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解的问道:“后半句什么意思?”
“没意思,早生不就能早抓住我咯?”分尸大魔王乐呵呵的道,他笑着笑着竟然哭了……
裴奚贞手攥住蓝色羽毛,不停地扫动鼻孔道:“你怎么知道非人们来到天南的?他们可是长时间不出老窝的。”
“事实上,大菊桑,是D组织的联系点负责人,他临死前,让我们最好别后悔,因为非人们很快就派到天南了,他说千什么老大让他接应,如果去不了,到时候非人们一定给他报仇的。”分尸大魔王讲述的道:“那晚,我跟光头强把非人的情况问完,觉得臭鼬人蛮不错的,我问清楚了非人们来天南的时间和落脚地点,跟光头强抱着猎奇心前往那块玉米田,勒索了毒气灌,没跟他们交手,我知道对方势力大惹不起,就识趣的离开了。”
“敢情大菊桑是D组织的人!”我心中特别惊讶,未雨绸缪的说:“藏得挺深。头儿,这倒是给咱们提了个醒,D组织不知道在天南安插了多少眼线,我们小心驶得万年船,今后能防则防,时刻不能放松警惕。”
裴奚贞无力的点头,他继续问道:“据我所知,金龙火凤刀是厨界女神戎水彤的,怎么如今落到了你的手上?哦不,准确的说,是二十年前。感觉你没此刀,分尸的水平得降了不止一个档次。”
“戎水彤是谁?”分尸大魔王莫名其妙的道:“我是看了报纸你们宣传的厨道大赛,才知道我一直使用的武器叫金龙火凤刀。”
“那你究竟是怎么得来的?”我审视的望着他的眼睛。
分尸大魔王没有任何犹豫,他不假思索的道:“捡来的。我们家又是医学世家,不过我没继承父亲医术,年少轻狂的我,想到异地他乡闯出一番自己的事业。记得二十一年前,我跟老乡到天南市打工,被坑了,走投无路的我要了几天饭,一觉醒来,枕边多了两把刀,感觉挺趁手的,我就把这对杀猪刀藏在身上。然而有一天,有三个警员想抓我充当案犯,于是把我带到偏僻的废弃工场,对方打算伪造击毙现场。我趁其不备,将他们反杀,心中特别的愤怒,加上小时候父亲教我的观人识骨,分第一具时比较生疏,第二具就熟练多了,第三具,水到渠成。我把尸块们丢到了天南市局,迷恋上了这种感觉,但此后再没有好的机会分尸,直到半年后,大冬天的,我盯上了那一家人,又过了半年,我按捺不住了,想一次性杀的爽,混入黑势力,一夜时间全部把他们解体。我有点杀疯了,跑到大街上疯狂的挥动,被关入了精神病院,接着逃了出来,疯疯癫癫的挥舞双刀,遇见了一个拿灯和扫帚的面具人,就此出了家。”
我冷声道。“出家,好好的和尚不当,现在又跑到天南作乱?”
“住持让我到天南来送信,我遇见了想割我小家伙的光头强,听了他的煽动,重新引燃了我的杀心。”分尸大魔王解释道。
裴奚贞怀疑的道:“你的头毛挺长啊,现在的和尚不光头了?”
“当年虽然被剃光了头发,但住持嫌我杀气太重,最终看在那个面具人的面子,住持收我做了俗家弟子。”分尸大魔王轻声叹息,他无奈的道:“住持讲了,头发即执念,执念只能自行消散,才能一心向佛。他只给我定了一个规矩,头发不能超过一寸,否则视为执念太重,将逐出山门……”
接下来,我们花了半个小时,将小家伙猎手跟分尸大魔王的诸多劣迹问完,便结束了审讯。林慕夏伏在电脑前的户籍系统中搜了下四河市的“51岁李逍遥”没任何记录,甚至连叫李逍遥的也没有。我们觉得有点蹊跷,林慕夏抽了分尸大魔王的半管子血,来到鉴证室化验DNA……
第七百二十六章:11楼的住户
我望着忙碌的多功能警花,走到她身侧说:“慕慕,瞅分尸大魔王,不像在说谎。户籍系统中没有他的资料,除非只有两种可能,第一是销户了,第二是他家住的地儿偏僻,因此他是黑户。没准这两种可能性同时存在,倘若如此,DNA库中是不可能有记录的,毕竟他五十多岁了,绕是家在市区,那时候DNA库的建设度不完全。”
“死马当活马医了,先试试吧。”林慕夏专心的操作设备,约过了两个小时,比对结果出来了,确实没有记录。
我们决定一查到底,到分尸大魔王的藏匿地点。经过盘问,他交代了来到天南市的住址,城北一家废弃的工厂,也正是二十年前他第一次分三个警员尸体的案发现场。考虑到分尸大魔王可能还有余党的缘故,我们检查好装备,便立即行动。
裴奚贞一晚上没睡好,所以我负责开车,载着他和林慕夏前往废弃工厂。
下午两点,我们抵达了目标地点,这家工厂近乎被野草给覆盖了,破败的厂房挂了不少蜘蛛网,如果不是有一条开辟的路径,我还真怀疑分尸大魔王忽悠我们。行入了厂房,我们看见不少门都跟破烂似得,确认了没啥危险,便分开搜找,花了十分钟重新碰头,唯独最里头那有一道紧锁的门,十有八九是分尸大魔王的房间。
林慕夏掏出金属丝,很快将其撬开,房间的布置极为简单,桌子、床、蜡烛和一个布袋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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