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个时候,叔叔的惨叫声越来越小,他开始不断叫着我的名字,希望我能给他一个痛快的了结,我心里真是舒服极了。他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不知道我在用什么手段折磨他,只是感到恐惧,彻骨的恐惧,这才是真正折磨他的东西。是啊,不知道死神装成了什么样子步步逼近,当然会恐惧。慢慢地,叔叔不叫了,袋子也停止摆动了。我从石头后面走出来,想给他个痛快。可就在这个时候,一声巨响从地面传到了我的耳朵里,让我不由自主颤抖着。不知道的人,一定会以为是轻度地震。我转头一看,那只公羊早已狂奔而来,卷起一路沙尘,向我靠近。还是那般如飞一样的速度,让人胆战心惊。直到今天,我想起它飞奔的姿态,都从心里觉得美妙。那矫健的身姿,那精妙的动作,那天发生的每一秒都刻在了我的脑海里。那只公羊跃到半空,竟然像上台阶一样一步步升高,真像是魔鬼的宠物。它把头低下来,露出坚硬锋利的角,前腿向后,后腿和尾巴在同一水平面上,就像一只展翅高飞的白色雄鹰。
“这个画面我永生难忘。现在想一想,它飞起来的高度大概有15米。它能在半空停留一两秒,然后顺势向下,快速、有力。这次冲撞完全命中叔叔的要害部位,他的脖子被撞断,绳子也被撞断。整个麻袋重重摔在了地上,而叔叔也变成了一堆肉酱。这次冲撞,让很多人认为是地震了。后来我才知道,一位地震研究者那时恰好路过那附近,他还测算出了震源呢。
“无论何时,我想起那起谋杀,都会打心里佩服自己。那种凶残,简直称得上是一种艺术,没人比我更能将这种艺术发挥得淋漓尽致了,也没人能操作一场如此精彩的谋杀。”
鬼屋之夜
〔美国〕安布罗斯·比尔斯
半山腰上有一片废墟,那里曾经是淘金者的营房。如今它们大多都被大雪埋在了下面,就连成弗鲁姆水渠上的大桥,也盖上了一层厚厚的白雪。对于淘金者来说,在这里生活无比快乐,因为这里能给他们带来自由,特别是说拉丁语的自由。他们每次说到死亡的时候,就说“到渠上了”,这远比“死了”要好听得多。
整个山谷都被大雪包围,没有一寸土地不泛着白色的光芒。山腰上一条人工修葺的栈道,也被积雪覆盖。这里被人们称为“死人谷”,一个被荒弃很久的矿山。寒冬的深夜,谁也不会想在这里逗留一秒,可希拉姆·比森却在这里住了很久,他是这里唯一的居民。他的小屋建在北山的山腰上,与其说那是个屋子,倒不如说是一个坟墓。那里只有他进出,没有别的生命,而且整座屋子只有一扇窗户,夜晚炉火的红光透过窗户射到白雪皑皑的山谷里,如同鲜血一般。比森此时坐在屋子里,对着熊熊燃烧的炉火发呆。不难想象,这样一所屋子的主人,也平常不到哪儿去。他有一头灰白的头发,衣服常年破烂,脸色苍白,两眼深陷,看上去像个邋遢的怪人。见过他的人,都说他是个老头,起码有74岁了,可事实上,他只有28岁,还是个年轻的小伙子。
夜已深了,比森还没上床睡觉,只是用干柴一样的双手托着下巴,手肘支在膝盖上,好像一碰就会断了似的。他真的很瘦,走起路来似乎都能听到骨关节活动的声音,好像走得快一点就会摔倒,然后摔个粉身碎骨。突然,一阵敲门声传了进来。这样的地方,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天气,谁会来这里做客?两年了,比森没有见过自己以外的人。是啊,谁会到一个道路不通的地方来呢?不管换了谁,此刻听到敲门声都会大吃一惊。可比森却十分镇定,他没有起身,依旧坐在那里盯着炉火。门被轻轻推开,比森抬起头看了看,然后耸了耸肩膀,缩了缩身子,好像一直在等着这一刻,却又不愿意看到这一刻的到来。一个跟比森一样骨瘦如柴的老头从门外走了进来。他穿着厚厚的外套,头上裹着围巾,脸上蒙着一块青布,眼睛发着绿光,露在外面的皮肤是没有血色的惨白。
“您好,先生,”比森一边说,一边放开老头的手,“天气很差,您请坐,见到您真高兴。”
比森的谈吐十分优雅,像一个绅士,这可跟他邋遢的外表一点都不相符,如果有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觉得奇怪。老头向火炉靠近了一些,一双眼睛闪闪发亮。
“我真的很高兴,”比森又重复了一遍。但这一次,他已经没有之前那么优雅了。他仔细打量眼前的不速之客,外套显然很久没有清洗了,纽扣都发霉了,脚上的皮鞋也是,都长了绿毛。鞋子上的雪在温暖的炉火边融化,混着泥土流到了地上。“真是不好意思,我的条件不好,只能如此招待您。您要不再继续寻找住所,而愿意跟我一起的话,我将不胜荣幸。”
老头没有说话,只是解开了外套。比森在火炉里添了些煤块,用狼尾巴掸了掸炉灰,说道:“不过我还是想说,您最好不要在这里停留太久,能走还是早点走吧。”
老头摘下帽子,在火炉边坐了下来。矿上生活过的人,可是很少摘掉帽子的。比森也坐了下来,他坐的是一只大桶,好像骨灰盒一样。屋子里恢复了刚才的寂静,外面传来一阵阵狼嚎声,夹杂的风声让人不寒而栗。比森突然感到一阵心慌,不由自主打了个寒战。他很快平复了情绪:“今晚这里有些不同寻常,我把一切都告诉您。如果您要离开,我可以送您通过那段最恐怖的路。过了那段路,您应该就熟悉了,那里是鲍迪·彼得森杀害本·哈克的地方,您了解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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