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月觉得难以置信,就问了其它中午踢过球的孩子,他们的答案与张小丽相反,并没有看见李明。
崔月误以为是张小丽拿昨天早上报假警的事打趣自己,这相当于往伤口上撒盐。正常情况下,一个大人不会和一个小孩子计较,然而崔月却把张小丽狠狠的批评了一通,又留了数倍的作业,这才离开了教室。
怎么说呢,张小丽是典型的乖乖女,成绩蛮好的,班上的学习委员。
她第一次受到这么大的委屈,特别伤心,据她父母回忆,哭了一夜,第二天肿着眼睛离开的家门。
次日,哭了一夜的张小丽并没有来到学校,消失了,离开家之后没有人看见过她。
张小丽父母报案,警方没能破掉,觉得是人贩子做的,连续毁了几个人贩子窝点,均没有发现张小丽,倒是解救了不少孩子。这能有何办法?只能顺天由命了。
她消失的第十五天,再次回归了人们的视线。
死了。
和班主任崔月报假警时描述关于李明尸体的架势一模一样,弹簧跳脑,腐烂生蛆,浑身冰凉。除了脑袋,其它部位完好无损,连腐烂的迹象也没有。法医取证完,张小丽的尸体遭到过冷冻,脖子被打断像无骨一般,并且腐烂的迹象,是人为的,不是天然腐烂的。
这未免太有点残忍了,能有多深的仇恨,把一个小乖乖女摧残到如此程度?
警方认为班主任崔月有最大的嫌疑,第一,案发前十六天,班主任报过假警,所述的死法与现在的张小丽如出一辙;第二,案发前半个月,张小丽撒谎说看见了李明,惹得崔月恼怒,连批评带作业加量,而且王大柱说崔月批评张小丽时说了句“如果我是你父母就杀了你,还来到这个世界干什么。”这换平常只是气话,然而与张小丽的死相结合,很可能就是有了杀人的念头。第三,张小丽的父亲当晚看女儿流泪回家,问清楚情况,跑到崔月的家前,拿石头把窗户砸碎,飞入房间的石头还砸伤了崔月的额头。这视为作案动机。第四,崔月在张小丽消失的那天,一上午没来上课,请假了半天。崔月说那天是例假来了痛的起不来,却没有任何人能给她不在场的证明,毕竟她是一个人独居,朋友又全是教师得上课,就算是真的,确实没人能证明崔月说的是真的。
如此一来,崔月百口莫辩,还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那个年代均用重典,抓了典型就重罚,警醒别人。以至于还没有把证据搜集全,比如说崔月冷冻张小丽的工具与地点、作案的现场等,仅凭崔月家里地上有一个张小丽尸体上所穿衣服的扣子就定了罪,开始了逼供,连打带骂不让睡觉折腾了好几天,崔月一个弱女子,承受不住了,按下了手印,也背熟了专人教她的“作案经过”,连辩护人也不让请,案子结束,她被判了死刑,立即执行。
档案里,附了张崔月被执行死刑时的图片,一身白衣的她,跪在地上,眼睛蒙着黑色布条,双手反绑于背,身上挂了个牌子,“崔月,女,年龄29,死刑犯。”一个大红叉。
法警手持黑色的枪支,抵住她的额头,年轻的生命就此走到尽头。
资料中说,死刑的枪声一响,围观的群众哗然,欢呼雀跃,孩子视为花朵,未来的希望,崔月的死刑大快人心。然而事后第一天、第二天,高兴的人们高兴不起来了,警方也懵了,似乎……
次日,数学老师王大柱跑到警局,说来到教室时出现了李明的尸体,情况和之前的张小丽、再之前崔月假警中的李明一模一样。起初警方和王大柱以为崔月有共犯,这也能解释通为何之前崔月到死没有供出作案的地点。
令人头痛的是,警方和王大柱风机火燎的赶回了三年二班,教室里空荡荡的,没有任何异味。
说王大柱报假警吗?
此前崔月也做过与王大柱一样的事情,警方觉得这事极为的蹊跷,暂时没有教育王大柱,仔细的检查了李明的课桌,的确没有任何的异常,就没再计较,让王大柱以后看清楚了再报案。
第二天,班级又有一个同学没来,是李明的后桌,吴能,他是班级上典型的坏孩子,幼儿园开始打架,三年级开始吸烟,当然,这也与他的父母在外打工,家里奶奶的溺爱有关。
吴能的尸体是半个月之后发现的,简直是完美复制了张小丽的死法,也与王大柱、崔月口中李明的死法一样。
问题来了,总不能再把王大柱定性为嫌疑人吧?
这时,警方已经意识到可能之前酿成了一桩冤案,为了不在让人蒙冤,只是把王大柱控制了起来。当然,控制也有第二个目的,王大柱和崔月同教一班,关系也好,不排除他是崔月共犯的可能性。
哪知道,过了一个月,案子也没能破掉,吴能的家长又闹,整得大堆的群众跟着闹。
王大柱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近乎所有的人认为,如果这事不是事先串通好的,王大柱与崔月怎么可能看见不存在的事物?何况世界上又没有鬼,但是有妖,事若反常必有妖。王大柱家里也被搜到了吴能裤子上的拉锁,最终,警方把王大柱定性为崔月的共犯,法院也宣判了,性质比崔月更严重的说,甚至说他是主犯,唉,就这样,三年二班的第二个教师,被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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