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面色略显惨白的是普拉科萨斯——比吉姆·博安农更加多产的一位作家,不过差不多二十年前他就封笔了。除了以出版社公用笔名罗伯特·M.巴克利之名撰写的“幽灵”系列小说外,他还写了几百篇侦探小说,为《空中决战》和其他航天杂志写了许多空战历险小说。但“幽灵”系列小说无疑是他最为人所熟知的作品。丹瑟尔给我的宣传册上说,他几乎已经成为侦探小说收藏者和侦探小说迷心目中的偶像,经常出席此类会议。
那位红头发的矮胖子是沃尔多·拉姆齐。相对而言,他是个二流通俗小说作家,就跟丹瑟尔一样,擅长讲故事,为《午夜侦探》之类的杂志撰稿。其中有些故事非常出色,但更多的故事都写得漫不经心。不过,两人相比,丹瑟尔每况愈下,沦落成为不入流的作家,而拉姆齐则找准了定位,数年来不断提高,一路向上,备受尊敬,颇为成功。自五十年代中期,他就开始撰写悬疑小说。最近几年,他的两本间谍小说被改编成了电影,取得了不小的成功。或许,这解释了为何他穿着如此随意邋遢,这跟他的性格一样:他其实很有钱,所以在正式场合穿着打扮得好似穷人也无所谓。
而那位拥有运动员气质、蓄着小胡子的则是伊万·韦德,西比尔的丈夫,凯莉的父亲。他面容内敛安宁,五官集中,双目温和。据大会宣传册称,他事业起步之初是为《灵异故事》、《十分神秘》之类的奇幻惊悚杂志写稿,后来开始撰写广播剧,为售价更昂贵的杂志写稿,编写电视剧本,最终开始撰写长篇小说,以及超自然神秘题材的非小说作品。他所写的这些东西和西比尔所写的那些东西让我不禁好奇凯莉是在怎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这一想法跟眼下的事情毫不相关,但我还是很好奇。
介绍过后,我跟他们三位一一握了手。拉姆齐语气和蔼可亲地说道:“收集通俗小说的私家侦探。我从没想过自己会亲眼见到这样的人。”
“我想这是有点不太寻常。”我说。
“可以这么说。”
普拉科萨斯问我:“你对我们碰到的神秘事件有何看法?我敢肯定罗斯已经跟你详细地说过这件事了。”
“我当然说了。”丹瑟尔说。
我说:“我还没什么想法。暂时还没有。”
“如果这个人是认真的话,”拉姆齐说,“他肯定是疯了。他居然会觉得我们中有人是剽窃者,或者全都是剽窃者。”
“嗯,我觉得不管是怎么回事,他都会再联系我们的。”普拉科萨斯说。他的嗓音低沉,有些像约翰·卡拉丁,或是卡洛夫【约翰·卡拉丁(John Carradine)和卡洛夫(Boris Karloff)都是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好莱坞著名演员。前者经常出演反派角色或古怪的人物,而后者以出色饰演恐怖电影中的可怕角色,如弗兰肯斯坦(1931)而出名。】,但不像后者那样口齿不清。这种嗓音与他惨白的面容相得益彰。你看他的时间越久,听他说的话越多,就越觉得他正是那个写恐怖小说的家伙。他的形象真是与之太契合了。“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要不要告诉你?”
“只要你愿意。”我说,“我不知道丹瑟尔是怎么跟你们说的,但我能做的的确不多,我只能睁大眼睛,张开耳朵,如果有必要的话就给点建议。”
“告诉他们你是业内最他妈出色的私家侦探。”丹瑟尔说,“告诉他们你会把这件事调查得一清二楚,不管我们付不付钱。”
我有点烦他了。他喝得越多,就越不讨人喜欢。“嗯,我不是最出色的,也不太可能什么事情都能查得一清二楚。事实上,我来这里更多的是作为一名通俗小说迷的身份。”
“你当然是了。业内最他妈出色的私家侦探。”
拉姆齐说道:“你可真惹人讨厌,罗斯,你知道吗?”
“我他妈当然是。业内最惹人讨厌的家伙。”
拉姆齐摇了摇头,看着丹瑟尔一口喝干了杯中剩下的酒。然后他问我:“你做了很长时间侦探吗?”
“大概三十年,先是公职,然后单干。”
“收集通俗小说有多久呢?”
“一样。”
“你经常参加这种会议吗?”
“不,这是我参加的第一次会议。”
“我也是。不过博特是这种会议的常客。”
丹瑟尔说道:“对老人而言很不错,啊哈,博蒂【博特的昵称。】?”
“是的。有什么不对吗?”
“没有。钱怎么样?”
“钱?”
“当然。车马费。”
“我不知道你什么意思。”
“你一年参加几场会议?”
“差不多六场,怎么了?”
“都是关于通俗小说的吗?”
“不,大部分是关于科幻小说,或是漫画。”
“跟这场相比给的钱多还是少?”
“差不多。”
“那么去大学做讲座呢?那种报酬多吧?”
“是的。”
“每场多少钱?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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