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嫌疑人
第11节
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前,犯罪嫌疑人都是称呼为人犯、犯人的。也就是说,小军在分局呆的那两天,身份比较憋屈,叫犯人。
而那会儿,该犯人还在局里给羁押着,并且没有对王法投降,说什么都不肯招。这边的我,脑袋里装着各种假设与疑问,又想着这一切似乎并不关己,应该挂起。
下午一干兄弟们便陆续回到场子里了,表哥和大家热情地套近乎,嬉皮笑脸地打听着前晚的事。大家难得地万众一心,叼着表哥递的烟,表情做正义状,都不肯对前晚的事情对他说啥,急得这孙子搔首弄姿的,很是猴急。
我笑着说:“谁让你昨晚偷懒回去呢?活该看不到现场直播。”
表哥忙说:“昨晚是我岳父大人生日,我陪他喝完酒就一直在跟亲戚们打麻将,一直打到三点多,不信你问我那些亲戚?”
葫芦说:“你要给咱汇报得这么详细干嘛?”
表哥愣了愣,说:“我是给邵波解释我没偷懒,是有特殊原因啊!”
我靠床坐着,微笑着看着哥几个在那嘻哈着说话。无意中却注意到,一贯喜欢穿千层底布鞋配咱黑西装制服的表哥,今天居然穿了一双皮鞋来。
到快晚饭的点了,服务员便进到我们呆的大套间里,说:“邵波哥,楼下有人找你,要你下去一楼。”
我问了句:“谁啊?”
服务员说不知道,我便下了楼。
走到一楼,居然是何队。何队见了我,问:“还没吃饭吧?”
我摇头。何队便搭着我肩膀往对面的小饭店走了进去。
要了个包间,点了三个热菜,一个凉菜。何队便说话了:“邵波,知道我过来找你什么事吧?
我说:“不知道啊!”
何队点了烟,说:“咱也不废话了,毕竟你也是队里出来的,我就直接把案子现在的情况对你说下吧。”
我点点头,何队便把早—晚他们的发现和侦查过程一一说了。
凶器自然就是那根细细的锐器,并且也是一刀毙命。但奇怪的是,现场没有任何证明有打斗之类的痕迹。因为最后看见刘科还生猛的是小刚,小刚说刘科是趴着的,那么,刘科从趴着睡在沙发上,到背后被人捅一刀,再仰面躺在地上,整个过程最起码必须有个翻身的经过吧。
那就假设是罪犯刺死趴在沙发上的刘科后,再把刘科翻过来扔在地上,可整个现场都仔细查看了,沙发的面上,是没有一滴血迹的。便只有一个可能,罪犯是先刺进刘科的身体,再把刘科抬到地上,最后把凶器第二次从背后刺穿刘科的身体。可这种过程,完全没有了一点点逻辑性,人都杀了,还要弄这么复杂干吗呢?
说到这,上菜的进来了,何队把啤酒起开,给我倒上。服务员出包房,何队继续道:“另外,这凶器也真他妈的古怪,居然就是一根峨眉刺,只是另一端断了罢了,有必要这么麻烦吗?这刺杀的过程,整个就是一个匪夷所思的过程。杀个人杀得这么古怪,好像害怕弄脏沙发一般,咱还真没见识过。”
我点点头,看着何队,说:“不是说罪犯当晚就给逮到了吗?审起来没进展吗?”
何队一仰脖子,把一杯啤酒给一口喝了,说:“那叫逮罪犯吗?胡乱抓个人便赌运气想破案,哪里有这种好事!只是这李小军,也不是什么好鸟罢了。”
我便打听起小军的事来,何队见已经说开了,便也没瞒我啥,继续说了起来。
当时了解了在包房里刘科和李小军吵架的事,钟大队就派了三个人去李小军家,到了他家,那小子父母说李小军还没回。队里本就只是想找李小军了解了解情况,见不在家,三个伙计便下了楼,走到楼道里,居然就看见个大高个,头上湿漉漉地正往楼上走。小杨随口叫了声李小军,谁知道这大个子想都没想就应了一声。小杨他们便上前逮他,这家伙居然手脚挺灵敏的,直接把小杨给撂倒在地上。多亏咱队里的也都不是吃斋的,一个回合就把这孙子给铐上了,这孙子还大吼大叫:“干嘛啊?干嘛啊?”便给逮回了局里。
钟大队亲自过去审他,李小军说:“压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钟大队便开门见山地给他来硬的,说:“刘科在医院已经说了发生了什么事,你小子杀人,还在这装无辜。”
李小军对着钟大队破口大骂,还说:“刘科那兔崽子进了医院关我啥事?”
钟大队说:“那好啊,你说说你出了火龙城去了哪里。”
李小军说:“老子开着车去海边游水了。”
钟大队说:“谁可以证明?”
李小军还是很大声地说:“老子洗个澡还要通知别人来证明吗?”
钟大队便问了李小军游泳的地方,居然是个人烟稀少的地,周围压根就没啥人烟。再说,那年月道路上的监控摄像头也没那么高端,自然无从证实李小军的话了。
何队说完这些,又顿了顿,说:“不过依我看,这案件也应该没这么简单,李小军嫌疑固然大,可他怎么进入作案现场,又怎么杀的人,也都还是无法解释的。”
我给何队把酒又倒上,问道:“黑猫他们也到后墙看了,那水管上应该是有人进去的痕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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