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开了十八英里,道路往复几次横跨河流。过了一会儿,他想,该让阿尔法离开大路了。这里有很多支路从大路通向山区和高地的村落,他随便找了一条,又开了一英里半,然后又选了一条小路,开进树林。
下午三点的时候,他将车粉刷完毕,向后退了两步。汽车现在一身亮丽的深蓝色,大部分的油漆都干了。尽管无论如何不是职业粉刷的,但如果只是接受例行检查的话,还是可以过关的,尤其是在傍晚的时候。两个车号牌都被拆了下来,面朝下放在草地上,背面用白漆画上了编造的法国车牌号——最后两位数字是75,那是巴黎的登记代码。豺狼知道,这是法国公路上最为普通的汽车牌号类型。
白色意大利阿尔法车的租赁证件和保险文件显然和眼前这辆蓝色的法国阿尔法车不匹配,如果他被路卡拦下来,没有证件,那他就完了。他用抹布在油箱里沾了沾,把手上沾上的油漆擦掉,脑子里想着唯一的问题:是现在就发动汽车,冒险在白天展示汽车的业余油漆粉刷呢,还是一直等到暮色降临?
他估计,一旦他的假名暴露,他进入法国的地点一定很快就会被人知道,然后就会有人查找这辆车。他比刺杀时间来早了好几天,需要找个地方藏起来,直到他准备好。这就意味着要在乡野穿行二百五十英里去克雷兹地区。最迅速的方法就是开这辆车去。这有危险,但他决定采取这种方式。就这么办,那么,越快越好,要赶在所有乡村机动巡警四处搜寻开着一辆阿尔法罗密欧跑车的亚麻色头发的英国人之前。
他把新号牌拧上,把剩下的油漆和两把刷子扔掉,重新穿上他的丝质高领衫和上衣,发动了引擎。他急速驶回RN93号公路,看了一眼表。现在是下午三点四十一分。
他看见头上高高的天上有一架直升机轰鸣着朝东飞去。离迪镇还有七英里。他很清楚这个村名不像英语那么念,但这个名字的巧合还是让他心存芥蒂。他不迷信,但他开车到了镇中心时,两只眼睛都眯了起来。在主广场靠近战争纪念碑处,有个身材魁梧,穿着黑色皮革上衣的摩托车骑警站在路中央,挥手让他停到路右边。他知道,他的枪仍然稳稳地绑在车底盘上的钢筒里。他没有携带任何自动武器或是刀具。他犹豫了一秒钟,不知是该用汽车前翼板将这个警察猛撞一下,然后继续开出几英里后将车扔掉,带着四件行李,试着在没有镜子和洗脸池的情况下化装成詹森牧师呢,还是现在就停车。
这个警察帮他作了决定。阿尔法开始慢下来的时候,他根本没注意到豺狼。这个警察转过身,向着路的另一头张望。豺狼把车滑到路边看着他,静静地等着。
他听到从小镇远端传来警笛的尖啸。不管发生了什么,现在逃走都太迟了。一个由四辆雪铁龙和六辆黑色玛丽亚警车组成的车队开进了村子。那个交警跳到一边,挥臂敬礼。车队从停在那儿的阿尔法旁边疾驶而过,向豺狼来的方向冲去。透过装有铁丝网的车窗——法国人称之为“沙拉篮子”——他能看到成排戴着钢盔,膝盖上横放着冲锋枪的警察。
一眨眼的工夫,车队就过去了。骑警放下敬礼的胳膊,向豺狼懒洋洋地打了个手势,示意他现在可以走了。然后自己走向停在战争纪念碑旁的摩托车。蓝色阿尔法向西消失在街角的时候,他还在努力发动着摩托车的引擎。
下午四点五十分。他们抵达瑟夫旅馆。克劳德·勒贝尔在城镇另一头一英里外降落,乘警车驶达旅馆,在卡伦的陪伴下走上二楼。卡伦穿着雨衣,雨衣下面右臂上挎着一支MAT49型冲锋枪,食指放在打开的扳机上,子弹上了膛。镇上每个人都知道有事发生,只有店主还懵然不觉。旅馆已经被包围了五个小时,唯一让店主奇怪的是卖鳟鱼的鱼贩没来送他今天捕到的鲜鱼。
店主在他的办公室里忙着算账,前台服务员喊他,他才走了出来。勒贝尔听着他回答卡伦的问题。店主紧张地瞟着卡伦胳膊下夹着的那根形状古怪的玩意儿,耷拉着肩膀。
五分钟后,旅馆里布满了穿着制服的警察。他们盘问店员,搜查房间,四处走动。勒贝尔独自走了出去,来到路边,凝望着四周的群山。卡伦也走了过来。
“您认为他真的走了吗,头儿?”
勒贝尔点点头:“他的确已经走了,不是吗?”
“但他订了两天啊。您觉得这个店主和他是一伙的吗?”
“不。他和店员都没说谎。他今天早上改了主意,然后离开了。现在的问题是,他到什么鬼地方去了,他是否怀疑我们知道了他是谁?”
“但他怎么可能知道呢?他不可能知道的。肯定是巧合,肯定是这样。”
“我亲爱的卢西恩,希望如此吧。”
“我们现在唯一能继续追踪的,就只有汽车牌号了。”
“是的。这是我的失误。我们本该注意汽车的。到车上去,通知里昂地区警局,让所有警局、哨卡进入戒备状态,一级戒备。白色阿尔法罗密欧车,意大利产,车牌号是MI—61741。接近时要小心,相信驾车人持有武器,高度危险。你知道该怎么做。不过还有一件事,任何人都不许向媒体透露此事。命令内容包括:疑犯很可能不知道他已被怀疑,任何人如果让他从广播里听到或者从报刊上读到这个信息,我就扒了他的皮。这里的事我会让里昂的加亚尔警长接手。然后我们回巴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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