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原来这么容易_山人有癖【完结】(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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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章人怕出名

  朋友,一个多么温暖的词汇!

  我曾经有过各式各样的朋友,其中包括了街头下棋的老人,在巷口疯玩的小孩,饱读诗书的学者,大字不识的鞋匠,还有小白,伴随我初中三年的小狗。而现在,曾经让我愤恨不已的小偷,却也变成了我的朋友,在一番交谈之后。也许应该叫“指谈”,我打字的速度因此快了数倍。因为我们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都不喜欢用麦克风。

  也许不该觉得奇怪,因为世上的事情大多是出人意料的。就像我,本来立意决不插手鸡毛蒜皮的案子,直到拥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当然并非医学专业,而是侦探专业)。但我还是出手了,谁让他偷到我们宿舍来了。按我三岁外甥的话说:生可啃,熟不可啃(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过抓贼也让我有了意外的收获。首先是多了一个朋友,不论他以前做过什么,我在乎的是他以后不会干什么。另外就是,我无意中变成学校里的名人,从而有了第一次侦查凶杀案的经历。当数年之后,我坐在窗明几净的私家侦探事务所里,轻轻搅动咖啡,在午后的暖光里回想这一段经历,仍然不能肯定我当时的决定是否正确。

  如果我没有成为学校里的名人,就不会在还不完全具备当一个合格的侦探资格时,轻率地插手一件凶杀案。而由于我的疏忽,造成了几个人的灾难,甚至其中也包括凶手本人的灾难!

  不过在当时,出名后,我不但没有后悔,心里反而有点沾沾自喜。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你拼命争取的事情并不能够成功,而无意当中做的事情却可以出众。出名并不是我所刻意追求的事情,可是当我的名字一下子传遍校园,还是让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以前我跟千人迷一块出去逛街,她是理所当然众人瞩目的焦点,而我只是绿叶,甚或绿叶都不是。不过也好,乐得在一边静心观察经过的男女百味。

  色迷迷的眼光和欣赏的眼光是来自男人的,比如学校里硕果仅存的老督学,虽然已经年近七十,看她一眼就浑身发抖(没有脑中风后遗症的)。羡慕的眼光、嫉妒的眼光来自女人,从十六岁到六十岁都有。

  夏天的时候,还有来自幼儿园小朋友怜悯的目光(老师,我长大了一定挣好多钱,不像那位大姐姐穷的,裙子都露着腚了)和饥渴的目光(老师,我请个假,回家吃口奶就回来)。

  但是现在,无论和谁并肩走在一起,我都会变成众“视”之的,还有窃窃私语尾随左右。

  “听说就是她抓住了小偷,独自一个人……”

  “听说她一只手就擒住了小偷,还牵出了一个犯罪团伙……”

  “听说她一眼就可以把人看穿,心里别装龌龊事,躲着点……”

  “听说她有一项特异功能,据说他爷爷的爷爷跟超人是拍档……”

  ……

  这些离谱的话能传到我的耳朵里,当然全靠了花探长的功劳,但是之所以会在校园里传开,花探长恐怕更是劳苦功高。我乍一听到的时候,简直是不知所谓,这种时候才体味到名人的烦恼,转而宁愿自己的名字只是个人名!

  后来竟连远在五百里之外的父母都知道了。父亲打电话来教训我:“做人要收敛,搞好学习,不准再跑去探案!”后面跟着一大堆做人做事的道理,母亲则更是唠叨个没完没了。我只得是是是、好好好地应付,点头如捣蒜一般。班头恰好经过,关切地叮嘱道,睡觉时枕头低点,脖子又落枕了吧?我无语。

  虽然校园里的盗窃案仍然时有发生,有撬窗户的、也有换门锁的,我却是铁了心,决定再也不管这种闲事了,一次足矣!

  数月后,学校里发生了一件极为轰动的事情,有大三的同学深夜坠楼而亡。一石激起千层浪,顿时流言四起。据不可靠消息称,警察的初步判断是自杀,似乎也不完全排除其他的可能。

  花探长得到消息,缠着要我带她去侦查一下,也好见识一下。不得以,我决定检测一下她的智商,再作打算。

  “有人报案说在荒山野岭发现男尸,警察来到现场,发现死者的身体被利斧砍为四块,埋在不同的地方,现在请你给侦查一下,死者最可能是因何而死的?”

  “自杀!我敢打赌!”花探长使劲拍了拍脑袋,想了半天,极为肯定地说道。

  我晕!原来她不只是286,脑子里还进了水!

  “不对吗?再给我个机会吧!”花探长露出可怜巴巴的表情,一个劲地哀求。

  “好吧,那你告诉我此人被砍成了几块。”

  “六块!”花探长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兴奋得跟什么似的。随即大喊:“来人啊!救人啊!”因为我已经昏过去了。

  当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上衣被撩起一点,肚脐都快被掐破了。正当我迷惑不解的时候……

  “好了,你醒过来就太好了!人家都说晕倒了掐人中急救,还真灵啊!”

  我的脑子刚刚启动,只转了半圈,眼前一黑,差点吐血。

  花探长的提议让我更加坚信不应该插手此事。为了打发空闲的时间,顺手写了一篇文章发在校报上,题目是“穿着与个性”。基本上以身边的人和事为例,比如千人迷、比如拉拉、比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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