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心博士_黄元骋+李明【完结+番外】(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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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一切都是或许。”我并不想跟老李在这个问题上争论下去,但是现在显然只有找到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或许才能推断凶手杀害苏慧珍的时间。

  这点非常重要,因为我想知道是陈龙遇害在先还是苏慧珍在前。如果是苏慧珍先被杀害,那么陈龙的死很有可能只是“冲动杀人事件”。

  顾名思义,“冲动杀人事件”就是冲动之下而实施的杀人事件。这种杀人事件与有预谋的杀人不同点在于,前者在杀人之前并没有周密的考虑,通常犯罪者会将这种冲动杀人伪装成有预谋的杀人事件,从而使警方偏离案件的中心,或者说是为了掩饰自己杀人时所留下的证据或疑点,但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往往会留下很多疑点,只要细心就能发现。

  倘若陈龙之死是凶手冲动杀人,那就能说明一件事:陈龙不在凶手杀人的计划当中,那么是什么导致陈龙的死?陈龙知道些什么?跟我去过皮诺克调查有关?如果是后者,那么许多事情就浮出水面了。此时此刻,找到第一个发现苏慧珍尸体的人是破案关键!

  “怎么了?你突然不说话,是不是想到什么有用的线索了?”老李突然发问,把我从千丝万缕的思绪中拉了回来。

  “我突然想通了一点!”我试图向他说明我刚才的思路。

  “想通了什么?”老李急切地问道。

  “冲动杀人,你懂吧?”

  “那当然,不然我这个局长是白当了!你是说苏慧珍是被江瀚冲动之下杀害的?”老李想也不想就说道。

  他明显误解了我的意思,这也是让我头疼的地方。警察都存在一个通病,他们一旦自以为是地锁定了嫌疑人,就只针对这一个嫌疑人去搜集证据,而不是从多方面考虑更为可疑的事情,比如我们常说的掩人耳目、调虎离山等。假设被锁定的嫌疑人并不是真正的罪犯,那么警方就白白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更糟糕的是还错过了抓捕真正罪犯的时机。这种工作与思维方式根本就是变相的守株待兔,到头来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对方手里。如果罪犯足够聪明,就可以蒙混过关。这也是抓错人、审错人的案件层出不穷的原因。以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把无辜的人关个十几年,最后却给出误判的结论,真是莫大的讽刺。

  “不。我指的是陈龙!”

  “陈龙?难道江瀚是在冲动之下杀死了他?”老李还是有些疑惑。

  “我这么说吧,我们先不去理会谁是杀手,这不是关键。”我尝试引导他的思路。

  “怎么不是关键?江瀚现在就是头号嫌疑犯啊!我们只要抓到他就可以真相大白了!”老李依然一根筋。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如果凶手只是冲动之下把陈龙杀了,说明陈龙不是他既定的杀人对象。你明白吗?”

  “但是罗琳和苏慧珍也不一定是既定对象吧?在我看来,江瀚就是想杀死身边的人,因为他精神错乱。”老李的双臂再次交叉,我知道这表示他开始有些不耐烦了。

  “不,不能这么简单地看。你看,凶手既然可以不留指纹,故意将尸体放在警察局门口,这就已经说明那是有预谋的杀人事件。”这是一条复杂的线索和思路,我知道我可能跟老李讲不通,何况他已经认定是江瀚。

  “靳博士,我想你是忘了吧?江瀚是精神病患者,这种变态的谋杀很有可能是他一时偏激的行为。这样说来每个受害者都可能是冲动杀人啊!”

  “这是逻辑陷阱。如果什么都拿精神病来说事,那么一切合理或不合理都会被归咎为精神病!能不能先跳出凶手是谁这点来看?”我有些生气。

  老李见我生气也没再说什么。我看了看他,继续说道:“我要说的重点在于,当我去调查医院的时候,陈龙还活着,但是仅仅过了一天就死了。这里可能有联系。”

  “你是说陈龙的死跟你去过医院有关?”

  “对,即使假设江瀚是凶手,那么也可能说明陈龙知道些什么秘密,而我去医院找他谈话导致他被灭口。”

  “但是江瀚怎么知道你们去过医院?”老李接着问。

  “问得好。这说明他可能就在医院附近徘徊。往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老李陷入沉思,看来我说到他想听的点子上了。关于江瀚在医院附近徘徊这点,我也是突发奇想。

  我继续说道:“如果苏慧珍要比陈龙死得早,就可以证明这一点了。所以找到第一个发现苏慧珍尸体的人很重要。”

  “这肯定。他动过尸体,破坏了现场。必须找到他问清楚当时是什么情况。而且很有可能他是整个过程的目击证人。”看来老李终于明白我的意思。

  “对,这就是我要表达的。找人去典当行和周边金铺调查最近市面流通的二手戒指,从死人身上拿去的戒指不可能留着自己戴。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找到苏慧珍的家人,核对戒指的款式!”我命令式地说道。

  “嗯,我这就叫手下去办。”老李走到其中一名警官身边,低声耳语了几句。在老李谈话的期间,我又朝苏慧珍的尸体看了几眼,她和死去的罗琳有着相似的状况:瞳孔放大,脖子有明显的勒痕,尸体轻度浮肿。双手自然下垂,但眼睛却是睁大的。由此得知,苏慧珍还没来得及反抗就已经气绝身亡。这和我们推理罗琳在什么情况下死亡同理,她们两人都是在刚恢复意识的时候被杀。这说明杀死她俩的凶手跟她们两个都认识,他先用药物把她们迷晕。这又让我想起乙醚。这是一个混乱的社会,只要你进酒吧的夜场,你就会明白这个世界有多少疯狂的人。那些磕了药的人们在巨大的音乐声响中夸张地扭动身体,迷离的眼神,微弱的意识。他们轻易就能弄到迷幻剂,或用来自我麻醉,或用于为非作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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