德江那种被人画了符咒的,当然,更可怕的倒不是王德江,而是这阴宫里的其他尸王。
我不知道阴宫有多大,总之走了几条街,见了形形色色千奇百怪的走尸和僵尸,之所以说千奇百怪,是因为这些尸体穿着不同朝代的衣服,比如清朝的僵尸,死者入殓基本上都是穿着清朝官服,僵尸不会走路,靠双脚蹬地,跟兔子似的,一蹦一蹦的。明朝的僵尸头戴方巾,穿交领“长袍,他们连蹦都不会了,大部分都在地上爬。而近代的走尸,还可以行走,只不过不会像人一样挺胸抬头,而是低着头,佝偻着身子,一步步往前挪。
我和二狗子特别好奇,一路走一路看,可能是出于好奇,忘记了恐怖,二狗子还骑上了一个明朝的爬尸身子,玩起了骑大马,玩的特别开心。
这些僵尸没有了智慧,连猪狗都不如。
可怜的是他们因为生前的仇怨而煞气不散,连地府都不愿意接纳他们。
僵尸走尸不都是男的,也有长得特别漂亮的女人,这点毋庸置疑,古代的女人比现在的女人要貌美如花,其中不乏大家闺秀小家碧玉。我就纳了闷了,为什么连她们也会成为僵尸呢!莫非都和林黛玉似的,红颜薄命吗?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远处传来一阵混乱的马蹄声,而街上的所有僵尸都慌乱了起来,甚至我能看出他们僵硬的面孔露出一丝恐惧。能让僵尸恐惧的东西是什么?这个时候,小媳妇突然拉着我冲进街边一个茶馆的二楼,里面同样躲着几个僵尸,焦急地东躲西藏,我问傻缺发生了什么事?
傻缺说:“阴兵过道,恶贯满盈。阴兵是尸王统治阴宫的最强战力,我们千万要小心。”
我好奇地从茶楼的窗户望去,这支阴兵队伍看上去如同土匪强盗,一个个发出恐怖的咆哮声,手里挥舞着大刀四处追砍僵尸走尸,不单单如此,这些阴兵见到漂亮的女尸,就光天化日之下占为己有,做出苟且之事。弄得整条街乌烟瘴气,鬼哭狼嚎。
“畜生!一点人性都没有。”我忍无可忍,要不是傻缺拉着我,我真想冲过去杀了他们。
“别冲动!他们本来就是死人,何来人性?他们这么做无非是让阴宫煞气沸腾,看来,有人知道我们要来收拾他了。”
“你是说王德江吗?”
“他?呵呵……”傻缺笑了笑说:“他还不够资格,阴宫里的尸王可不止他一个。”
听完傻缺的话,我心里颤了一下,这次闯进来可谓九死一生。
只有会法术的修行人才敢独闯阴宫,而我和二狗子两个凡人竟然也跟着进来了。
我看了眼二狗子,却见他此刻的表情,比僵尸还难看。
阴兵烧杀抢掠之后,整条街道煞气冲冲,若是此刻暴露我们身份,我相信,我和二狗子会被无数的尸体撕成肉片。
“走,前面就是尸王殿了。”
听到尸王殿三个字,让人心惊肉跳。
尸王,到底有多吓人呢!
☆、第十一章 割肉
我们沿着中心大路又走了半个时辰,路上的行尸走肉也越来也少,最后,我们在一个宫殿模样的牌楼前停住脚步,这里就是傻缺说的尸王殿。
殿门前站着竖排干尸,看上去阴森森的,这里恍如皇宫,真不敢相信这是死尸的殿堂。
这时,傻缺从口袋里掏出一柄黑色的雨伞,然后对我和二狗子说,进了尸王殿,让我俩别离开他三步远的距离,否则就会有危险。我们这次进去,可不想炸了窝,只要杀了王德江,救出红杏,就算是大功告成,我们可不想惹大麻烦。
我和二狗子躲在傻缺的伞下,屏蔽肉身的气味,切勿惊动沉睡的年代久远的尸王们。
我们进了殿门,其内是一个个空空荡荡的大院子,如同兵马俑坑,除了残缺不全的干尸,见不到任何有生气的东西。
顺利的进入尸王正殿,一进门就如同走进了冷库般冰寒,阴冷的气息让人喘不过气来。
我定睛一看,正殿整整齐齐安放着十副棺材,棺材上面立着尸王的牌位,我当时二年级,认识几个字,其中排在最后的一副崭新的棺材上就写着:王德江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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