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尸填魂_长耳朵的兔子【完结】(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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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这里,我拔出定尸笔,再次狠狠贯入白胡子的胸口,白胡子一时还未气绝,浑身紧绷,一双手死死拽着我的裤腿。

  我冷冷道:“这第二下,是惩罚你的,因为我最讨厌不诚实的人!”

  唰!

  我拔出定尸笔,又一次刺入白胡子的胸口,这一次深刺到底:“第三下,也是对你的惩罚,因为我最瞧不起没有骨气和尊严的人!”

  说完,我猛地拔出定尸笔,一脚踹在白胡子的脸上,飘然后退两米有余,冷眼看着白胡子从岩石上面骨碌碌滚下去,哗啦一声跌入湖中,沿途都是喷溅的血迹。

  血沫子顺着笔尖一颗颗滴落,我扬手轻轻一甩,甩飞笔尖上的血迹。冬圣向弟。

  这一刻,连我自己都感觉到,在战场上的我,好像愈发变得冷酷无情了。

  不一会儿,白胡子的尸体浮出水面,他的双眼瞪得老大,四仰八叉躺在水面上,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

  “小七,真解恨!”张梦雪收起龙王刺,冲我竖起大拇指。

  “不过你刚才的样子确实有些吓人,下手真狠!”颜苏说。

  我愤愤地说:“对付九流派,我是不会有任何的悲悯之情,没把他们剥皮抽筋,碎尸万段已经算是够仁慈的!”

  方小花走上前来,摇了摇头:“小七啊,年纪轻轻,杀气太重可不好!人这辈子活着,除了报仇以外,还有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去做!”

  我掀起衣服,缓缓擦拭着定尸笔,表情冷峻地说:“对我来说,人生唯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报仇!”

  “哎!”方小花叹了口气,没再多说什么。

  从葫芦口回来之后,在落日村又耽搁了一天。

  其实没有人烟的落日村我们一刻钟都不愿继续待下去,但今天确实有件很重要的事情,这也是颜苏的心愿,那就是为死去的颜氏夫妇建一个衣冠冢。

  颜氏夫妇的尸体肯定是找不回来了,只能象征性的从屋子里挑了几件他们平时穿的衣服,这种形式的坟墓就叫做衣冠冢。

  这座衣冠冢就建在后院里面,颜苏说这样一来,就像是爸爸妈妈从来都没有离开。

  我们几个动手挖了个坑,将颜氏夫妇的随身衣服埋进土中,在土坑边上哀思了一会儿,然后动手将土合上。

  也许是太多的风霜让颜苏变得无比坚强,整个过程颜苏竟然没有流下一滴眼泪。

  坟墓修的并不好看,就是一个小土包,甚至可以说有些简陋,墓碑也没有,用一块大木板子当做墓碑。颜苏咬破食指,用鲜血在木板子上书:“父亲大人颜乌骨,母亲大人那赫朵之墓!爱女颜苏绝笔!”

  做完这一切,颜苏跪在坟前,磕了三个响头。

  我也跟着跪下来,虔诚地拜了三拜,颜氏夫妇毕竟对我有养育之恩,我也把他们当成爸妈看待。

  原本还有些许阳光的天空突然下起雨来,雨量不大,是那种淅淅沥沥的小雨。

  山村里飘荡起了氤氲的水雾,雨水淋湿了屋檐,淋湿了坟头,也淋湿了我们的头发。

  翌日一早,我们离开了落日村。

  这个与世隔绝的小山村,我不知道今生还会不会回来。

  看着从山峦之巅慢慢升起的晨曦,我的心中涌起无限的不舍。

  不管怎么样,这趟旅途我们总算是大有收获,不仅找到了水系巫师的法杖,还顺带消灭了一小股九流派势力,心里就只有一个字:爽!

  回到成都家中,颜苏刚开始还有些尴尬,不愿意跟我们回去。

  但是这一次我是绝对不会放手,就算我去睡大街,我也要腾出卧室给颜苏。

  在我和张梦雪以及方教授的极力挽留下,颜苏终于同意留下来,和我们住在一起。

  家里条件有限,我只有睡客厅沙发,只要能够让我每天看见颜苏,就算天天睡地板我也是愿意的。

  生活暂时这样安定下来,能够一家子坐在一起其乐融融的吃顿饭,就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经过这次的同生共死,颜苏和张梦雪之间也渐渐消除心里的隔阂,关系没有想象中那么僵,这倒让我松了一口气。

  女人就是如此奇怪的动物,上一秒还是生死仇人,下一秒可能就变成了闺蜜。

  国庆长假还有两天才结束,我想起方梅的事情还没有解决,于是给蚊子挂了个电话过去。

  “算你有良心,还知道挂记这件事情!”蚊子说。

  “进展的怎么样?找到罗国明了吗?”我问。

  蚊子压低声音道:“找到了!今晚我就要回红星中学解决这件事情,你也一起来吗?”

  “好!”我点点头,挂断电话。

  ☆、第两百二十章 方梅附体!

  傍晚的时候我找了个借口溜出家门,转车到达红星中学的时候天色都快黑了。

  国庆小长假,几乎所有师生都回家去了,除了还有几个值班的保安。整座校园死寂沉沉,连个鬼影都没有。

  秋天来了,梧桐叶子黄了,扑簌簌落了一地,风吹过,那些枯黄的树叶就像蝴蝶一样漫天飞舞,遮住了我的视线。

  这种时候正是对方梅动手的好时机,学校没什么人,搞出动静也没人知道。再过两天开学了。学校里那么多人,搞出太大动静那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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