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识。”孙大圣耸了耸肩膀。
我没了耐心,直截了当的道:“在薛小冬的埋骨之地,为什么他的尸骨底下有一堆三色虫尸?你亲手埋的,别说你不清楚!”
孙大圣愣了下,他叹道:“抱歉,我真的不清楚,只知道我和他得罪了一个人,为了活着,所以……我杀了他,才能活到现在,仅此而已。”
“这是你的杀人动机?”林慕夏凝视着他的脸,她满头雾水的道:“能把你们折腾到必须死一个,另一个才能继续活。你和薛小冬得罪了谁?怎么个方式得罪的?”
“好,我说!”孙大圣犹豫了片刻,他坦言道:“我们在去年前往东旺街送货,经过一家封闭的店铺时,望见有个糟老婆子跪在卷帘门旁,年龄约有八九十岁,她穿得破破烂烂的,老脸的皱纹……犹如待死的树皮般,反正挺吓人的。诡异的是,街上的人路过此店门时,纷纷远离并绕开。我们送完货,听老板说那家死店是凶宅,发生过许多命案,什么分尸案、爆炸案乱七八糟的,况且现在又有个跟鬼般的糟老婆子跪在那。”
“孙大圣,你所说这家东旺街的店,是不是最早为毛绒玩偶店?”我忍不住问道。
他若有所思的点头道:“好像是吧,我记不清了。”
孙大圣杀掉薛小冬的最初……竟然依然源自毛卜顺那家毛绒玩偶店,这地儿风水未免太差了。“你接着说,别停。”此刻,我们脑海中闪过大大的问号,跪倒在店门口的老太太究竟是谁?
“你知道,送货员赚得钱少。当时,薛小冬眼尖,发现这糟老婆子脖子和手腕,有金项链和银手镯,便起了贪念。”孙大圣眼中闪过后悔之色,道:“我心想她长跪在这店门前没人管,凭这身打扮,她十有八九是流浪的人,无家可归。我和薛小冬商议了一下,装作好心人骗糟老婆子,先是请她吃了顿饭,然后把她带到车里,谎称送她去派出所寻家。整个过程她任由我们摆布,没说一句话。”
他懊恼的握紧拳头,继而道:“千不该、万不该!薛小冬驾车来到偏僻的地方,我们将她推下车,暴露了真实目的。这糟老婆子一直哀求我们,金项链可以拿走,但不要抢她手镯……打了几拳,她便晕倒了。我们觉得既然到这地步,万不能手下留情,一人抓住她的一只手,镯子有点紧,撸了半天没拽掉,索性用力拔,糟老婆子手腕的皮都撕裂了。我们费劲力气,总算得到了银手镯,她好像痛醒了,哼了句我听不懂的歌谣,她可悲的凝视着我们,说了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
“真是残忍……薛小冬死有余辜啊,连八九十岁的老太太都欺负!”林慕夏重重地拍动桌子,她满腔怒火的道:“她说了什么?”
孙大圣第三次说出了这句话,“人在做,天在看……有些事情,躲是躲不过的。”他沉寂了数秒,似乎在回忆的道:“她好像是对我们说的,又好像是对她自己说的。直到我杀掉了薛小冬,挖坑埋他时,脑袋里全是糟老婆子这句话,仿佛一道咒语缠着我。时间久了,我总是不经意的把它挂在嘴边念叨。闭上眼睛,糟老婆子的脸就出现在我梦中,几乎天天半夜惊出一身冷汗,心里怕,睡的就不踏实。”
“你们抢走了她的银手镯,然后发生了什么事情?”林慕夏愣愣的道,这件案子挺邪乎的。
第三百五十一章:蛊
“糟老婆子的金银首饰被我们抢夺,之后没再多说一句,她站在原地,冷漠的望着我们钻入车逃离此地。”孙大圣摊开手心,他低头凝望道:“约到了城东的范围,薛小冬方向盘没握稳,好悬酿成一场车祸。好在他驾驶技术过硬,紧急的刹住车,我好奇的问他怎么了?他说手疼,打开拳头一瞅,起了一个肉瘤子,有点透明,里边像长了块黑色的玩意。这时我感觉自己手心也痒痒,发现和他的情况竟然一模一样!”
“不义之财不可取。”
孙大圣心有余悸的说:“小冬对我说,犯了忌讳,那糟老婆子是位高人,他提议折回去找她道歉,祈求对方的原谅。但我们重新来到抢劫现场时,糟老婆子早已不见了身影,她像是早知道我们回来似得,提前以树枝在地上划了几个字。”
“一次性说完。”林慕夏冰冷的道。
“呃……”孙大圣抽了抽鼻子,他叹道:“她写的话挺拗口,具体忘了,大概的意思是,我们犯了不可饶恕的错,想活下去,必须死一个,最多只有三天时间。我没和薛小冬说实话,随口编了句谎。我虽然装作不信,但心中有鬼。没多久,顶多一根烟的功夫,他手背上又起了一个肉瘤子,奇痒难耐。实在忍不住了,他便将之抓破,鲜血呼呼往外流,但凡是血沾过的皮肤,痒得不行,薛小冬越是挠,起得肉瘤子越多。有了先例,我忍住痒意,没敢去挠,肉瘤扩散的速度比他慢了许多倍,我一边抽烟,一边埋怨他贪,要不是他盯上糟老婆子的首饰,能受这罪?薛小冬又反过来骂我假清高,不还是和他一块抢的?吵着吵着,我们俩大打出手,糟老婆子留的话闪现在我的大脑中,我越想越怕,拿铁扳子砸死了薛小冬,他临死前难以置信的望着我说,诚诚,你为什么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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