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琴,中午一起吃饭吗?”我忽然问。
“可以,不过只能到附近随便吃点,因为下午还要加班。你晚上还回局里吗?”
“估计法医和鉴证组没那么快出报告,我晚上可能再过来。我希望今晚能把苏慧珍出事现场的相片和基本资料拿回家。”
“你晚上回家还要查案啊?”书琴说。
“没有你说的那么夸张,我只是有空的时候翻翻资料,看看自己有没有遗漏什么重要的线索。”
“但是这样也是很累的啊。博士,你应该好好休息了,我觉得你这几天都瘦了。”
“你观察得那么细致啊?哈哈。”其实我最近吃得不少,只是怎么吃都不胖。
“没有,只是感觉。”书琴说完低下了头。我也转向窗户看着外面的雨滴。
“现在去吃饭吗?”说完我看了看挂在办公室的钟,已经接近十二点了。
“呃,”书琴想了一会说,“可以,但是我要先把资料打印好交给各个部门,你要等一下下哦。”说完俏皮地笑了笑。
“行,我就在这等你。”我也笑了一下。
雨开始越下越大,我将耳机插入手机中,调成随机播放状态。透过窗户向外望,我的视线开始变得模糊。回想起罗琳出事的那天,我的心情也像今天这样——空虚之中带着些许厌烦和无奈。我喜欢听音乐,喜欢艺术。我觉得心理学不仅仅是一门科学,更是一种艺术。当对它的认知上升到一定程度以后,它就会抽象得只有我自己才能感受到。在旁人眼中我有着难以理解的思维,但是我自己却觉得事物之间错综复杂的联系都清晰可见。这就像艺术家笔下的抽象画,只有达成共识的人才懂得欣赏。
另一方面,如果凶手将自己的犯罪过程称为一种艺术,那么他一定是个疯狂的人。有人说疯子与天才只有一线之差,只是动机不同而已。说他疯狂并不是指他杀人的行为,而是指他将杀人称为艺术,一旦他的心理上升到这种“高度”,那么他将离不开以杀人为乐的生活。单单就这点而言,被他称为艺术的杀人行为要比所有精神病症都更加骇人。
这两种杀人方式都来自自我需求,精神病患者在杀人时追求的是受到认可的需求,是一种病态;倘若称杀人为艺术,则是出于自我满足的需求。
假设两人都被同一个凶手所杀害,就可以解释他们为何都死于同一种杀人手法之下。但是这里存在一个明显的矛盾:为何罗琳的尸体会出现在警察局门前,而苏慧珍的尸体却抛弃在荒无人烟的废车场呢?如果真像老李所说,是疯子江瀚做的,他为什么不用相同手法来强化自己的特征?
不,事情并不是一般人所想的那么简单。并不是凶手想让人发现罗琳的死,而不想让人发现苏慧珍的死。如果真是这样,是什么导致他不想让人发现苏慧珍的死呢?既然不想让大家知道苏慧珍已死,那就可以断言凶手不想让大家知道人是自己杀的,但是为什么要用江瀚标志性的勒死手法呢?不对,既然从苏慧珍失踪开始凶手就已经暴露出种种迹象表明苏慧珍的死是必然,凶手又为何不想让警方那么快发现尸体呢?如果从这点来分析,就只能说明陈龙的死是意外,他并不在凶手的计划范围内!如果罗琳先死,其次是苏慧珍,最后是陈龙。这样的排列到底有什么不协调的地方呢?这样是不是影响了凶手的杀人计划呢?
突然有人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吓了我一跳,回头发现原来是书琴。估计是我耳机开得太大声,没有听见她叫我。
我摘掉耳机问:“是不是整理完资料了?”其实根本不用问,因为她已经把警服都换成了便服,鲜艳的红色外套衬托出她的活泼。
“是啊,靳博士。我刚才都叫了你好几声了,原来你还有听耳机这习惯,很年轻嘛,哈哈。”书琴还不忘调侃我一番。
“难道我看起来很老吗?”我也故意调侃道,毕竟男人也是不服老的嘛。
“那倒没有。只是现在社会发展得那么快,五年就已经是一代了,你算算我们之间差多少岁?得有多少条代沟啊?不过你是研究心理的,内心一定很年轻。”书琴露出调皮的笑容。
“我看不至于,老李或许会,我的思想可是紧跟潮流的啊。”
“呵呵,好吧,我承认你是比局长年轻点。走吧,吃饭去,这次我带你吃好吃的。”
原来书琴说的“好吃的”就是附近一家比较著名的日本料理店,名叫“六绿”。虽然我没去过,但是很多人都曾跟我提起过。对于日本料理,我比较喜欢回转寿司。我家附近有一家名叫“元绿”的寿司店,有时饥肠辘辘却不想吃快餐的时候就会跑去光顾。不过寿司相对单调,我吃过最好吃的是“中森名菜”日式料理店,菜的品种和做法十分多样化。
我今天出门时压根没想到带伞,现在只能跟书琴共打一把伞。上一次跟女生共打一把伞,想想已经很久远了。一开始是书琴撑着伞,但是作为个头较高的男人,我主动接过雨伞。刚开始两人有点尴尬,但是愉快的谈话很快就打消了彼此的腼腆。
“你这个星期都应该很忙吧?”作为男生,我觉得有义务创造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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