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没想到这是一台超大号的榨汁机,果汁杯中满满的装有暗红液体,夹杂着一些白色浓稠。我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它是血液,不过白色浓稠是什么呢?而果渣桶里全是灰白色的粉末,滤刀网上还有小半块脑袋,仅剩的一只眼睛不难感受到男人临死前的恐惧。
“怎么可能?”我捂住了嘴巴,“白色浓稠是脑浆……”
“这绝对是目前所有档案里最惨的案子之一。”法医重新戴好手套,把血布盖住榨汁机,“凶手是割掉死者头颅后,用手按进榨汁机的。唉,九成这又是一桩即将尘封的悬案。”
老天,这……
我在一旁听得嘴巴张的老大!彼此是同类啊,这得有多大仇,凶手才能干得出来?
法医推测的案发情形落入了少妇耳中,使其清醒了几分,她匍匐了三步,一把抱住离她最近的王远河大腿,“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她一连问了三句。
警方不是神算子,短期不能提供她想要的答案。
婴儿又开始大声哭泣,少妇抬起头看向我怀里的婴儿,她哀求的道:“别伤害我的宝宝。”话音刚落,发疯似的朝我扑过来,那种极端的眼神,我有点发懵,措手不及被抢过了婴儿。忽然间,她变得安静,充满母爱的摇晃着婴儿,很快婴儿停止哭啼,乖乖入睡。
重案组的人赶了过来,法医和鉴证员由于直属市局,跟重案组汇报了下案发现场的情况,与此同时,王远河带着城北分局的警员们撤离。
我正要离去时,重案组的人瞅我穿着休闲装还滞留于现场,兴许把当成了死者家属。他把我拦住,问道:“你和死者什么关系?”旁边另一青年嘴里嘀咕道:“诶?有点眼熟,好像在哪见过。”
“我?路过的交警,我叫凌宇,暂时处于停职状态。”
“啊!是你,我的偶像啊。”
觉得眼熟我的青年反应特别剧烈,他拉住我的肩膀:“崇拜死你了,拳打记者,登上头条,前者,我最想干的事;后者,我做梦都想干的事。我叫唐然,请偶像多多眼熟。”
得!
我啥时候有这个脑残粉了,还是重案组的。
重案组的人作了一下记录,全方位各个角度给本田车拍照摄像,喊来抬尸小分队把尸体运到殡葬中心,然后与交警大队联系拖走了象征死亡的本田,他们才带着抱婴儿的少妇回了警局。
唐然的存在,让我免去了警局一日游。
交警大队拖走车的时候,我无意看到了车牌号:“BS527”,被黑色记号笔划了个大叉。
527?
十根葱……
脑海中一道灵光闪过,我想到了之前的遇见的小女孩。抬手拍打脑门,我晃开了回忆,凝望着眼前的一大摊血迹。
我隐隐约约的感觉好像心晴的蜡笔画与这起案子有关联,但五六岁的幼齿小萝莉,没有我大腿高,提不了重物,纯真可爱,音轻体柔又易推倒,凭她……能杀人作案?
打死我也不信!
我焦躁的抓了把头发,这案子反正归重案组管破了,我这停职的交警,瞎跟着搀和什么劲?
这个时候,一只手从背后拍了下我肩膀,我出于防范意识横着拉跳一大步,侧起腰回过身,我眯着眼打量着来历不明的中年男人。
简直像邋遢大王的成年版,他的络腮胡子快遮挡住了半边脸,大热天的,裹着黑色的风衣,拄着一根金属拐杖对我微笑。
就冲这打扮,我下意识的将其与这案子的凶手联想到一起。我脑海中浮想联翩,他如果有任何不轨的举动,凭我的身手,能极为稳妥的制服,万一他真是凶手,我意外立了功,重回刑侦大队指日可待!
我绷着脸问:“你是谁?”
“人。”
“废话,难道是鬼不成。”我没好气道,此人简短的回复愈加让我充满了怀疑,我悄然蓄势虬起肌肉,想一举擒获他。
“想动手?”
他的声音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玩味的看着我,流露出万年不变的微笑。
敢如此屌?先拿下再说!
我轻喝一声,朝他奔过去,左脚点地借力,我高高跃起使得背脊与地面平行,同时另一条腿借势犹如鞭子一般的抽打向邋遢大叔。
天外有天,事实证明我这满腔热血的愣头青,过于盲目自信了。
整个过程不到一秒,半空中见他一动不动,以为他被吓傻了,我有点犹豫怕他承受不住,所以把腿上力道卸去三分。
我的瞳孔中,疾速掠过了一道金属光芒!
邋遢大叔不动则已,一鸣惊人,他手中的金属拐杖仿佛赋予了生命,抡了半圈,精准无误的点在我抽过去那条腿的脚心。我失去了先机,况且离地状态也使不上劲儿,最终跌落在地,摔得七荤八素,我成“大”字型的挣动……
本来觉得会一击必杀,结果换来的是秒杀。
我引以为豪的搏击亚军,就这么不堪一击?不,此人绝对是高手!
邋遢大叔在我落地时,腿弹起一屁股骑在我身上,好在他不是重量级的,否则我肠子会被挤出菊花。他用金属拐杖抵在我的脖颈上,冰凉的触感让我心底发寒。
我忍着疼痛,艰难道:“你想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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