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乃伊的诅咒_[英]理查德·奥斯汀·弗里曼【完结】(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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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布的地点正如你刚才跟伯林汉先生所叙述的那样。”里维斯补充道。

  “是的,”桑戴克说,“虽然我们很难想象有哪个头脑清楚的凶手会想到将尸体藏在水芥菜田里。”

  “是啊,藏尸的地点确实非常奇怪。哦,对了,刚才在你和伯林汉先生谈话的时候,有件事我一直忍着没说,那就是我发现,你在分析所有那些骸骨是属于他哥哥的可能性的时候,都没有提到左手上那个缺失了的无名指。当然,应该不会是你在看报时漏读了吧?这难道不是一个关键点吗?”

  “你是说对于身份辨识的重要性?我看这没什么重要的,起码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是这样的。如果现在发现有个缺了无名指的人失踪了,相信会为我们提供很重要的线索。不过我还没听说有这么一个发现。或者,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名指是死者生前被截下的,那么这也是很值得重视的发现。如今,这类证据同样相当缺乏。也可能是死者在死后才被截下来的,这就得深究其原因了。”

  “你的意思是什么?我不太明白。”里维斯一脸茫然地说。

  “哦,我是说倘若警方档案中没有任何一个失踪者是缺了无名指的,那么就可以推测死者可能是在死后才被截下了无名指。如果真是这样,有关动机的问题就会浮现出来了。凶手为什么要将死者的无名指截断呢?这就不大可能是意外了,你觉得呢?”

  “说不定那个手指本身是有问题的,比方说指关节畸形之类的,那样辨认起来就很容易了。”里维斯说。

  “是的。但是与刚才所说的情形相同,如今并没有发现手指畸形或者有类似特征的失踪者。”里维斯望着我,眉毛向上挑了挑。

  “那么我想不出别的理由了,”他说,“拜克里,你怎么看?”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要提醒你们,缺的是那根手指,是左手的无名指,这一点可不容忽视。”桑戴克说。

  “啊,我明白了!”里维斯兴奋地说,“那是戴结婚戒指的手指!你的意思是,或许凶手因为无法取下戒指,所以干脆强行将手指截断了。”

  “对,你说的没错。事实上这并不是没有先例。有的受害者在死后被截断了手指,而有的甚至在生前就被切下了手指,仅仅是由于戒指太紧了没有办法取下来。特别是人们总是习惯于将比较紧的戒指戴在左手上,因为通常左手会比右的手指细一些……拜克里,你怎么了?”显然,桑戴克看出了我神态的变化。

  我忽然大叫了一声:“我真太糊涂了!”

  “快说,是怎么回事?”里维斯急切地问。

  “唉,我应该早点想到的!约翰·伯林汉手上确实戴了戒指,并且非常紧,一戴上去就再也无法拿下来了!”

  “你记得他戴在哪只手上吗?”桑戴克问道。

  “记得,他戴在左手上。这件事是伯林汉小姐告诉我的,如果不是他的左手指比右手指略微细了一点,恐怕他永远也不能将这枚戒指戴上。”

  “啊,这就对了,”桑戴克说,“这项新依据可以给我们提供很多线索,我们能够从这个缺了的手指出发,得出更多、更有趣的推测。”

  “比方说?”里维斯问。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不方便作过多的推测,因为现在我已是伯林汉先生的法律代理人了。”

  里维斯咧开嘴笑了一阵,一边补烟草,一边思索着什么,然后他将烟斗点着,继续说道:“现在我们回来讨论失踪的问题吧!难道你真的不认为伯林汉有可能是被赫伯特谋杀的吗?”

  “我并非有意要指控任何一个人,我只是凭空作出各种假设而已。对伯林汉一家也是这样。他们之中有谁犯下谋杀的罪行,这完全取决于个人的性格。我在同伯林汉父女见面之后,很难怀疑是他们,而我对赫伯特几乎一无所知,换句话说我不知道有什么对他不利的证据。”

  “你到底知道多少?”里维斯问。

  桑戴克没有立即回答,似乎在犹豫什么,不过在一阵沉思之后,他还是继续道:“这样对一个人的过去刨根问底,似乎是很不厚道,但除此之外,我们别无选择。当然,这个案子的几个当事人,我都已经作了例行调查,这就是我目前所做的。”

  “你也是知道的,赫伯特是一位股票经纪人,是很有声望和地位的。然而大约在十年前,他的一个失误几乎使他陷入绝境。他好像是做了数量惊人的投机买卖,之后在一次突发的市场崩盘中,擅自挪用了客户的资金和股票。当时状况好像非常严重,不过令人惊讶的是,他竟通过提高持股量,从而渡过了难关。但是他的钱到底从何而来,这一直都是个谜,并且很值得怀疑,因为当时的差额高达五千镑以上。不过最关键的是他确实获得了这笔钱,并以此补足了所有的亏损,所以他并没有真正犯下侵吞罪。虽然这件事情对他的名誉有所损害,但是却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它与现在这个案子有什么牵连。”

  “是的,”里维斯表示了赞同,“然而这或多或少会影响人们对他的看法。”

  “这当然,”桑戴克说,“一个胆大包天的赌徒是最不能信任的,因为,他随时有可能会在财务紧迫的状况下犯下新的罪行。许多侵占财产的行为都是在财务突然吃紧的情况下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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