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刻,我们四目相对,他认真看了我一番,问道:“海涵?”这时身后水面响起哗啦声,我回头看,首先见到一个臭气熏天的大水潭,然后是另一个全身是血的人把一个大块头从水中捞上岸,他们在我和老萧对面,中间隔着水潭,那个全身是血的人我认不出来,但大块头是华雄英。
“你们怎么搞的?全身是血呢。”我眨眨眼睛,感觉眼里有一层血膜,看不清楚东西,信口说。
老萧呵呵一笑:“你也一样。”我一呆,正要往自己身上看,身侧很远的地方又亮起一颗强光源,我斜眼望去,发现一个包含在水潭中的小岛,课桌那么大,上面还挤着三个人,一时之间,水潭回荡起达哈尔的哈哈大笑,他说:“先生们女士们,欢迎你们来到地狱!”
我循着声音才发现那三个人里面有达哈尔,于是问老萧:“这是哪里?”
老萧顿上一顿:“地狱。”
他声音响亮,余音娓娓传开来,我抬头打量四周,见到一根根锥形钟乳石密集排布在头顶,钟乳石的尖端距离我差不多四五米远,随后我放眼水潭,心里咯噔一下。
老萧在旁笑道:“很吓人是吧?我最早看清的时候也吓了一大跳。”
我不由感叹,他的话没错,我生平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人体断肢汇聚在一起,粗浅去看,血花花的手脚胳膊腿,红灿灿的鲜血,一起散发恶臭,细心去看,血水上浮着一层蛆,密密麻麻,弯弯曲曲,很像方便面。
我说:“这些……断肢都是从哪来的?”老萧紧紧鼻子没说话,远处又一次响起达哈尔的笑声:“这里不是很好吗?起码我们不用饿死了,可以炝拌大腿,串烧眼球…哈哈…”
我不想和他打屁,又一次询问老萧。
老萧看我的眼神里带着探索,想了想,说:“在那个密室里面,我和岚泉对峙,马新介突然从棺材里跳出来,你知道,那棺材本来是没人的,看着他疯了似的往这边跑,我们当然一路追过来,半道上队伍里响起惨叫,拿荧光棒的全死了,我们只能摸黑向前跑,后来就到了这,和你一样掉进那里面,染成了红色。”
“你少说了一件事,应该有两个人掉队。”我来到血水潭旁边,定睛往里面望,仔细寻找背包的影子。
老萧猛的抬头,而我身体一探钻入水潭,血水四溅的时候,我的疯狂举动成功吸引了全部人的注意力,除了还未醒来的华雄英。
我的判断力很准确,没多久就寻回了背包,而且血水潭不是太深,一来一回才用了半分钟。
当我钻出水面,把背包扔去老萧脚下,我看到四只脚,老萧是一双尖头皮鞋,旁边那双方头的,脚码很夸张,我趴在水边抬头望去,首先迎来一杆黝黑的枪口。
老萧拿枪指着我,旁边是面无表情的华雄英,达哈尔和其余两人还有吴明志也围过来,我目光扫过每个人,达哈尔是错愕不敢说话,吴明志微微张嘴,最后我视线定格在另一个膀大腰圆,体格和华雄英差不多的人身上,他目光犀利,私下里向我颔首,是冷冽,于是我对他不着痕迹的摇了摇头,意思他不要轻举妄动。
☆、第一百二十八章 结局(上)
(扎进海涵胸口的小刀做了更改,上章改成留在胸口上面,没有拔出来!十分抱歉,望海涵。)
我叫华雄英,爹娘给起名的时候,希望我报效祖国,长大参军成为一位有功勋的英雄,我自己也是这么想的。小时候吃窝窝头和咸菜也不觉得苦,因为爹说红军爬雪山过草地连窝窝头都吃不到,我受这点苦根本算不上什么,可六岁那年我认识了一个叫海涵的小孩,我们两个年纪相仿,成天在家门前一起玩,他老是用奶糖和巧克力诱惑我,结果我堕落了,他却跟着父母搬家到南方,而我开始向往外面的花花世界。
十二岁,我开始小偷小摸,十四岁开始在公园蹲点打劫情侣,十六岁跟着狐朋狗友到边境混饭,结果撞上人贩子被卖到境外某处做苦力。
十八岁,练就一身肌肉块的我杀了一个人,那是我第一次杀人,我把黑工厂管事的脖子生生扭断,领着一群少年往出跑。
我记得很清楚,那次集体逃跑有很多人掉队,有饿死的,睡死的,冻死的,数都数不过来,最后活下来的只有我,因为我壮的像头牛,最后我被一个老毛子救了,那时大雪封山,我一双鞋子冻成冰坨,脚趾头都变黑了。
养了一阵伤,我为了感恩就留在山里照顾那个老毛子,我顶替老毛子成了一名猎人,成天到晚拎着土枪满山跑,见什么猎什么,数月光景练就一身好枪法,于是在一次去毛子镇上卖兽皮的时候,我闯下大祸,有人光天化日调戏少女,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让色狼饱饱吃上一顿枪子,最后落得个被四处通缉。
我觉得自己够苦了,老天还是不放过我,让我人生当中再遇海涵那个贼小子,这家伙跟鬼精灵似的,满肚子坏水,不过对朋友还是挺开事的,我们好到穿一条裤子,然而,我没想到今时今刻,海涵会在我的面前被别人用枪对准眉心……
荧光棒在我手上照亮了血水潭,及我们每个人的脸,海涵像在课堂上趴桌一样依附在岸边,头发全是湿的,嘴紧抿成一线,眉毛倒竖,抬眼盯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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