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更崎岖了,前进的速度也更慢了。他知道追捕者会追上来,他需要布下假的踪迹来拖延他们的时间。在马背上骑行两小时之后,逃亡者来到了两条溪水的交汇处。左手边从山上翻滚流淌下来的是罗克溪,根据他的判断,这条路无法通到荒野。正前方的是西溪,水更浅,石头也更少。他跳下马,把矮种马的缰绳拴到他自己马匹的鞍子上,然后牵着罗斯巴德的马勒在前方领路。
他带领这支小小的马队以一个朝向罗克溪的角度离开岸边,进入水中,然后折回来走另一条水路。他的双脚被冰冷的溪水冻麻了,但他踩着溪底的砾石和卵石坚持行走了两英里。接着他转向左边的山区,牵引着坐骑走出溪流,进入到一片浓密的森林里。
在此地,树林底下的土地变得陡峭起来,太阳也被遮住了,树林里阴森森的。轻风用毯子裹住身体,骑在矮种马的光背上以步行的速度前进。
在后方三英里处,骑兵巡逻队抵达水边停了下来。克劳人指的方向似乎是朝罗克溪而去。中尉在与中士商议以后,命令巡逻队朝那条假踪迹追去。当他们消失之后,夏延人来到了两溪会合处。他们无需踏入溪水来掩盖足迹,但他们选择了正确的溪流,快马加鞭上了岸,打量着远处马儿出水的痕迹,朝着上山的方向进发了。
两英里之后,他们发现了溪水对面一块软土上的痕迹。他们骑着马大步踏过溪流,进入到那片山林之中。
中午时分,克雷格抵达了记忆中多年以前打猎时经过的地方。那是一个很大的岩石高原,叫银径高原,可以直接通往山区。他和轻风不知道的是,他们实际上已经来到海拔一万一千英尺的高山上了。
站在岩石边缘俯视,能看见他曾经沿着走来而后又离开的那条溪水。在他的右边,下方有人影。那是两条溪流的分岔处。他没有望远镜,但因为空气很稀薄,能见度特别好。半英里之外的那些人不是夏延人,而是十名士兵,还有四个克劳人侦察兵。他们这路巡逻队在发现自己走错路之后,从下面的罗克溪折返了回来。这个时候,本·克雷格方才明白,因为他放走了那个姑娘,部队仍在追捕他。
他从皮套里取出那支夏普斯步枪,塞进一颗子弹,找到一块可以卧倒的岩石,举枪瞄向下面的山谷。
“干掉马。”老唐纳森以前总是这么告诫,“在这种地方,一个人失去坐骑的话,只能掉头回去。”
他瞄准了军官坐骑的前额。子弹射击时发出一声爆响,声音如雷声般在山峦间回荡许久。子弹擦过马的脑袋,射中右肩上部。战马颓然倒地,军官也跟着跌倒了。中尉倒下去时,扭伤了一只脚踝。
骑兵们四散逃入林中,但中士没有逃跑,他冲向身后倒在地上的战马,试图去帮助中尉。那匹马已经受了致命伤,但还没死。中士用手枪了结了它的痛苦,然后把中尉拖进树林里。枪声没有再次响起。
夏延人在山坡上的树林里下了马,停留在落满松针的土地上。他们之中,有四个人带着从七团缴获的斯普林菲尔德步枪,但与平原印第安人一样,他们的枪法也很差劲。他们知道那个年轻的白人能熟练使用夏普斯步枪,可以在各种射程内射击。他们开始往上爬行,这使得他们的速度慢了下来。六人中的一人殿后,引领着六匹矮种马。
克雷格把一条毯子割成四片,分别包住罗斯巴德的四只蹄子。夹在铁掌和岩石之间的这些布料很快就会磨破,但能隐藏五百码距离的蹄印。然后他策马朝西南方向去,越过高原向山峰挺进。
过了银径后再走五英里,周围变得光秃秃的。两英里之后,这位边防战士扭头看身后,有一些微小的人影越过山脊到了石梁上。他继续策马前进。他们射不中他,也抓不住他。过了一会儿,人影更多了;骑兵们已经引着马匹穿过树林,也到了那块岩石上,而夏延人在他们东面一英里处。此时,克雷格来到了一个裂口处。他以前没有到过这么高的山上,不知道这里有一个裂隙。
这道裂口里有一条又陡又窄的山溪,叫莱克福克溪,两岸长着松树,溪水冰冷刺骨。克雷格沿着溪边行走,想找一处较浅的堤岸跨过去。他在雷山的影子下发现了合适的地方,但这花去了他半个小时的时间。
他引领马匹下到深谷,又上了对面的坡顶,到了另一块也是最后一块岩石上,那是赫尔罗林高原。当他从溪谷中走出来时,一颗子弹从他头顶呼啸而过。在山谷对面,一个骑兵发现了松林里的动静。他这一耽搁,不但使追捕队赶了上来,而且还暴露了他穿越山溪的路径。
在他前方还有三英里平地,然后才是后卫山高耸入云的岩壁。在峰峦叠嶂、洞穴遍布的高山上,世上再没人能抓住他。两个人和两头牲畜在稀薄的空气中大口吸着气。他仍在顽强挺进。夜幕很快就会降临,他将消失在后卫山、圣山和熊牙山之间的峰峦沟壑之中。没人能跟踪到这里。过了圣山是分水岭,翻过去一路下坡就能到怀俄明州了。他们将远离敌境,结婚,在荒野里生活,直到永远。天光退尽时,本·克雷格和轻风甩掉了后方的追捕队,朝后卫山的山坡前进。
他们在黄昏时爬上岩原,来到山顶终年冰雪封盖的雪线地带。他们在那里发现了一块平坦的突岩,五十英尺长、二十英尺宽,后面还有一个深深的洞穴。山上最后的几颗松树遮挡着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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