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场_[英]薇儿·麦克德米德【完结】(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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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当然什么也不能证明。虽然这些间接证据不能说明什么,但是,不可否认,如果所有这些都堆在了天平的一边,那看起来对霍金先生就极为不利了。所以,人们都会去想,如果不是他自己造成了这样毋庸置疑的结果,那还会是谁呢?

  律师的工作当中常常会涉及一个我们都很痛恨的方面。虽然大多数警官都诚实可靠,清正廉洁,但不时也会出现问题。所以我们有责任揭露那些害群之马。有些警察由于贪得无厌,不能忠于职守,但是,在我看来,更为严重的是,有些警察视法律为儿戏,恣意妄为。

  今天我们来到法庭不是因为菲利普·霍金的犯罪,而是因为乔治·贝内特探长的好大喜功。他渴望把爱丽森·卡特尔的失踪案查个水落石出,便不择手段,违反司法公正。再没有比这更合理的解释了。如果一个警察置事实于不顾,急于结案而丧失理智,这是何等的可怕。

  如果再来看看这些间接证据,我们便会发现,这个人有动机、有手段也有机会陷菲普·霍金于不义。他是一个年纪轻轻、没有办案经验的警官。此案毫无进展使他感到万分沮丧,其上司的那双眼睛一定使他感到如芒在背,于是他便下定决心,找出一个所谓的罪犯,并判其有罪。

  乔治·贝内特不止一次地独自一人待在霍金先生的书房,当然有足够的时间去找一把枪、去翻一本书,甚至有时间去发现保存保险柜钥匙的地方。乔治·贝内特赢得了霍金太太的信任,在他获准对宅第进行搜查之前,贝内特早已在那里自由出入了。要拿走霍金先生的衬衫,有谁比他更方便?贝内特先生也赢得了村民的信任,于是,要诱使洛马斯夫人和他的孙子作伪证,让他们故意说错看见霍金先生的时间,有谁比他更方便?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这些照片。乔治·贝内特像菲利普·霍金一样,都喜欢摄影。我们当中的大部分人仅仅是用傻瓜相机拍一些节日快照。但他却不同。大学期间,他就是摄影俱乐部的秘书,还曾写过一些关于摄影方面的文章。他有一台人像专用照相机,这些照片一定是用这台相机伪造而成。贝内特对摄影非常在行,懂得如何伪造照片。菲利普·霍金曾为爱丽森拍过许多照片,其中许多是在爱丽森不知道的情况下拍摄的。所以,在有些照片中,爱丽森看起来显得郁郁不乐。他也有一些自己的照片。有了这些照片,再加上很多警察局都有查收的色情作品,乔治·贝内特就足以制作这些看起来可以定罪的照片了。

  从最坏的角度看,我们发现了一起骇人听闻的阴谋,这都源于一个狂妄自大的警官知法犯法。从最好的角度看,我们能够确认,原告的指控毫无疑问存在着很大的疑点。各位女士,各位先生,我把菲利普·霍金的命运就交给你们了。我坚信,你们将会宣告他的两项所控罪行均不成立。谢谢!

  审判Ⅷ

  摘自关于菲利普·霍金一案的官方文本;法官弗莱彻·赛姆森向陪审团所做的概述。

  陪审团的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原告方必须无可辩驳地证明被告所控罪名成立。被告方须对原告的证据提出质疑。或许在这种时刻,你们当中有人希望我表明自己的态度:该被告是有罪还是无罪。可是,这不是我的职责。这是你们的职责,你们不能逃避。我的职责是保证公平公正,从而确保正义得到伸张。我将对此案做一概述,并在法律法规方面为你们提供咨询。

  本案的难点主要在于,不论爱丽森·卡特尔是已经死了,还是依然活着,都不能来为本案作证。如果她还活着,那么被告的第二项罪名——谋杀罪显然不成立,但她便会成为被告第一项罪名——强奸罪的最为重要的证人。如果找到了她的尸体,那么法医将会揭露真相,从而为我们提供很多证据。但是,爱丽森不能出庭作证,因此我们只能依靠所提供的证据做出判断。

  首先,我必须告诉诸位,对谋杀罪的推定,原告不必一定要找出尸体。曾经有人在未发现尸体的情况下被判谋杀罪。我将告诉诸位两个案例,这两个案例与本案有几点相似之处。

  一名叫盖伊·吉布森的女演员在从南非乘船回国的途中,其他乘客报告说她失踪了。于是,在轮船上展开了搜查,船长甚至调转船头,在出发地也进行了搜查,可是没有发现吉布森小姐的任何踪迹。一个叫詹姆斯·剑的船员有作案嫌疑,因为另外一名船员在半夜曾看见他在吉布森小姐包舱的门口。船靠岸时,这位船员被逮捕了,他承认去过吉布森小姐的包舱,但他声称,是吉布森小姐勾引他去的,目的是和她发生性关系。

  他还声称说,正在做爱的时候,这位女演员由于突发疾病而死。发病的时候,她的身体剧烈地抽搐。她紧紧抓着他,抓伤了他的后背和肩膀。他说,他一时慌了神,便把她的尸体从舷窗扔进了大海。原告方说,在他强奸那位女演员时就勒死了她。如果真是如他所说,他为什么在她发病时不去找医生呢?

  詹姆斯·剑最终被判犯有谋杀罪。

  另外还有麦克·昂努弗莱斯科一案。他是个波兰人,曾在二战中立过战功。他后来和另一个叫斯坦斯拉夫·斯库的波兰人在威尔士合办了一家农场。后来,一个负责侨民的警察发现斯库先生失踪了。麦克·昂努弗莱斯科说他的合作伙伴卖掉了他的股份,返回波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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